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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章

陶晓皙狠话是放给了自己,不过这件事到底成了她今天上午的一件心上事。

中午老太太包的猪肉白菜的软面包子,陶晓皙知道他爱吃这种带馅儿的东西,她想了想,先发信息,问了他回没回公司,然后和老太太说了一声,拿保温饭盒装了些包子和菜,带上要卸指甲的东西去了他公司。

她还是第一次去他公司,据阿建说他们公司除了财务大姐,都是一群大老爷们,公司是在一座四层小白楼里,他的公司在第二层,一个很开阔的大平层,里面是满满当当的工位,现在是午饭时间,公司里没什么人,陶晓皙没看到陈放,刚要给他打电话,角落里冒出来一个人,“你找谁?”

如果陶晓皙没猜错,这应该就是阿建说的财务大姐,他们结婚的时候,他公司的人也去了,但那个时候她脑子都是乱的,根本不记得谁是谁。

“你好,我找……陈放。”陶晓皙不知道在他公司该怎么称呼他,直接说了名字。

财务大姐露出和善的笑容,“你是阿放媳妇儿,对吧?他和我说你要来了,他有点事儿下楼去了,你在他办公室等他就行。”财务大姐热情地领着她进了办公室。

陶晓皙一愣,她并没有和他说她要来他公司,只是问了他在没在公司。

财务大姐又给她端来了水,“他说很快就回来,你先喝点儿水,我就在外面,你有什么事儿就叫我。

陶晓皙双手接过水,和她道了谢,让她去忙她的就成,她刚才进来的时候看到她好像是在吃饭。

他的办公室不算大,也就是个十几平的小单间,一张办公桌,一个大的文件柜,还有接待用的沙发和茶几,很干净但也很单调,连一个小绿植都没有。

她大概环顾了一周,坐到了办公桌旁边的沙发上,继续和姜又琳聊天,姜又琳请了年假要早点回来陪她妈,明天就到,再加上春节假期,可以连休半个月,这是件高兴的事儿,也是件不幸的事儿,因为这半个月她逃不过一件事情,就是要相亲。

姜又琳正在给她诉苦,问她到底有没有打听出四大金刚排名第二的是谁,如果她的人生最终要进入婚姻的坟墓,那她一定得选一个可以让自己持久快乐的男人。

陶晓皙仰靠在沙发上,心不在焉地回她,【有的时候太持久也不是一件好事儿。】

等信息发出去,她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她昨天晚上睡太晚,今天早上又醒太早,大脑还处在一个短路状态,赶紧按了撤回。

但是已经晚了,姜又琳已经看到了,她很激动,【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持久还不是一件好事儿???!!!!你要是不想失去我这个朋友,就不要再说这种容易让人心生嫉妒的话!!!!】

陶晓皙:……

她并不想失去姜又琳这个朋友,【我的意思是也不能光看持久,技术也同样重要。】

额……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个啥。

姜又琳又激动,【难道你家男人技术不好???!!!】

……她是这个意思吗,她只是告诉她,找对象这种事儿还是要看人和缘分,不要太执着于四大金刚这种名号。

姜又琳不等陶晓皙回答已经有了定论,【也是,不可能一个人什么都全占了,他已经占了一个之首的位置了,技术可能也就马马虎虎了。】

……她不能让别人质疑他的能力,夫妻是一体的,他任何方面的能力和名声她都得给他维护起来。

她回姜又琳,【他技术还不错】,字打到一半又删掉,还不错听起来的意思好像是还有些可以提高的空间,她重新打字,【他技术特别好。】

……姜又琳不说话了,她决定要和陶晓皙这个饱汉子绝交五分钟。

陶晓皙觉得,她这话说得……好像最终还是要失去姜又琳这个朋友,可她已经没有办法撤回了。

窗外传来轻快的音乐声,陶晓皙起身往窗边走去,隔着一条街的对面是一所幼儿园,幼儿园的小朋友们正在跟着音乐跳操,每个小朋友和每个小朋友都跳的不一样,陶晓皙打开了些窗户,想看得更清楚些,最后面一排,两个小朋友跳着跳着撞到了一起,她嘴角扬起不自觉的笑容,这未免也太可爱了点儿。

