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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已经入了深冬,梁京这几日连天大雪,盖得四下白茫茫的一片,北风也是徘徊呼啸,白日黑夜没个停的时候。位处京门城郊的老旧庄子久未修缮,立在暗压压的晦暝浓云下,仿若一座随时会坍塌倒下的雪山。

现正是午时,这片地界的天上却见不到半点太阳的影子,只有成群的浑黑老鸦飞绕盘旋,间或一声连着一声地哑哑低鸣,叫冷清的地方更显出几分萧条来。

“我那位三嫂就住在这里?”卫信驾在马上,少年不过十三四岁,一张稚气未脱的脸半掩在斗笠下,神色不明地抬了抬下巴。

身后的仆从忙应了一声,“是,听说三夫人被送到此处静养已经有三个来月了。京里头传信来,让咱们进城的时候顺路接了人回去,府里也就不必再另派人来走一趟了。”

卫信也不下马,抖了抖自己身上的蓑衣,又揭了头上的斗笠,冷笑一声,“我虽不在京里,却也是知道的,我这三嫂是个厉害人物,不但闹得家宅不宁,前回还害得母亲九死一生险些丧命。这样不孝不悌的人,就该早赶出家门才是,还接回去做什么?我三哥就如此好性儿,这种女人也容得下?”

卫信对那所谓的三嫂没有一丝的好感。

他是安国公府的庶出,一直住在青州祖地。生母早逝,卫家子嗣众多,父兄皆不怎么在意他这个人,这两年唯独年轻的继母秦夫人心中记挂,时常通信,问他冷暖。在卫信看来,那位素未谋面的秦夫人不是亲母,却胜似亲母。

是以,知晓过三嫂沈氏对秦夫人做过的那些行径,卫信心头是止不住地厌恶。

仆从下了马来,干笑了回说:“这是圣上下旨做的媒,三爷如何做得了主,且京里的来信里有提过,接三夫人回去是夫人的意思。夫人说,一家子没有解不得的仇怨,往日的事也就不多追究了。再加上临近年关,夫人也想好好过个团圆年,若缺了三夫人反而不美了。”

卫信听罢,更觉秦夫人心善仁和了,和沈氏比起来,当真一个天一个地。无怪能叫他那一贯风流凉薄的父亲珍重爱护的。

他这样想,眯起眼来,面上自然而然地更多了几分对沈氏三嫂的不快。

主仆两人正说话,庄子的大门突然吱呀一声

开了,从门里头探出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来。

那老头往卫信身上看了一眼,立时堆起了笑,一边说话一边忙上前去打躬,“这位便是打青州回来的六爷吧,六爷,快往里请,老奴这就去告知三夫人……”

卫信动也不动,只皱眉不说话,还是仆从拉住那老头儿,笑着好声好言地说道:“老丈,咱们就不往庄子里去了,你只管快请了三夫人出来,雪天路不好走,若再耽误,今儿怕是进不得内城去了。”

那老头儿忙应了好,扭头急匆匆地传话去了。

想是里头早有准备,也没叫他们久等,不多时,便有辆马车从后头使了出来,那马车三马拖驾,华盖大厢,刻有明王府的标志,马车两侧还有八人轻骑,随行护卫,一副大家士族出行的做派。

卫信不禁冷声说道:“她在这里的日子过得倒是快活。”

仆从:“三夫人毕竟是明王府的表小姐,老王妃与裕和郡主最是爱疼的,怕城外头不安全,叫人来守卫也是人之常情。”

卫信越发不屑:“咱们家这是娶了个祖宗回来。”

这话仆从不敢应答。

三驾马车在距离卫信一行人一丈来远的地方停下,从里面跳钻出个唇红齿白脸溜圆的小丫头,她笑吟吟地向骑在马上的卫信做了个礼,声音清脆,“问六爷好,你们一路辛苦,想是还没用午饭呢,这是我们叫庄子里厨房一早煮的热汤饼子,请六爷和几位哥哥凑合用了,暖暖身子吧。”说完话,便从马车的横板内里拖下来一个斗大的漆红食盒,往前头递了过去。

卫信居高临下,没叫人去接,他冷冷地看了那丫头一眼,又目光犀利地游移到马车上,似乎想透过车壁上的厚木头看看那位沈三嫂的庐山真面目,只可惜马车围得密不透风,窗门合得严严实实,叫他半分也窥探不到。

