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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赁房

朱寅又聊了几句,了解的更多了。

他很清楚,在古代最花钱的地方,不是买房置地,是打点衙门。

越是用在灰色领域,银子就越不值钱。

四百两银子,可以在寸金寸土的南京城,买一所两分(132平)小院子,足够一家五口住的舒舒服服。

可见银子的购买力,很强大。

但要是在衙门打点一次,办灰色业务,几百两银子就是小钱,毛毛雨。

比如他今日买户口。这种灰色业务,银子就很不值钱了。

几千两的购买力很吓人,可用来打点官府又不算什麽。

最耗钱的打官司,富商们可以几万两丶十几万两的砸钱。晚明豪商,很多都因为打官司砸钱,最后倾家荡产。

到了这时,数以万计的银子,也不值钱了。

不过,银子虽然正常使用起来很值钱,朱寅也没打算买房。

南京的房子比北京更贵也正常,毕竟人口更密集,商业更繁荣。

可是要花这麽钱买住宅,宁采薇肯定不同意。

「不买,还是租赁吧。」朱寅摇头,拒绝了城中买房的建议。

那牙人摇头,「要是租赁,八分的宅子,内城每月最少二十两,房龄还比较老。」

「要是新一些,好一些,要二十五两才能租下。而且南京的规矩,半亩以上的宅子,最少付一年租金,还收租金两倍押金,防止失火损失。」

「你要租赁八分以上的宅子,租金加失火押金,差不多一次要付七百多两。」

七百多两!朱寅闻言小脸有点阴郁。

他没想到,半亩以上的房子,最少要付一年房租,还有两倍的失火押金!

「那典房呢?」朱寅又问。

「典房?」牙人笑了,「典房三年起,押金也是双倍。没办法,南京城中的宅子,实在太紧俏了,比北京丶扬州丶苏杭贵一大截。」

「这还是不带铺面的。带临街铺面的宅子,价格更要翻倍!」

朱寅很是头疼,气势顿时弱了很多。他站起来,将位置让给宁采薇。

他不喜欢讨价还价这种事,已经不耐烦了。

宁采薇一出现,牙行中的人都是纷纷看过来,实在是这个女孩儿长相气质太出色了些。

可是等看到她一双足有六寸长的脚,就忍不住露出遗憾之色,又都懒得再看一眼了。

嘉靖时起,缠足之风已成风尚,而且追求更小的三寸金莲,女子三岁就开始缠足。

眼下,城中女子缠足者十之有九,城外乡下缠足者也十之有五。只有偏远的小地方,缠足者才更少一些。

如今,若是有双没有缠过的大脚,任你貌若天仙,那也一副贱相,给富家公子做妾都嫌丢人。

十岁女子,脚美者最不过三寸,可是这个小女子,居然有六寸,大了一倍!

吓!

就是现在再缠,也来不及了,竟是白长了这张脸蛋!

宁采薇见到众人开始目光有些惊艳,可是看了自己的脚就露出掩饰不住的鄙夷和惋惜,不禁心中恼怒。

妈蛋!

她实在是难以理解,为何自己会成为类似「丑八怪」般的存在。

她不知道的是,晚明时期,「三寸金莲」多麽重要。

是另外一张脸。

两张脸都要「美」,才是真的美。少一个,就是「残次品」。

宁采薇压抑自己心中的怒意,落落大方的说道:

「那就在淳化乡租房吧,离城近就行。从住宅到内城墙,不要超过十里。」

对方点头道:「那就是城郭乡村了。嗯…我看看。」

他翻了一些册子,然后说道:「青桥里是在东山下,距离城墙最近的一个里了。」

「那村中有周家的乡间别院,占地一亩八分。距离淳化集镇只有三里,距外城凤台门只有九里,距外城双桥门更是只有六里。」

「而且就在官道附近。」

「无论走凤台门还是走双桥门,骑马赶路的话,三刻钟的工夫必进内城。若是马快,不超过两刻钟。」

「当然,若是雨雪天气,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宁采薇没有问租金,而是问道:「周家为何要出租?是不喜欢麽?」

那牙子一怔,随即冷笑道:

「为何?周家老爷去关中做官了,家属也跟了去。别说乡下别院,南京城中的宅院也租给别人了。你以为是凶宅,想要杀价?」

明朝官员上任,本来不许带家眷。可是现在又不同了,想带就带,皇帝也不管(管不了)。

「一年租金多少?没有押金吧?」宁采薇被这牙子打败了。

牙子道:「押金也是两倍。那麽好的宅子,一旦失火,若是连住客也一起烧死,房主怎麽追偿?当然要收失火押金。」

「租金每年一百二十两,第一次要付三百六十两。一亩八分的宅院啊,真很划算。」

「这是最合适的了。」

宁采薇耐着性子讨价还价,那牙子不但不还价,反而一副你爱租不租的神色。

「这是周家定的价钱,讲不了。」

「你们不要,明天或者后天,或许就没了。这些年,来南京的商户很多,宅子太抢手。」

「好吧。那我们明日需要去看看。」宁采薇说道,她发现自己的商业才能,在这种人面前没有用武之地。

他们就是明摆着拿捏你:爱租不租。

这说明的确很抢手。根本不愁租。

宁采薇是商业谈判专家,可是别人完全不谈价。

听到宁采薇要看宅子,对方摇头道:「这出城看房,一来一回要耽误半天工夫。」

「我等却是没空啊。」

「这样吧。你们明早自己去看。看完之后再回城签下契约。依我看,根本没必要看房,保管一眼相中。」

「不过,我最多等你们到中午,中午不到,若有其他客人,就租给别人了。」

说定了这些,朱寅就和宁采薇离开。

等明天上午看完宅子再说。

朱寅很想直接签约。宁采薇却是非要先看房不可。

这是她的交易习惯,必须先看货。

两人刚走到门口,迎面就走进来一个身穿华服的少年,身后跟着几个人。

这少年不过十七八岁,一脸酒色过度的样子。他一见到宁采薇,目光就有点炙热了。

那是一种毫不掩饰的欲望。似乎忽略了宁采薇只有十岁。

可是他的目光扫到宁采薇的脚,神色就忍不住一僵。

嗯?

他眨眨眼睛,又愕然看了宁采薇一眼,目中的那种炙热,就消失的乾乾净净,反而有点鄙夷。

然后,他就再也不看宁采薇一眼,直接擦身而过。

朱寅忍不住小声说道:「你想不到吧?不缠脚还有这种好处。」

宁采薇:「………」

姐是该高兴吗?

这狗屁的世道!

PS:九月一号上架,蟹蟹,晚安。关于晚明对三寸金莲的审美,绝非是我黑明朝,而是史实。参考《三言两拍》和《某某梅》删减版(我看的就是删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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