陶晓皙看着窗外的小可爱们,心思飘得有点儿远,要是他们有一个小朋友,大概也会是这样的可爱。

等她反应过来她在想什么,连忙把自己的心思往回拽,她还没有做好要当谁妈的准备,不过……他应该会是一个好爸爸。

陶晓皙刚要关上窗户,视线停在楼下那条街不远处的拐角,那里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

男的,她自然认识,是她刚刚想到的好爸爸。

女的,她也熟悉,是黄珍珠,头发染成了金黄金黄的那种,真的就是表面的意思,跟黄金是一样亮闪闪的颜色,戴着一副大墨镜,今天的天阴沉沉的,一点儿阳光都没有,陶晓皙都怀疑她戴着那副墨镜能不能看清路。

两个人的距离站得不算近,黄珍珠在激动地说着什么,陈放嘴里叼着支半燃的烟,脸上是面无表情的冷淡。

按说这是个不会引起任何误会的场面,可陶晓皙心里莫名得有些不舒服,她又觉得自己的不舒服来得有点奇怪,以前就不会这样。

他的眼睛往这边抬了一下,陶晓皙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她突然知道自己不舒服的点在哪儿。

她不喜欢他身边站着别的女人,更何况那个女人还是摆明了喜欢他的,就算他划线了。

陈放看到了窗户那边一闪而过的身影,拿下嘴里的烟,按灭在旁边的垃圾桶上,没了再听黄珍珠说下去的意思。

黄珍珠说的事情他不是没有想过。

在他小时候的印象里,黄保登和他爸的关系很好,他爸经常会把你黄叔挂在嘴边,在他爸出远门的日子,他经常会上门,说是他爸让他帮忙照看着点家里,老太太和他妈对他很是感激,他听老太太提过一嘴,黄珍珠她妈刘美芬还是老太太介

绍给黄保登的,那个时候两家关系走得很近。

他爸妈去世后不久,黄保登慢慢发迹了,后来两家的来往也少了。

老太太生病那年,黄保登找到的他,老太太还说你爸这个朋友没白交,人家发达了也没忘了我们,钱我们不能要,这份情我们得记得。

陈放把家里的老房子给卖了,又从老周家借了些,凑齐了老太太的医药费,老太太出院后,他就从学校办理了退学。

老太太和老周因为他退学的事情跟他生了很大的气,但是对他而言,读几年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专业混个文凭出来,还不如早点进入社会,他很清楚自己,他就不是读书的那块料子,所以没有必要再耗下去,现在这个社会,只要肯吃苦肯下功夫,三百六十行里总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一条出路。

黄保登知道他退学后,找到的老太太,说要带着他干,老太太自然再高兴不过,有个知根知底的人看着,总比他自己瞎闯荡要好,黄保登的意思是让他进他的总公司,但是陈放最终选择进了工程队,一是因为这是他爸的老本行,二是因为他自己几斤几两他清楚,他一没学历二没经验,还是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干比较好,能走到哪步就单看他自己有多大本事了。

黄保登和他手底下的人说他是他最好兄弟的儿子,让人多照看着点,在外人看来,黄保登对他很好,但是陈放学习是不太行,自认还能察几分言观几分色,他总感觉黄保登对他笑的时候眼里藏着几分冷,他最初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陈放察觉到不对是从黄保登开始叫他去处理一些事情,说是要锻炼锻炼他,以后总不能一辈子在工程队待着。他防备心算是重的,没办法,他们家老太太后半辈子就指着他,他必须得处处留个心眼,路是半步也不能走错。

