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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无人知晓你的面具[8]

【一更】

来到西撒哈拉的时候已经入夜了, 克劳斯在车站附近找了家旅馆住宿一晚。

杰森在休息,以他的说话来形容就是“那火车坐得我屁股硬”,这会有床就立即躺上去睡了。而克劳斯没有闲着, 他独自出去搜集情报,好决定他们的下一步要做什么。

差不多清晨他才回来,刚好杰森也醒了。

他说:“西边几十公里以外有一个村落被波利萨里奥阵线一个叫【响尾蛇】的武装陪队洗劫, 附近村落的部份居民逃出去寻求保护, 但是摩洛哥政府不理会。”

波利萨里奥阵线就是那个控制了西撒哈拉近三分一地区的政治军事组织,在1980年代,摩洛哥在西撒哈拉建了一道长墙,这道墙就像楚河汉界般, 波利萨里奥阵线控制了长墙以东占全部西撒哈拉三分之一的地区,但是那都是荒芜地区, 将具有经济意义的地区都被长墙包围起来。

摩洛哥政府跟波利萨里奥阵线近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 后者时常会有这样对位于长墙边境的村庄出手的情况。

摩洛哥政府其实也不是不想管,他们是管不了, 这些武装组织基本上就是一群恐怖/份子,不会讲什么道义,如果他们出兵去驻守, 等于发起一场战争,那倒不如牺牲那几个小村庄, 维持现在的和平。

了解了情况之后, 杰森没有半点犹豫就起行。

西撒哈拉比摩洛哥更落后,没有火车,唯一的交通方法就是开车过去, 但由于时间紧逼, 克劳斯直接用魔法把他们送过去。

这个村庄的状况比他们想象中还要惨烈。

杰森什么都没有说, 可是眼底的炽热已经出卖了他的怒火。

几具尸体被随意扔在路边,小孩子一边放声大哭一边摇晃他们的父母,问怎么还不醒来。有些男人被抓起来当奴隶了,听着女人的叫声与哭声从屋里传来,他们眼眶发红,死死咬着下唇,可是抵在脑门上的枪令他们不敢反抗。

他数了数,这队【响尾蛇】只有十来个人,用的武器也是型号比较旧的枪,连防弹衣都没有,不过十来人的武装部队对上几十人的小村庄,绰绰有余了。

“你在这里待着。”他并未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有多么冰冷,“我自己去。”

克劳斯没有阻止。

少年从屋顶一跃而下,阳光下的身影深深在印在克劳斯的眼里,他身姿很美,头发与衣摆一同迎风扬起,露出藏在外套下面的枪,金属的质感在泛着寒光。

杰森在半空中已经调整好着地的姿势,鞋刚接触地面,双枪已经拔/出,那几个在聊天的武装人员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打穿了脑袋。

四个。

枪声惊动了整个村庄,其余扛着枪的武装人员冲过来,杰森找房屋掩护自己,屋的外墙被打成了筛子,响亮的枪声淹没了他的耳朵,但他的眼神异常冷静,脑海在计算外面还有多少人,而他还剩下多少颗子弹。

为免伤及平民,他扔出一个□□而不是手榴/弹,趁着外面的人暂时失去了视野,开始反击。

双枪在他手里发挥出最强劲&#

30340;威力,一颗又一颗的弹壳掉落,然后埋在在柔软的细沙里,没发出一点叮咛声,敌人连他的脸都没有看清,就带着难以置信的眼神倒在血泊里。

十一个。

他换弹夹的速度快得不可思议,空的弹匣刚落下,新的就填上,那个被尘土缠绕的模糊身影隐若透着肃杀之气,就像在起舞的死神。

太美了。

屋顶上的恶魔赏心悦目地欣赏着这片美丽的风景,敌人一个接一个倒下,唯有那个大开杀戒的身影屹立不倒。

他将在刺客联盟以及大种姓学回来的东西运用得纯熟自如,当他要掩藏行踪的时候,你发现不了他;当他要杀你的时候,你无法阻止他。

这就是属于他的灵魂——恶魔感到一阵饥渴,不自觉地舔了舔唇。

血将沙漠染红,从天空上看过去犹如一朵朵盛开的彼岸花,美丽却带来绝望。

倏地,杰森感觉到什么,向前一扑,一发子弹擦着他的头发没入细沙里,激起一片沙尘。

他在地上翻滚了一圈,黄沙飞扬,远处的狙击手射出的子弹打在他滚过的地方,却摸不上他的衣角。

杰森从子弹飞来的方向判断出狙击手躲在哪里,回头就是一枪。

十二个。

他走进房屋里,那个正在侵/犯女人的家伙连裤子都没来得及穿上,就被一发子弹打死在床上。

十三个。

村庄回归寂静。

杰森默默地将枪上沾到的沙尘擦干净,银色的枪管上映出一张陌生的脸孔。

他脸上沾了敌人的血,那双澄澈的蓝眼睛充斥着戾气,就如一头红了眼睛的狼。

杰森垂了垂眼帘,就把枪收起来。

恶魔轻轻地落在他身后,地狱之火把那些尸体燃得连把灰都没剩下来。

他们遭到村民的热情招待,但因为语言不通,杰森压根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只能被村民们一个一个的抓住手,听他们激动地叽叽咕咕,推开又不是,只僵硬的站在那里。

为免波利萨里奥阵线又派出另一支部队过来,虽然他们应该不敢,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克劳斯和杰森还是在这里留宿了一晚。

隔天下午,他们动身回去。

他们是用魔法转移过来的,自然也得用魔法回去。

所以当看见克劳斯从不知道哪里牵来了两只骆驼,杰森缓缓地打出了一个问号。

“……你这是从哪里弄来的?”

