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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0 章 番外4

陈思雨却说:“丽丽,我不会劝你离婚,但我劝你,如果不想流落街头的话,一定要记住两点,不论任何情况下,房子不能卖,工作不能丢,。”

程丽丽也是哭着点头:“嗯。”

徐莉很是不解:“陈团你怎么回事呀,当初白山闹事,你可是一力劝着我离婚的,到程丽丽了,叶大方也一样不是东西,你居然不劝她离婚?”

陈思雨目送程丽丽出了大门,叹气说:“她要能离得了婚,就不至于调出团了,既她没那个魄力,倒不如劝点实际的,女人嘛,有房子有工作,男人算个屁!”

说白了,叶大方不像白山,没那么坏。他要穷,没钱,落魄,就属于程丽丽,但只要给他钱,让他扑腾起来,有点身份地位了,他立刻就会出轨。

程丽丽自己不努力,还贪男人的皮相,她能得到的也就只有那种生活了。

好在包大妈给她留的四合院足够大,如今社会开放了,下乡的人们全回来了,有好些人租她的房子住,只要不卖掉房子,程丽丽就是行走的包租婆。

() 至于叶大方,从小白脸变成老白脸,稍微有点权力就胡搞,为了贪点财而出卖队友,活该他一辈子吃软饭!

……

就在今年,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欢的,被认为最贴合知青生活的芭蕾舞剧《一尺的确良》将会被改编成电影,颁上大荧幕。

北城电影制片厂的厂长亲自来请,要求陈思雨出演女主角,但她拒绝了。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芭蕾舞者是需要坚持不懈的训练才能保证水平的。

拍电影会浪费训练时间,那于即将面临英格蓝访问的陈思雨,无异舍本逐末。

她也没有收取版权费,只向电影制片场提了一个要求,那就是,在配乐一栏不准挂他们厂的老艺术家,只能挂总空文工团,陈轩昂的名字。

这样,虽然还是个小屁孩儿,但轩昂就有属于自己的独立作品了。

团领导们经过商议后,最终也决定把公派留学的名额给他。

当轩昂的名额被送到国外的音乐学院,对方也要挑的,而因为已经有属于自己,独立创作且发表的作品,他被英格蓝和法蓝西的好几家音乐学院同时看中了。

所以现在不是学校选轩昂,而是轩昂要选学校了。

冷峻认为陈思雨应该把事情告诉轩昂,以及,跟他认真谈一下出国以后的各种注意事项,因为像轩昂这一辈的孩子,是在这个国家意识形态最严竣的时期成长起来的,到了资本主义国家,他们见识了花花世界,就难免会要放纵自我,也会因为社会体系的不同,思想观和价值观受到冲击,说不定他就会自己的国家,并且选择留在国外。

这于冷峻影响不大,但于陈思雨的仕途会有影响。

冷峻不像别的男人,结婚了就希望妻子在家当个贤内助,生孩子,做饭,照料自己,他知道她喜欢跳舞,喜欢舞台,而且在外交方面她有着独特的天赋,以后年龄大了,不跳了,还可以发展外交事业,当一名外交官。

而轩昂一旦出国后选择留在国外,于她的仕途,就会有很大的影响。

陈思雨虽然表面口头答应,但并没有跟轩昂谈过这些。

反而,直到文艺访问团出国时,到了飞机上,才跟轩昂讲起万尼亚上校的事。

然后说:“现在有五家艺术学院愿意接纳你,有三家在英格蓝,有两家在法蓝西,如果你留在英格蓝,万尼亚上校肯定会照顾你的,但如果你去法蓝西,我会让你安娜阿姨照顾你的,你在择校时,把它作为一个衡量标准吧。”

漫长的长途飞机,漆黑的夜晚,大家都是躺着的,轩昂,一个第一次出国,而且是被派出去公费留学的孩子,这是他第一次走出北城,也是第一次跨越海洋,要去另一个国家,在飞机上听说这样一个消息,就仿如当头被劈了一棒子,坐了起来,低吼:“所以你居然背着我,悄悄跟这个外国男人联络了?”

陈思雨示意他躺下,轻声说:“不是我联络他,而是他在找你,他为了找到你,还拿美金腐蚀了我们团的叶

大方帮他办事儿。”

轩昂已经十八了,大小伙子一个,比陈思雨还高半头,憋了半天,反问:“还有谁知道这事?”

