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像春草就不会,她都不敢在外面吵架,只有别人欺负她的份。
因为,她爸爸死了,她妈妈不会为她撑腰的。
绵绵听完这,微微地叹口气,从兜里面摸了摸,摸了半天,终于摸出了最后一颗糖。
是一颗大白兔奶糖呢。
她想了想,把最后一颗大白兔奶糖,放在了春草的手心里面,“要是太苦的话,吃一颗糖?”
这是她妈妈以前这样安慰她的,吃了糖以后,就会甜甜的,就会没那么苦了。
春草看着那大白兔奶糖,眼睛都瞪大了,还有几分不可置信,“给我的吗?”
她好久好久没吃过糖了啊。
也从来没吃过大白兔奶糖,但是她弟弟就有。
绵绵点点头,“自然是给你的呀。”
说完,她低头朝着春草咬耳朵,“你不要老实啦,你要学会偷懒知道吗?”
“就是你妈妈让你打猪草,你就少打一点嘛,一点点少,让你妈妈别看出来就好了。”
这竟然是在给小伙伴出谋划策!
春草眼睛亮了亮,“我晓得了!”
那边——
车子修好了,沈美云朝着一堆小朋友喊了一声,“绵绵!”
绵绵嗳了一声,然后朝着春草叮嘱,“你要放聪明点,很多偷懒的办法的,自己给自己偷懒知道吗?”
眼看着叔叔们都上车了,她懊恼道,“我要走了,你记得哈,你记得我说的话啊。”
说完,她踩着新的小皮鞋,蹬蹬蹬地跑到了沈美云面前。
在一众小伙伴们羡慕的目光下,看着绵绵的妈妈把她给抱了起来,钻到了那个大大的铁盒子里面。
好威风啊。
一群小伙伴们都忍不住注目了过去,一眨也不眨地盯着。
绵绵都上车了,一从车窗玻璃看到她的小朋友们,都没走,还在看着她。
她就忍不住探出头去,朝着他们招招手,“你们快回去呀,等我回来找找你们呀。”
瞧着她那小样子,在场的大人们都忍不住笑了。
“绵绵,你这么受欢迎啊?”
周参谋忍不住朝着绵绵问道。
绵绵点了点头,坐直了身体后,还不忘朝着沈美云怀里窝了窝,“是的呀,他们都喜欢我,是因为我妈妈爱我。”
这话一说,车内的瞬间安静了下来。
大家都忍不住回头看向她,“你是说,你妈妈爱你,所以他们才喜欢你的吗?”
绵绵点了点头,煞有其事,掰着指头和大家说,“是的呀,他们觉得我好看,但是我的好看,是妈妈给的呀,妈妈把我生得这么好看。”
“而且,他们还喜欢我新衣服,新鞋子,这些也是妈妈买给我的呀,他们还喜欢我兜里面的糖,这个还是我妈妈给的。”
“所以,周叔叔你看,他们喜欢我的原因,是因为我妈妈爱我。”
她妈妈爱她,所有人都知道。
绵绵也知道,绵绵的小伙伴们更知道,所以他们都想和她玩,他们还不敢欺负她。
因为,她妈妈看着好温柔的,但是发脾气起来,大家都怕。
这话一说,周参谋他们几个人忍不住对视了一眼。
他比别人想得更多,他是知道的,绵绵是林钟国的亲生女儿。
但是在这一刻,他敢保证,绵绵在沈美云同志这里,不比在林钟国那里过得差,甚至是过得更好。
因为,沈美云给她一个人,独一无一的爱。
而且是全部身心的爱,这是林钟国他们两口子所做不到的。
哪怕是周参谋和林钟国一起长大,他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沈美云更会养孩子,也对绵绵会更纯粹更好一些。
林钟国这个人,其实周参谋很复杂,他们是一起长大的情谊,按理说关系应该很好的。
但是后面却逐渐走远,不过是因为林钟国这个人,私心太重。
更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功利性太重,所以后面慢慢的他就和对方关系那么好了。
应该说是淡了一些。
甚至,林钟国自己也有察觉,所以他现在其实来找他的次数也不多,他很聪明,每次都是让孩子们来找青松完。
这样的话,其实很多时候周参谋,也是没法阻止的。
他是大人,最好是不干预孩子们去交朋友。
但是,说实话看完林兰兰,再来看绵绵,显然绵绵是被教得更好,也更为懂事一些。
从她这些说话动作就能看出来了。
她今年才五岁,但是她甚至能清晰地说出,他们喜欢她,是因为她妈妈爱她。
就这一点,其实好多大人都认不清楚。
其实,这个事情的本质,就是你的孩子在外面有多被尊重,取决于父母在外有多大能力。
父母到底爱不爱她的孩子
被爱着的孩子,在外面就算是要被人欺负的时候,对方也会掂量一番,掂量下,敢不敢欺负,接受不接受得了孩子父母的怒火。
这一点,周参谋也是结婚好久之后,当父亲好久之后,看到林钟国对待他们家青松的态度后,才慢慢明白的。
但是绵绵今年五岁,她却能明白。
这只能让周参谋感叹,“沈同志,你把绵绵教得很好啊。”
孩子小时候过得好不好看父母,父母老了以后过得好不好,看孩子。
这其实是一个相辅相成的。
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甚至周参谋自己曾经都不知道。
沈美云听到这话,她笑了笑,倒是没有居功,而是说,“是我们家绵绵自己聪明,她很有灵性的。”
在外面的时候,她丝毫不会吝啬去夸奖绵绵。
只有这样,她的女儿才会更自信啊,更从容。
哪里想到,沈美云这样说了以后,绵绵却很认真地摇摇头,“明明是妈妈教得好。”
妈妈教了她好多道理,所以她才能和人吵架的时候,吵赢!
