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我们再不要那么说了。”钟煜道,“每次这样收场,都不会让人高兴。”
“好。”沈怀霜也回答了他。
石桌那里实在是太窄了,沈怀霜得靠后撑着才能承载住两人的重量,那声笑声低低哑哑地落下后,像在他身体里烧起了一把火,那团火是灼烈的,这让沈怀霜觉得很烫。他也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
钟煜再开口时,沈怀霜觉得那把火像把他从头上下都点燃了,后腰还贴着钟煜的手,越触碰越热,偏钟煜还在他耳边道:“过两日,我让尚衣监给你送件衣服来,我从来没看见过你穿红色。先生,我想看你穿。”
沈怀霜其实并不那么喜欢红色的衣服。
红色张扬、艳丽、灼热,这颜色适合别人,但绝对不适合他。可钟煜说,他想看他穿。
沈怀霜道:“你怎么又送我东西?”
钟煜低下头,又对沈怀霜笑了下,他圈着沈怀霜,把桌上那些棋子一粒粒地捡起来,又把棋子放落在沈怀霜掌心。
钟煜反握着沈怀霜的手,像是咀嚼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喜事,答:“就想看你穿。”
红衣送来的那日,沈怀霜一拿到衣服就去内堂换了。
他头上玉冠也换了玉色,暖玉在夜色的烛光下泛光,红衣曳地,融化了凝在沈怀霜面上的沉静之色。
钟煜惊讶地望着沈怀霜身上的红衣,一室俱静,只有落地满目的红沾染了他的霜雪。
庭院里,冬意浓时,红梅也正浓。
那身红衣披在沈怀霜身上,像滚滚的红尘裹挟住了他,在鸾鹤群中里,送到了他的面前。
钟煜很少有这样游离的时候,可是越想这件事,他越是长久地凝望着沈怀霜。
都说两个人相处时间长了,便很容易彼此厌倦。
可他的喜欢却日复一日地加深,渐渐地,喜欢也从某种诚挚的状态迁移成了爱。
“怎么了?”沈怀霜停下笔,望了过去。
“我看看你。”钟煜缓缓启口,窗台下,他的影子被暮光投射在地上,黄昏交接时,夜色要开始变浓,他的眼睛还是明亮的,如同浓郁漆里落了银河。那双眼睛里荡漾着他的爱人。他喜欢了很多年,放不下、舍不去的心上人。
沈怀霜低头,淡淡笑了下。
钟煜很少品尝到爱是一种什么滋味,无论是亲人之爱,或是情人之爱,那些东西好像纯粹与他绝缘,可是在沈怀霜面前,他像把世间绝妙的滋味都品尝过了。
有一瞬间,钟煜再也不想忍了,只想去告诉沈怀霜。——他很喜欢他,他也很爱他。
他爱他并不仅仅只是他陪伴了自己这么多年,他爱的这个人坦诚、纯粹,有着世间很多美好的品质,他爱的他的完整和包容,也爱他身上的不完美。
在初次明白爱意之后,想要再忍住那种感觉并不容易,沈怀霜在他面前,他就想吻他,再用最激烈的行为去表达。
那种感觉太极致了,极致到他想占有这个人,让这个人成为自己的唯一。
“先生,今晚陪我好么。”钟煜对沈怀霜道。
沈怀霜算了算自己在大赵的日子,他是真的快离开了,他越是回应钟煜,越是一错再错地拖了下去,参与到了那个根本不可能有他的未来。
在这个晚上,沈怀霜和钟煜坐在庭院里,听钟煜说将来,他都会静静地应答他,到后来,所有的应答积压在一起,变成了一把钝刀,每落下说一句话,就像在他心口上砸了一下。一下一下,他再迟钝,也后知后觉咀嚼出了痛意。
风声间青年扬起的发带和马尾荡漾,夜风起时,钟煜倾过头,他趴在桌子上,自下而上,对上沈怀霜的目光,一整个晚上,他都陷入在这种平静又安定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