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七七将一大锅猪脚黄豆摆在桌上,掀开锅盖,一股浓郁的香味随着热汽飘了出来,莫秋风深吸了口气,冲厨房叫道:「老陆,多煮点面!」
陆得胜系着围裙跑了出来,嚷嚷道:「老子的粮食不用花钱?你说你在老子这吃多少粮食了……炖猪脚?」
喋喋不休的唠叨,被猪脚炖黄豆的香味打断了,喜笑颜开的陆得胜,果断放弃煮面,决定焖米饭,还得炒点花生米。
这麽好的菜,必须来二两小酒。
「去,把你家的茅台拿过来!」
陆得胜不客气地指挥莫秋风,他自己的茅台舍不得喝,喝别人的才不心疼。
「再炒盘腊肉,小野,你腿脚快,去拿酒!」
莫秋风没起身,还让陆得胜加个菜,又指使陆野去拿酒。
「拿两瓶,甭和你莫叔客气!」
陆得胜吼了句。
几分钟后,陆野拿回了两瓶酒,一瓶茅台,一瓶五粮液,都是好酒。
陆得胜乐坏了,迫不及待地开了酒,给自己和莫秋风斟满。
「来,恭喜你也离了!」
「同喜!」
两人碰了下,将酒一饮而尽。
阮七七捧着盘炸花生米出来,正好听到这俩人的祝酒词,嘴角不由抽了下,对袁慧兰的敬意又深了几分。
这女人虽然自私凉薄,可挑男人的眼光是真牛,前前任,前任和现任,都是男人中的佼佼者,即便张志国人品不行,可能力和才华绝对不差,否则他也爬不到如今的高位了。
阮七七放下花生米,又去炒了几个菜,有好酒还有好菜,俩老头喝得很尽兴,不知不觉喝光了一瓶茅台,陆得胜还想再开五粮液,被莫秋风阻止了。
「微熏正好,醉了伤身,吃饭!」
莫秋风喝了不少,脸颊都泛红了,但眼睛依然明亮,说明他神智很清醒。
「你这人就是没意思,不管啥时候都这个死样子,也难怪袁慧兰说你是没有感情的机器,老莫啊,敌人已经赶跑了,该松一松了!」
陆得胜在莫秋风肩上用力拍了几下,语重心长地劝说。
「习惯了,就像你听到敌人进攻,哪怕睡得再沉,都会跳起来干仗一样,已经深入骨髓,治不好了!」
莫秋风微微笑了笑,语气很平静,但又有着看破世事的悲凉感。
陆得胜愣了许久,长长地叹了口气,但很快就振作精神,大声道:「治不好就治不好吧,西南不太平,迟早会有一战,老子还能再上战场,乾死那些狗日的!」
「廉颇老矣,还能饭否?廉颇一饭三遗矢也!」
莫秋风突然掉起了文,说完他自个乐坏了。
陆野和阮七七也捂着嘴乐,只有陆得胜没听明白,但他知道,莫秋风肯定没放好屁。
「啥意思?姓莫的你骂老子呢?」
陆得胜火大地吼。
「没,我夸你像廉颇一样勇猛!」
莫秋风一本正经地解释,陆得胜面有得色,廉颇他是知道的,是古时候很厉害的将军,他谦虚道:「哪里哪里,和他老人家比,我还是差了点。」
「说你蠢得冒烟,你还不服气,连好赖话都听不出来,莫叔说你吃一顿饭要屙三次屎!」
陆野光明正大地挑拨离间,唯恐天下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