陈思雨说:“除了我和你冷哥,没别的人知道。”再有第三个人知道,他就出不了国了。

轩昂躺在坐椅上,仰头望着头顶沿声的灯带,说:“我只有一个爸爸,他是个战斗英雄,他的名字叫陈家祥,至于那个毛子,我不想见,也不会认他的。”

陈思雨笑着说:“你都十八岁了,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你可以选择认他,也可以选择不认,这是你的自由。”

“我是不会认他的,而且我直觉他肯定不是个好人,要不然,我妈怎么会选择留下来跟咱爸在一起,而不是选择出国去找他,你说对吧。”轩昂再说。

陈思雨觉得不是这样的。

万尼亚上校,据梅霜讲,在战前是一名音乐学院的学生,是因为二战而不得不上的战场,同时他还是个非常优秀的文学家,胡茵的文学生涯就是由他启蒙的,她的很多文学作品,也全是直译的,万尼亚上校的作品。

当时胡茵留在国内,更多的原因是故土难离。

选择嫁给陈家祥,除了被他的英雄事迹所感染,想要照顾他。

更多的原因是因为他愿意接纳她,接纳轩昂,就像轩昂所说,陈家祥总会自半夜醒来,抱着枪颤抖,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还不满二十就牺牲的爱人,毛素美。

而胡茵呢,一个作家,文学家,她更爱的肯定也是能跟自己灵魂相通的,欣赏她文学才华的男人,所以她爱的是万尼亚上校。

是因为那么一场席卷全球的战争,让他们相识相遇,相爱,却又最终拥有不一样的人生的。

万尼亚上校既是个艺术家,也是个军事专家,从他想要接近陈思雨,却只是让叶大方带信,而且手段之隐密就可以看出来,那是个很谨慎,也很有智慧的男人。

其实当新世界的大门向轩昂打开,当一个跟他从小生长的,完全不一样的,万花筒一般的世界展现在轩昂面前,陈思雨却又无法在身边教育时,把他托付给万尼亚上校,才是她更放心的。

她也相信以对方的人品,肯定能照顾好轩昂。

轩昂现在不接受,她也不着急,人嘛,不能以亲情去捆绑。

轩昂爱陈家祥,是因为他的人品和他的魅力,只要万尼亚有人品,有魅力,足够轩昂去爱,早晚,他会接受那个新父亲的。

这一路上,轩昂都很不开心。

基于国际形势,他印象中的毛子,是整天在边境上跟华国起摩擦,动不动就想侵战我国土地的无赖,是连军人,都会为了喝酒,悄悄在边境上打地道,跟冯大钢勾结成奸的坏分子。

在他尚且单纯的心里,他不认为毛子当中有好人,而且一直觉得当时胡茵选择留下来,跟陈家祥结婚才是正确的选择,他都想好了,只要一下飞机就立刻转机去法蓝西,绝不见万尼亚上校。

他这辈子,也绝不会认一个外

国男人做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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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时,轩昂心里于万尼亚上校的印象,是一身军装,面脸阴鸷,还像鸠山一样,留着小胡子的鬼子形象。

但事实上,万尼亚上校并没有长成那个样子。

他跟安娜一样,作为艺术工作者,在战后,在苏国大联合体时代就移民英格蓝了,他是从报纸上看到关于《梁祝》的报道,正好他比较懂华国艺术,就跟安娜,路易.奈非斯等人走到了一起,并在谈及时,打听到陈思雨,以及她同父异母,且极具钢琴天赋的弟弟轩昂的。

那时万尼亚上校就已经想到,轩昂是他的孩子了。

目前,他就在英格蓝国家艺术团工作。

这时他并不知道陈思雨会不会把轩昂带来,但他选择了前来机场接机。

所以陈思雨和轩昂一下飞机就看到万尼亚上校了。

一个五十出头,拥有一头浓密茂盛的黑色头发,且文质彬彬,儒雅的中年人。

他捧着一束花,目光于文艺团诸人中穿棱着,看到轩昂时顿住,并快步朝他走来,但在隔着几米远时又停了下来,穿过人群,远远望着那个是自己血脉的孩子。

基因是个神奇的东西,轩昂相貌生得怪,怪怪的好看,人们总说他丑帅丑帅的。

但其实吧,他跟万尼亚上校长的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陈思雨在看到轩昂亲爹的那一刻,心里一块石头扑通落了地。

一个男人能到五十还不谢顶,这基因不错呀,看来以后轩昂也不会谢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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