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上班,克劳斯就注意到迪克的脸色不太好,想必是被某小孩折腾得不轻。
“睡很晚?”
对面的迪克连反应都慢了一拍:“……嗯。”
然后又往嘴巴里灌咖啡。
中午时份,迪克打算出去买午餐,他看克劳斯还坐在位置上工作,不由得怀疑这人是不是不会饿肚子,反正他就没怎么见过克劳斯吃东西。
他问:“要我给你带些什么吗?”
克劳斯没跟他客气:“美式咖啡不加糖,谢谢。”
警局附近就有一家星巴克,迪克给自己买了三文治还有克劳斯的咖啡,十分钟后就回到办公室。
“我放这里吧。”他把咖啡放在克劳斯的办公桌上比较远离走道的地方,以免有人走过而不小心撞倒,“我不想弄脏你的西装,它看起来很贵。”
克劳斯眼也不抬,顺理成章地接受了他的赞美:“谢谢,这是古驰的春季新款。”
迪克:“……”
其实,他只是想调侃一下,没有夸赞的意思。
作为哥谭最富有的男人的养子,迪克不至于看见一件上万的名牌西装就大惊小怪,这样的衣服他养父能每一天穿一套还不带重样的,令他觉得稀奇的是对方竟然穿正式西装上班。
警局没有要求警探在工作的时候一定要穿正式西装,只有衬衫加西裤也是可以接受的,而像克劳斯这样整齐的西装三件套,彷佛下一秒就要上T台走秀的,迪克还是第一次见。
无可否认的是,克劳斯的确是配搭得很好看,西装丶马甲和裤子都是一整套的,内搭颜色浅两度的格子纹领带和黑色衬衫,配上棕色的牛津皮鞋,活像从上世纪的黑白照片里走出来的贵族绅士,造型很有年代感,至少迪克没见过穿西装穿得比他更有味道的男人。
虽然不想承认,但他真的挺有衣品。
……有衣品到一个让人不得不怀疑他是来上班还是来作秀的地步。
光靠警探的薪水不可能负担起这身打扮,所以当初克劳斯来到这个分局时,大家都以为他是个当警察来玩玩的富二代,并且是靠关系进来的。
这使得迪克一直很好奇,到底克劳斯是什么来历。
BHPD规定,每个警员至少要当三个月的巡逻警官才能被提拔为警探,但是他在翻看一些档案时就发现克劳斯根本没当过巡逻警官,甚至连警校那边都没有他的资料,直接空降成为警探。
也许是受到了蝙蝠侠的影响,他开始变得疑心疑鬼。
如果真是富二代的话,应该不会跑来当警察吧?工作量大又危险。
难道以前曾经在特种部队服役?所以在警队里有人脉,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而且克劳斯那专业又熟悉的行事方式,大概是接受过一些特别训练。
虽然还没有机会见识他的身手,因为每次出外勤时的体力活都是迪克自己做的,包括追捕罪犯,制服罪犯,押送罪犯……
咦,这样一想,克劳斯那家伙好像每次都在旁边看戏?!
真是大意了……
好不容易熬到下午,迪克却被局长喊去整理档案室的文件,走之前他不忘对克劳斯交代杰森等等会来的事情,如果到时间他还没忙完的话,就替他暂时照看杰森。
迪克走了没多久,人就到了。
克劳斯没有招待孩子的功夫,只让他自己一边玩去:“你哥哥暂时在忙,先坐坐吧。”
杰森默不作声的坐到迪克位置上,乍看还挺像一个乖巧的少年。
路过的乔治·班森好奇地打量着杰森:“这是谁?你弟弟吗?”
这个头发开始花白的中年男人是个很照顾后辈的老警探,在19分局里人缘很好。
克劳斯澄清:“格雷森的弟弟。”
班森笑呵呵:“难怪,我就说怎么跟格雷森那么像。”
瞎说。
杰森几乎就要翻白眼,他跟格雷森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又怎么可能长得像,不过是些客套说话而已。
班森走了又回来,这次还给杰森带了一罐可乐。
对别人的善意,杰森并不会吝啬自己的谢意,哪怕他不是一个可乐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