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打工时候遇见的男人。
那男人也是摊贩,年纪不大,二十一岁,相貌周正,为人老实憨厚,住在城中村,以前唐玉在菜市场帮菜农搬东西,他也总会搭把手。
关掉平板,墨名榷闭上眼,撑在座椅扶手上的手微微收紧,抬手捏了捏眉心骨。
原来在他之前,唐玉已经有了一个“好朋友”,有了一个好哥哥。
墨名榷心里一阵恐慌,一想到唐玉有被人抢走的风险,他就忍不住想要掀桌子砸东西。
倘若他再重生晚一点,是不是,唐玉就不会这么依赖他了?唐玉会跟另一个哥哥倾诉衷肠,相依为命,成为彼此唯一的依靠。
毕竟,他对唐玉好,唐玉才爱他,那么如果另外有个人也对唐玉好,那唐玉是不是也会爱上对方?
男人用力攥拳,直到手心的小物件都变形了,尖锐的部位刺在掌心上,流出鲜血,他却满脸冷漠。
不知过了多久,门被轻轻敲响。
墨名榷以为是来送早餐的莫叔,不耐烦地应了一句,“我不吃,拿下去吧。”
门外安静了一下,
但没一会儿,又发出轻微的咔嚓声,似乎是在开门。
墨名榷皱眉,叹气,声音大了些,也更凶了,“我说了我不吃——”
话没说完,就看见门缝里露出一个脑袋,低着头,悄悄磨蹭进来,手里端着瓷盘,上面是刚做好的三明治,还有一杯热牛奶。
看见他,墨名榷愣了一下。
唐玉低着头,声音很低很哑,却还是鼓足了勇气,颤声说,“哥哥……早、早餐做好了,吃、吃一点好、不好?”
墨名榷望兔子红红的眼,脸上也是泪痕,嘴唇抿着,看上去哭过很久,抓着瓷盘的手也很用力,骨节发白。
他心里再多怨气,也不舍得对面前这个无助又清瘦的宝贝撒。
唐玉低着头,盯着地板,眼里蓄着泪水,努力包着不让眼泪滴下来,久久没有听见男人的声音,他本就不多的勇气正慢慢消耗殆尽。
片晌,兔子还是硬着头皮,抬起脸,往前走了两步,强忍着委屈和害怕,磕磕绊绊地说,“哥、哥……吃、早餐,你不要、饿着……兔子好、真的好、心疼……”
手抖着,慢慢把三明治和牛奶都放下,唐玉低着头,手指绞在一起,用力得连呼吸都在颤抖。
墨名榷还是没说话。
唐玉再也忍不住了,抹了抹快要掉下来的泪水,咬着下唇,强撑着说,“哥哥、我就先、先出去了……”
说完,扭头跑走了,还顺手轻轻把门关上。
墨名榷望着桌上新鲜可口的早餐,脑海里也全是兔子刚刚小心翼翼的模样,心口发疼。
沉默了几分钟,他还是痛苦地叹了一口气,走了出去。
刚拉开门,还没走出去呢,余光就瞥见走廊边蹲着一个人,就蹲在他的门口,也没走,也不发出声音,小小的一团蹲在那里,抱着膝盖,眼睛红红的,就盯着面前那一小块地方,有人靠近了也浑然不觉。
唐玉薄唇一张一翕的,不知道在喃喃自语些什么,墨名榷走近了一些才听清楚他说的话。
“不、不要、怕,哥哥、很好……等他消、气了,兔子再、再去道歉……兔子去道、歉,哥哥会、会要兔子的……兔子不用怕、不怕……”
跟自我洗脑似的,一遍遍的重复这句话,可虽然嘴上说着不怕不怕,眼泪却还是忍不住的往下流。
当一流到脸颊上,又被那只瘦弱的手擦去,用力地擦去,擦得脸颊都红了。
看见这一幕,墨名榷都有点后悔了,都怪自己,就因为一时想不开,不理兔子,把他晾在外面,让他这么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