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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0

初遇细雨如春,如今我守着怀中风雪一等再等,是你太狠,我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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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英格兰西北部的一个小村子,位置偏远,交通不易。一般来说这样的村子来一个陌生人会被村民们围观讨论很久,但是这次却十分例外——因为还有更值得拿出来八卦的事情摆在眼前。

村子里阿克利斯家的女儿玛雅去伦敦打工的时候,被当地一个富商看中,娶进家门做了第三任妻子(前两任都离婚了,因为下一任总是更年轻貌美)。于是她决定把自己的父母和弟弟也都接到伦敦去,摆脱村子里贫困落后的生活。

人们议论纷纷,内容无非就是对阿克利斯家出了这么一个争气的女儿的赞美,和对他们家以后富饶的生活的羡慕,其中当然也夹杂着恶意的嫉妒和揣测。不过外人的评论阻止不了阿克利斯一家喜气洋洋的行动,他们收拾好行李,准备踏上全新的生活之路。

然而搬走之前,他们遇到了一点儿小麻烦——他们的狗无法被带走,其他人也没有愿意收养它的,于是这只狗只能被遗弃。

这只狗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只是随处可见的杂交土狗而已,但是这条狗真是我见过的最倔强的生物了。一开始它还以为自己也会被带走,高兴的摇着尾巴直打滚,但是等所有行李都搬上了车,小主人却把它拴在了旧屋门口时,它就已经明白了自己将会被遗弃的命运。它咬着它的小主人的衣角,试图不让他上车,四只爪子在地上磨出深深的爪痕。然而它的小主人并不领情,未来灯红酒绿的生活让他顾不上旧情,坚决要扫清路上的一切阻碍。

他们拿棍棒驱赶着那条狗,用马鞭抽打它的头,但是一切都无济于事。狗哀哀的呜咽着,眼里充满了泪水,后腿被打瘸了一只,却依然不肯放开嘴里叼着的那片衣角。

小阿克利斯干脆脱下了外套,把外套丢给了狗,摆脱了狗的纠缠。那条狗大声的哀嚎起来,拖着瘸腿朝着车的方向挣扎,大颗大颗的眼泪沿着脏兮兮的毛发流下来,绳索在它的脖子里勒出深深的血肉模糊的沟。

有人提议,不如把它吊死吧,这么放着迟早出事。

阿克利斯先生犹豫了片刻,但是他的妻子开始催促他,他们快要赶不上镇子里去伦敦的火车了。于是阿克利斯先生妥协了,他跳下车朝着他的狗走去。狗看到去而复返的主人,发出高兴的汪汪声,摇着尾巴迎了上去——但是它却怎么也想不到,它的主人是来杀死它的。

阿克利斯先生抓住了狗脖子上的绳索,开始收紧。狗恐惧的挣扎起来,发出痛苦的呜咽——但是即便如此,它也没有用自己尖锐的犬齿咬自己的主人,尽管此刻的主人已经变成了催命的死神。

狗在阿克利斯先生的怀里抽搐起来,那条被打断的腿扭曲的垂在身侧,微不可见的挣扎着。

阿克利斯太太又不耐烦的催促了一遍。

眼看狗就要咽气了,一只肤色苍白的手轻轻搭在了阿克利斯先生的肩膀上。一张纸递到了他的眼前,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体写着一句话,“我想买这只狗,价钱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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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半跪在地上,抱着怀里半死不活的狗,目送阿克利斯一家的车扬起一溜尘土,消失不见。

周围的人渐渐散去,也有几个留下来,好奇地看着我这个不速之客。

怀里的狗还想挣扎着去追那辆车——我轻而易举按住了它有气无力的动作。

蠢透了。我漠然的想。

明明知道主人要抛弃自己,还不死心想要留住主人;明明被打断了腿,还眼巴巴的凑上去讨好;明明知道主人要杀死自己,还一动不动毫不反击。

真是记吃不记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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