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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狐妖

顾明恪拿出大理寺的令牌,给宋闻展示了一下,从容不迫说道:“不必紧张,随便来问问话而已。可以进来吗?”

宋闻紧张地点头,官府的人站在外面,他敢不让进来吗?宋闻推开门,慌忙解释道:“官爷,内人不善言辞,小女体弱多病,如有怠慢之处,敬请海涵。”

顾明恪迈入宋闻家中。这是个普通的市井民居,院子只有一进,周围堆着各种家常用具和做小买卖的玩意,角落里养着一条狗。那条狗本来在窝里睡觉,听到有人进来,它忽的惊醒,绷直了脊背,对着门口狂吠。

似乎是被狗的声音吓到,屋里传来一阵小女孩的哭声。孩子哭声细弱,气息不足,听着就不健康。

李朝歌心道邻居说的不错,宋闻家女儿的状况看着确实不太好。她想起邻居说这一带夜里有不寻常的动静,李朝歌不动声色,暗暗打量四周。

宋闻见狗突然叫,女儿还止不住地哭,他又急又怕,一会呵斥狗一会哄女儿,忙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狗听到小女孩哭,飞快跑到窗户下。它嗷嗷叫了两声,似乎在安慰女孩,但身上毛发依然竖立着。它转过身,腰背弓起,仇视地盯着他们。

李朝歌心里轻轻咦了一声,她本以为狗见了生人,所以才不断吼叫,可是看现在的样子,这条狗颇通人性,而且,他的敌意好像是冲着顾明恪去的。

宋闻不住道歉,他高声呵斥狗,想要将狗赶回去。那条土狗挨了好几下打,依然守在门口不动,它喉咙里呼噜声不断,却远远趴在地上,不敢近前一步。

李朝歌回头,含笑看着顾明恪:“你这么不讨狗喜欢?”

顾明恪脸色素白如玉,他没理会李朝歌的调侃,极淡地朝地上的狗瞥去一眼,那只狗虽然龇着牙,却再也不敢发声了。

狗叫声停止后,屋里的小孩哭声也渐渐停息了。院中众人暗暗松了口气,白千鹤默默按耳朵,感谢这趟公差,他不要孩子的决心又强了一分。

宋闻也松了口气,赔礼道:“这只狗是捡回来的土狗,没受过教训,见人就咬。官爷莫要怪罪。”

顾明恪自然不会和地上那条狗计较。他眸光沉静,静静看向门口,一个少妇抱着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女孩,倚在门边,怯怯地行万福。

“奴家见过官爷。”

少妇身段窈窕,浑身素净,看年纪二十上下。她包着妇人髻,虽然容貌风流多情,眼睛却一直停留在孩子身上,举手投足间充满了母性温柔。而那个小女孩病歪歪靠在母亲怀里,五官水灵,粉妆玉砌,脸上却有股病气,面相看起来颇为凄苦。

小女孩刚刚才止了哭,此刻有气无力地抽噎着,她看到顾明恪,忽的被吓哭。她就像看到什么很可怕的东西一般,用力抱住母亲的脖颈,扑腾着要离开。

宋闻尴尬,连忙介绍道:“这是内子丽娘和小女,小女身体不太好,自生下来就怯弱又怕生。小女并非对大人不敬,而是大人官袍威武,气度不凡,小女被吓到了。”

小女孩本来就体弱,此刻被吓哭,声音又低又哑,听着就让人揪心。丽娘告罪后,抱着孩子到屋里哄。大理寺的人没当回事,他们腰上佩着刀,身上穿着深青色的官服,寻常百姓见了都要发憷,更何况一个小姑娘。唯独李朝歌,含笑看向顾明恪,慢悠悠道:“看来,顾少卿不止不讨狗喜欢,也不讨小孩子喜欢呢。”

顾明恪无奈地瞥了她一眼:“别闹,我们是来办案的。”

宋闻早就知道官府上门必有大事,听到顾明恪说办案,他的手都紧张地攥起来了。

“大人……”宋闻眼睛偷偷觑着,小心翼翼地解释道,“草民一家都是良民,平日与邻里吵嘴都不曾,实在不知道犯了什么案子。”

李朝歌不说话,她背着手,慢慢在院子里梭巡。过了一会,她怼了怼草堆,说:“你们家养狗,倒有不少鸡毛。”

宋闻紧张起来:“大人……”

“妖气很弱,你们掩饰的很好。”李朝歌回身,冷冰冰地注视着宋闻,“可惜你们忘了,镇妖司专职捉妖。”

屋子里传来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李朝歌也懒得和他们兜圈子,拍了拍袖子说道:“出来吧,那只偷鸡的狐狸精。白马寺摊上你们,也算倒霉。”

宋闻脸色铁青,连忙道:“大人,其实是我……”

“宋郎。”那个美貌少妇站在门框边,轻声打住了宋闻的话。她将襁褓放置在屋里,独自一人站在门边,身姿芊芊,我见犹怜:“宋郎,你不必替我顶罪了。是我。”

李朝歌毫不意外。她在门外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巷子里有妖气,只不过妖气很淡,等开门后,李朝歌立刻确认了。

混账大理寺,真的抢他们的案子。

“说吧,你是何来历,做了什么,统统如实交代。”说完,李朝歌看向顾明恪,警醒道,“回去后把卷宗给我送回来,这是我们的案子。”

“公然抢功,你倒好意思。”

“这里本就是我找过来的……”

丽娘张嘴,想要坦白,但是又不知道该不该打断。不是在审问她吗,为什么这两位大人打情骂俏起来?