“买。”克劳斯悠然地说,“都来到撒哈拉了,不坐一坐骆驼好像讲不过去?”

“……”

好吧,他的确有点道理。

小时候布鲁斯带他去骑过马,骆驼倒是没骑过。

在看不见尽头的沙漠里,骆驼的蹄子踩在沙子上,在连绵起伏的沙丘上留下一个又一个清晰的脚印,可是很快又被沙潮掩埋,平滑流畅,没留下一点痕迹。

骆驼走得很慢,而且坐得不是很舒服,所以骑骆驼并不是一件令人享受的事情

,然而沿途风景却足以将一切的不适感压下去。

世界只剩下单调的黄和蓝,两种颜色互相映衬,蓝是加勒比海的蓝,黄是带着绚烂的黄,广阔的沙海层次分明,让人自觉渺小。每当有风吹来,由沙子堆砌而成的山丘上流沙如泻,像一层又一层的波浪,灼人的热浪席卷着每一寸土地,还有那两个天地之间的身影。

为了防止风一吹就吃一口沙子,他们在脸上套了一条面巾,盖住眼睛以下的地方。

他们的时间抓得很好,沙漠的日夜温差很大,这会差不多要日落了,凉风将炙热沙海的热气驱散,吸入的空气不再那么闷热。

日出的太阳给人一种蓬勃的朝气,日落的太阳给人一种柔美的惬意。

橘红的夕阳缓慢地没入地平线,天空的霞光也渐渐淡下去了,几颗星星开始闪烁了,穿过云层而倾泻下来的余光洒落在沙每一个角落,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红晕,沙海像一幅铺开的华丽锦缎,载着他们长长的影子。

克劳斯扯下面巾。

紧贴着轮廓的丝巾从他的鼻子滑落,那张漂亮得不可思议的脸就这么暴露在落日的余辉里。

他和克劳斯看过很多个日落,也看过很多个落日之下的克劳斯。

男人仰起头颅,眼睛的颜色越来越深,光影在里面摇曳,变得迷离而不真实,柔和的橘光打在他脸上,令他的每一寸皮肤宛如在闪闪发光。

那一剎那,杰森彷佛看见了茫茫沙海中的妖精,美好得不象话。

起初,杰森的确是在看日落。

后来,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在看日落还是在看身边的男人。

当最后一抹夕阳的余晖都洒尽,杰森低下头,死死的盯着自己的手背看。

好像在偷偷地,把这片落日和男人都藏在心里。

成为一个遥远的、朦胧的梦。

【二更】

当时克劳斯在大种姓说的“随便走走”,杰森真的以为只是“随便走走”,并未料到他们这一走,就走了差不多一年。

他们去过很多地方。

他们踏上南美洲,去玻利维亚看天空之镜。

来到的时候太阳才刚升起,整个盐湖只有寥寥几人,几乎可以独享这片景色。

大地朦朦胧胧,湖面冒着一层薄雾,像披了一件银灰色的轻纱,慢慢地,第一缕晨光透着云层的缝隙照射下来,这雾渐渐散去,现出那碧波浩渺的湖泊。

天空由黎明的鱼肚白逐渐转变成浅浅的蓝,曙光如鲜花绽放,一望无际的盐湖与天空连成一线,波光粼粼的湖面映着整片天空,蓝得纯净,也蓝得深邃,形成水天一色。

泛起的涟漪以他们的脚尖为中心,一圈一圈地扩散出去。云在天上飘,也在湖上飘,好像伸手就能摸到,极富层次感的云彩添上了绚丽夺目&#303

40;一笔,让世界除了蓝之外有了别的色彩。

他们也去约旦看月亮谷。

月亮谷是一个山谷沙漠,但这里的面目跟撒哈拉沙漠完全不一样,主调是土红色,因此被称为“玫瑰沙漠”。

山岩因为受到长年的风化侵蚀影响,呈现出各种的宏伟形状,有些像凝固的海浪,层层交错,有些像爬行动物背上的尖刺,无比壮观,让人感叹大自然的神奇。

夜色笼罩大地,寂静的荒漠气息无处不在,倏地,远处走来了一队骆驼队,旅人的欢声笑语伴着空气飘来,打破了宁静的夜。

银白的月亮挂在山谷上,在这种没有光污染的沙漠地带,星星多到你不敢相信,密密麻麻的镶嵌在夜幕上,构成一条壮丽的星河,横跨了目光所及的整片天空。

他们踏着红色的沙砾,迎着微风漫步在星空下。

谁都没有说话,只剩下细细的脚步声。

杰森不自觉地走近一块岩石,心不在焉地伸手抚摸上面独特的纹路。

摸着摸着,他目光一顿,发现了一点不正常的痕迹。粗糙的岩石上刻着两个小小的英文字母,不仔细看的话根本不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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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某对前来游览的情侣刻上去的吧,杰森没怎么在意就收回手。

然后是秘鲁的天空之城——马丘比丘。

马丘比丘是哥伦布时期印加帝国的遗址,高耸在海拔两千米的山脊上,俯瞰着乌鲁班巴河谷,普通人要爬上马丘比丘大概要花三四天的时间,他们只用了一天半。

在登山的途中,他们遇见了一对同样来自美国的年轻夫妇,这对夫妇见到同乡,就热情地邀请他们一起进餐。

妻子好奇问:“你们从美国的哪里来的?”

克劳斯回答:“哥谭。”

丈夫说:“哥谭好像在新泽西州?还没有机会去过呢。”

克劳斯不用吃饭,他只管给杰森准备午餐。

一般人无法带那么多东西上山,在食物方面主要是一些干粮,所以当克劳斯从背包里掏出一样又一样的昂贵食材和烹饪工具,当场弄了一顿精致的法国餐,连餐巾和银制餐具都准备好,那对夫妇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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