他推脱了几次,黄保登便借着喝酒点他,老实是好事儿,但有的时候太老实了就变成了不识时务,就像你爸,如果当初他敢跟着我一块儿干,你现在也不至于落到没妈的地步。

那场酒喝完的第二天,陈放就和黄保登提了离开,理由是现成的,我是我爸的儿子,自然都随了他,他不敢干的事情,我也不敢干,要不等回头到了地底下,我也没脸见他,就当我不识时务,对不起黄叔对我的提携了。

他话说得不客气,不到撕破脸的地步,但也没给黄保登留多少面子。

黄保登冷哼一声,你确实都随了你爸,但凡你像你--

他当时话说到一半就收住了,陈放不难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他对他爸的厌恶,陈放一度不知道这厌恶是从何而起,后来他想了一下黄保登收住的那半句话,再结合每次碰到刘美芬,她对他不客气的话中夹杂着的只言片语,心中有了一个大概的答案。

今天听黄珍珠说出来,不过是印证了他心中的怀疑。

“阿放哥哥,我小的时候不明白,为什么他和陈叔关系那么好,每次他在家里喝醉酒之后,总要痛骂一通陈叔,我以为他就是单纯的撒酒疯,现在我才知道他喜欢陈婶儿,他恨……陈叔娶了

陈婶儿。”

陈放打断了她的话,“你来就是跟我说这个。”

黄珍珠肩膀僵了一下。

她今天来其实更想为她曾经说过的话道歉,但她知道,他根本不需要,谁会在乎一个无所谓的人的道歉。

当初他执意要从她爸那儿离开,她喝醉酒找上了他,她不仅气他为什么就不能抓住机会跟着她爸好好干,更气他对她的示好一直装作视而不见,她可是黄保登唯一的女儿,多少人挤破脑袋都想和她好,他呢,明里暗里和她保持距离,一心只想闷头干活挣钱,他怎么就想不明白,只要娶到了她,还用得着在工地上风吹日晒整天为钱发愁。

她当时指着他的鼻子大嚷了一通,“你怎么跟陈叔一样,我爸说陈叔当初就是不识时务,死活不跟着他一块儿干,结果呢陈婶儿跟着他一块儿吃苦受罪不说,最后把命也给丢了。阿放哥哥,你要是和我好了,我爸这些产业将来都是你的,别说你们家现在欠的债,就是再多出几十倍,几十百倍,都能轻轻松松还了。陈叔落到那个下场,都是他自找的,就是可怜了我陈婶儿,你为什么还不吸取教训,你现在从我爸这儿离开,你自己能干什么,你难道也想走和陈叔一样的路?”

酒醒后,她恨不得掐死自己,可也知道她这顿闹算是把两个人小时候那点儿仅有的情分也给闹没了,就算她装酒醉失忆断片儿也没有用。

黄珍珠深吸一口气,“阿放哥哥,我要结婚了,下个月的婚礼,已经定下来了。”

“恭喜。”陈放看了一下手表,“我后面还有事情,就不请你上去喝茶了。”

黄珍珠看着他没有任何犹豫转身离开的身影,在墨镜后面的眼睛红了半圈,她刚才一眼就看到了他手上的红,可以在他手上这么干的人,除了他那个新娶的媳妇儿,她想不出还有谁。

她一直以为他喜欢的是周莺,她甚至还刻意地模仿周莺的穿着和发型,她觉得他娶那个女人无非是因为年纪到了,他奶奶想抱孙子催得紧,他才急急忙忙随便找了一个还算合适的结了婚。

可是前几天万晶晶一句话点透了她,你觉得陈放那个性子,像是会搞暗恋的人,他要是真喜欢周莺,会眼睁睁地看着周莺和别人谈恋爱结婚,还在结婚当天去吃她的喜酒送份子钱,他要是真喜欢就直接去抢婚了,他就不是个会委屈自己的性子,肯结婚,必定是因为喜欢。

黄珍珠鼻尖酸涩,就这么喜欢,喜欢到她可以对他这样胡来,他还能满不在乎地带着这样的红指甲在外面见人见客谈生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多宠他那个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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