丽娘惊疑不定地看着这两人,片刻后,小声问:“大人?”

李朝歌暗暗瞪了顾明恪一眼,收回注意力道:“行了,交代吧。”

丽娘最开始没有名字,宋闻见到她后,说她容貌美丽,给她取名丽娘,她才算真正有了身份。丽娘很喜欢这个名字,她是一只狐狸,资质不高,道行也不深,每日在山间游玩嬉戏,浑噩度日。有一天,她不慎踩中捕兽夹,后腿被铁钉牢牢困住。狐狸怎么尝试都无法挣脱,眼看天快亮了,她很快就要成为猎人手里的一道菜,贵族脖颈上的一顶狐裘,狐狸哀鸣,这时候遇到了早起上山的宋闻。

宋闻将狐狸放生,还说她皮毛美丽,难得一见。狐狸一瘸一拐逃出陷阱,跑走前,她回头,深深望了那个少年一眼。

狐狸驻足,不是报恩就是报仇。后来,狐狸努力修炼,终于能化成人形。她化形后悄悄来到人间,想找当年的少年报恩。少年已长成青年模样,狐狸日日跟着他,没多久被青年发现,再后来,成了他的妻子。

狐妖生命漫长,凡人的一生对他们来说微不足道,她完全可以陪宋闻过完这一生后,重新回山野修炼。可是丽娘在人间待久了,越来越不舍,她想和宋闻生一个孩子,一个有他们两人血

脉的孩子。

但是生产对妖精来说是一个大坎,尤其宋闻是凡人,一旦生了孩子,丽娘就会元气大伤,妖力无法再进一步。可是丽娘依然执迷不悟,她放弃了修为和长生,只为了生一个孩子。丽娘为此吃了很多苦头,然而人妖相恋终究于世不容,丽娘拼尽性命生下来的女儿,一出生就气息奄奄。

女儿没有继承任何妖力,而且天生体弱,比正常的凡人小孩都不如。丽娘偷偷抱着孩子回去找山狐族长,族长见了,说这个孩子活不长,最多两年就会夭折。

丽娘不信,她死缠烂打,终于从族长嘴里磨出了办法。丽娘每日用自己的血喂养孩子,将自身的精元渡到女儿身上。孩子有丽娘的精血供着,身体果真慢慢好转起来。

但是丽娘却吃不消了,她日日放血,没多久就瘦的骨架嶙峋。丽娘垂泪,哀哀道:“奴自知不容于世,不敢害人,只是想长久陪着宋郎和小牡丹而已。奴放血后实在体虚,只能靠进食补充气血。可是左邻右舍生活都不容易,家里若丢了鸡禽,恐怕日子就过不下去了,奴没办法,想着白马寺家大业大,香火旺盛,应当不在乎一两只鸡,便偷偷去白马寺里偷。去年牡丹身体转好,不需要我日日放血,我便没有再去打扰佛祖,可是没想到今年,她的病情又加重了……”

看样子小牡丹是他们女儿的名字。丽娘掩面痛哭,宋闻看着妻子纤弱的身体心疼,用力抱住她的肩膀,说:“我早知她是妖族,但那又有什么所谓?我只恨我无能,不能保护好妻子女儿,还要连累妻子受苦。”

土狗围绕在主人脚下,呜咽悲鸣。

夫妻两人哭成一团,院子中其他人看了,也不好受。莫琳琅不由想到了自己母亲,她心情沉重,欲言又止地看向李朝歌:“指挥使……”

丽娘如她所说,并没有害过人命,来到人间也只是想报恩。这样的一个妖怪,他们要收走吗?

李朝歌叹了一声,说:“你们先别哭。我有些话要问,只要你们如实相告,我就饶了她。”

宋闻大喜过望:“真的?”

李朝歌冷淡点头:“真的。”

她又不是那些迂腐的和尚道士,见了妖一定要打死。只要妖怪别犯事,李朝歌也懒得管。

得到了李朝歌的保证后,宋闻大喜,哆嗦着手指给丽娘擦泪。李朝歌等他们情绪平复的差不多了,才问:“你们的女儿为什么叫牡丹?”

丽娘声音低低的,说道:“大人有所不知,女儿出生那一天,我们家周围的花全开了,连花圃里枯萎已久的牡丹都重新恢复生机。宋郎见她粉妆玉砌,冰雪可爱,就给她起名牡丹。”

听到“牡丹”这两个字,土狗压低身体,摇着尾巴刨土。李朝歌目光盯着这两人,平静反问:“只是因为这个?”

宋闻停顿了一会,如实道:“还有一道原因。草民有一个表兄,自小亲厚,但是六年前表兄失踪了,这些年我四处打听,没人知道表兄下落。我为了纪念兄嫂,就给女儿起名牡丹。”

土狗在地上低叫,顾明恪神情淡漠到极致,李朝歌目光明亮,容色摄人,红唇微微启动:“牡丹是谁?”

“我的表嫂,表兄杨华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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