阴沟里的人,果然就是见不得光的。

卫信嗤笑一声,扬声吩咐其他人:“出发。”

马蹄扬起碎雪,荷珠被忽视了个彻底,她举着食盒站在原地,动作颇有几分尴尬滑稽,眼见卫信等人已经驾马走远了,她也挂不住笑了,拉下脸来跺跺脚,赶忙叫车夫追上去。

br />  荷珠搓了搓手,伸长胳膊在炉子边烤火,口里气冲冲的。

坐在另一侧做绣活儿的竹珍皱起眉头,面上是和她截然相反的忧心忡忡,“他这样的身份才回来都敢给咱们摆脸,这要回了府里,那些扒高踩低的人精怕是更不得了了。小姐,我担心……”

竹珍欲言又止,看向马车里的另一人。

那女子至多也就十七八的年纪,对方身上罩了一件蓝白的素色披风,长发松松半绾斜插了两只海棠流苏钗,做的是未出阁女儿家的装扮,她正倚坐在软枕上看书,听见竹珍的声音下意识抬起头,显出略带婴儿肥的脸颊来。

“怎么了?”沈云西刚才沉浸在话本子里,并没听见她们在说什么,两个女婢便又重复了一遍。

竹珍忍不住说:“小姐当真是变了不少。”

她们这位主家小姐表面柔弱和婉,叫人亲近,实则心气极高,成亲之后性格又变得偏激,若换了从前,这卫六公子敢如此无礼,只怕心里早就恼得不行,如何还能面色如常,安稳地坐得住。

芯子都换了,人自然变了。沈云西在心里小声嘀咕。她本就不是原主,做不了原主以前的举止言行,也做不来,若刻意去装样,反而更显得古怪,要知道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可不是一般人。

原主和她一个名姓,叫沈云西,更巧的是,连小名儿也和她一样叫朝朝。

但和沈云西身在末世野蛮生长不同,这个时代生机勃勃,原主也是锦绣珠玉里养出来的真正的天之娇女。其母元瑚归是明王府的郡主,为国殉职的忠臣之后,地位超然,深受皇恩,其父沈万川官拜礼部侍郎,仕途一片坦荡,一家子全是权贵氏族。

原主不但家世出身好,也以高标准要求自己,无论学识还是为人处世,她样样都要做到最佳,年纪轻轻学问已是一等,有梁京第一才女的美称。

再加上她自小便与宫里的太子表哥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情投意合,是众所周知的未来太子妃甚至于未来皇后,前些年可谓是风头无俩。

如果按照正常的发展,原主该在十七岁的时候入宫,而后经历一系列的蜕变成长,从太子妃做到皇后再到太后,长寿至百岁。

但女主重生了,一切便彻底不同。

是的,女主,这是个由小说衍生而成的世界。

r />  这个世界真正的女主角是原主的表姐秦兰月,也是前头卫信和仆从谈论的母亲秦夫人。

小说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上一世女主角秦兰月对安国公府的三公子卫邵痴情错付,她怀着一腔孤勇,顶着诸多骂名,不折手段追逐在这个根本不爱她的男人身边,生生蹉跎了最好的年华 ,却到死也没换来那个人哪怕一星半点的怜惜。

一朝得天庇佑,女主重生归来,大彻大悟,她一改往日的恋爱脑做派,对卫邵变得疏淡起来,不想在这无意间竟引起了卫邵的父亲安国公卫智春的注意。

和卫邵不同,安国公卫智春是个风流恣肆的,百花丛中,处处留情,乃是京中有名的花心多情种子。

秦兰月对这种人原是很看不上眼,但当这个滥情人独独对她偏爱的时候,这种特殊的对待让她成了特殊的存在,秦兰月还是沦陷了。

一方面她确实对安国公卫智春动了心,一方面也是出于对卫邵的某种报复心理。

她不顾亲人的反对,决然嫁进了安国公府,成了卫邵的继母。

还一不做二不休,心血来潮,在一场宴会上故意下药,把自己的死对头和卫邵生生凑成了一对。以期让这对渣男贱女互相消化,双向折磨,造福世人。

原主就是这个死对头。

被设计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与心上人太子表哥心生怨怼,到手的太子妃之位飞了,成为笑柄不说,还要和死对头做婆媳,原主这十几年顺风顺水,一栽就是这样一个大跟头,她心里的崩溃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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