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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3章

极品血燕在厨房里热了两遍,后厨的人颇有耐心,但还是担忧,问管家:“要不给烟小姐打个电话?我怎么敲她房门,她都没反应,万一她出什么事儿呢?”

“在自己家能出什么事儿?”管家老神在在,坐在那儿,阖眼休憩,“估计是在泡澡,小姑娘事儿多,再等等,不急。”

厨房里响起一串沉稳有力的脚步声。

管家睁开眼,看清来人后立马站了起来,“三少爷,是饿了吗?”

“屋里没水了,下来倒杯水,”齐聿礼接水时状似无意地扫了眼厨房一角,“在热什么东西?”

“血燕。”

“给南烟的?”他拧眉思索。

“是,但烟小姐好像在忙,敲了两次门也没回应。”

确实在忙。

但现在已经忙完了。

齐聿礼只看了血燕两眼就收回视线,他不是乐于助人的人。今晚送许流霜过去,是碍于许流霜父亲许总的面子,而不是因为顺路。在他这里,没有顺路一说,所以他扔下一句:“我刚下楼的时候好像看到她房门开了,你可以送上去了。”

管家恭敬应道:“好的。”

齐聿礼的房间和南烟的房间不在同一层。齐老爷子在某些方面传统保守,晚辈们的房间不按年纪大小排,而是按照性别分。每层楼的房间格局都大差不差,齐聿礼这些年势头劲猛,在齐家的地位仅次齐老爷子之下,但他仍旧和五位堂兄弟住在三楼。而二楼的六个房间却是后期砸过,再装修成两个房间——齐月和南烟的房间。

哪怕做过如此亲密的事,齐聿礼也不会在南烟的卧室留宿,多年如此。

即便齐家上下都知道齐聿礼偏宠南烟,但也知道他不会顺路送这份血燕进她的房间。

齐聿礼是偏宠南烟,但这个偏宠,是对比出来的。

天生面向使然,他冷面冷脸,性子更是冷到极致,像是常年冰封的深海海底,整个人都泛着砭骨的冷。他并不亲近人,和堂兄弟之间也没什么话可说,在这么个庞大的家族里,他始终孑然一身,喜欢独处。

大家发现齐聿礼对南烟的不一样,大概是那次。

像他们这样的大家族,面上意笑晏晏,私底下旁支嫡系分得一清二楚。

大家表面上对待南烟和对待齐月并无差别,但私底下提及南烟时,总会语气轻蔑又不无讽刺意味地将她定义为——外人。

什么是外人?

家里的佣人、保姆、司机,都是外人。

南烟和他们一样。

寄人篱下,南烟懂得审时度势,也学会了察言观色,一直以来,小心翼翼地活着,尽可能地在那帮青春期无处发泄精力以捉弄人取乐的堂兄弟面前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有的时候,存在感即便如空气里的尘埃般稀薄,也会被人注意到。

那时候年纪都小,最大的也不过九岁,小孩子们聚在一起,总归会玩些不痛不痒的游戏。过家家

这种游戏在齐家是不流行的,毕竟都有血缘关系,而且数来数去,就南烟和齐月两个女娃。他们是不屑于和南烟玩过家家的,因为在他们眼里,南烟这个外人,不配和他们玩这种游戏。

玩得最多的,还是捉迷藏。

公平起见,抽签决定谁当追逐者,八分之一的概率,南烟抽到了躲藏的八分之七。

捉迷藏地点局限于侧院荷花池,古色古香的长廊围成的荷花池,正是荷花盛开的酷暑,荷叶葳蕤,遮挡住不少风光。一声令下,众人做鸟兽状散开,南烟也四处寻觅躲藏据点。

假山好像能藏。

嗖的一声,五哥进去了。

倒立放置在池边的木船好像也能藏。

咻的一下,四哥进去了。

有熟水性的。

啪的一声,跳进池子里,游入池中,被层层叠叠的荷叶覆盖,看不见身影了。

南烟一筹莫展之际,倒数声临近。

“十——”

“九——”

“八七六五——”

数的越来越快,“四二一!”

南烟猛地钻进灌木丛里。草皮茂盛,她穿着短裙,裸露在外的皮肤被草扎的泛红。灌木丛比她高,将她整个人严严实实地遮盖住,所以其余六个人都被找到,聚集在灌木丛另一侧几米距离的时候,没有人发现她。

“怂蛋子,我都说了我捉迷藏很厉害的,你看看你们,躲在水里都被我捞出来了吧!”

“你他丫的算你狠,能钻进水里抓人。”

“说实话这点儿太小了,不好藏,要不咱们换个地方玩吧?”

“也行,人都齐了吧?”

“一二三四五六七,齐了,走吧。”

“七个人吗?我怎么记得是八个?齐月呢?你没找到她吧?”

“傻了吧你,齐月在书房里罚抄《礼记》,就咱们家齐大小姐那慢吞吞的笔速,不抄到太阳落山估计不会从书房出来。”

“说的也是,人齐了咱就走吧,转移阵地,去后山藏吧?”

“可以。”

于是一行人呼啦啦地离开。

全然忘了灌木丛后的南烟。

被遗忘,也没什么。南烟眼里黯淡一秒,又恢复如常,她想回屋,站起来的一刹,脚踩到一块石头,脚腕一扭,崴个正着。脚腕处传来火辣辣的疼感,痛的她脸皱成一团,没力气站起来。

四周无人,热得喘不过气的夏天,骄阳似火,烤的她浑身冒汗。

既热又痛,求救无门,南烟瘫坐在草坪里。

没有人发现她不见,就连晚上吃晚饭的时候,也没有人察觉到。

直到高尔夫课结束的齐聿礼回家,扫了眼餐桌,眉头骤然皱起:“南烟和齐月呢?”

管家毕恭毕敬:“大小姐在书房抄《礼记》,烟小姐……不清楚,中午的时候还在家,后来少爷们带她一块儿玩游戏,之后就没见她人了。”

餐桌里热闹

吃饭的众人被这么一提醒,恍然:“靠,我都说了吧,少了个人。少了南烟啊!”

齐聿礼脸部线条轮廓无一不透着寒意,“你们把南烟忘在哪儿了?”

没有人敢说话,俱都沉默地低着头扒碗里的饭。

只有排行老五的齐云川,也就是刚才说少了个人的人,挠挠头发:“好像在侧院的荷花池?还是在后山啊?我也记不清了。”

话音落下。

齐聿礼转身往外走,周身散发着浓烈的隐忍情绪。

众人面面相觑,似乎意识到自己闯祸了,当下连饭都不敢吃,一个个赶忙跟了过去。

齐聿礼找到南烟的时候,她身上满是蚊虫咬过的斑驳红印。那时候她也才七岁,仰着张满是泪痕的脸,声音细小,强撑着委屈,叫他:“三哥。”

“怎么在这里坐着?”齐聿礼问。

南烟:“脚崴了,很疼,站不起来。”

齐聿礼:“为什么不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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