想到这里。
绵绵忍不住爬到了沈美云身上,扒着她的肩膀,朝着她的脸贴了贴,满足道,“妈妈,有你我好幸福啊。”
以前其实绵绵是没有感觉的,她自小生活里面就是妈妈。
妈妈对她好,她也当成了理所应当,甚至觉得本该如此。
直到,她和妈妈下乡来到了前进大队,交了好多新朋友以后。绵绵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人的妈妈,都像她妈妈那么好啊。
原来,不是每一个妈妈都会爱她的孩子啊。
原来,她是这么幸运啊,当了妈妈的孩子。
所以,她是妈妈的宝贝。
而且是独一无一的宝贝。
听到自家闺女这般说话,而且还亲亲抱抱贴贴,沈美云简直是受不了,她当即就搂着绵绵,忍不住一阵亲热。
“有你在,妈妈也幸福。”
沈美云如是说道。
前面在开车的季长峥,忍不住从后视镜里面看了一眼,抱着闺女亲的媳妇。
呜呜,好想加入。
好想变成绵绵,钻到媳妇怀里,让她使劲亲亲抱抱举高高。
可是,还要开车。
这该死的破车。
真是阻拦他的幸福生活。
*
从前进大队到公社招待所,季长峥半路上,就把周参谋和司务长给放了下去。
还不忘从车窗内,递过去一张大团结,“你们自己记得去找个地方吃饭,解决晚餐。”
周参谋,“……”
司务长,“……”
虽然这钱不少,但是就有一种打饭要饭的感觉。
司务长不是很想接,周参谋也是一样。
两人对视了一眼,谁都没有伸手去拿。
季长峥,“嫌少?”
“不少了,这都够去国营饭店搓一顿了。”
这是实话,国营饭店小炒肉才一块一一盘呢,这十块钱都够吃十盘小炒肉了。
司务长抬眼看他,“我不吃嗟来之食。”
周参谋,“好巧,我也是。”
两人甩了下袖子,转头就走。
还不忘丢下一句话,“你去一家三幸福的团聚吧,不用管我们这两个孤寡老人。”
季长峥,“……”
要不是知道这两个人是故意演的,他还真差点就信了啊。
这两人一旦走了,还不知道去招待所,怎么快和呢,毕竟,可是休假好几天。
还是带薪的那种。
季长峥,“呵呵。”
倒是沈美云不知道这内情,她还忍不住说了一句,“要不咱们快点去把自行车退了,过来在把周参谋和司务长接到我家去吃饭?”
反正她看,中午那一顿饭,大家都吃的挺好的。
季长峥不是很想,他其实想带美云和绵绵去市里面的国营饭店吃饭。
就一家三口,不想带着两个大电灯泡啊。
季长峥没回答。
倒是,周参谋说了一句,“你们不用管我们的,我们都习惯了。”
这——
沈美云一听更可怜了,直接拍板,“等我们三个小时搞定,接你们回家吃饭。”
计策达成。
周参谋和司务长不动神色的交换了一个眼神,以后算是知道怎么去拿捏季长峥了。
没看,沈美云说话,他虽然不情愿,但是连个屁都不敢坑吗?
这下好了啊。
以后总算是轮到他们去,拿捏季长峥了。
那边。
车子从公社开到市百货大楼去,路上,季长峥忍了又忍,朝着沈美云说道,“美云,你不要被他们骗了。”
美云太单纯了。
真的。
沈美云啊了一声,抬头看他,忍不住笑了笑,“骗不至于,不就是吃一顿饭嘛。”
季长峥委屈巴巴,“可是我就想和你,还有绵绵,我们一家三口吃。”
不想有外面的人加入。
多余!
沈美云看到这样的季长峥,忍不住笑了,“等我俩结婚了,我领着绵绵去随军,不一直都是一家三口,日子还长呢。”
这话一说,季长峥脸上的委屈瞬间没了,还带着几分期待。
“这还差不多。”
一想到,以后和美云在一起生活的日子还长,就很高兴啊。
沈美云看到这样的季长峥,忍不住笑了,她觉得季长峥有时候挺好玩的。
就像是一只大金毛,偶尔会自闭一下,但是很快就会被哄好,随即又开心起来。
一直到了市百货大楼,季长峥的心情都是很好的。
等到了地方后,他便从车子上跳了下来,直接打开了后备箱,把放在里面的自行车给取了出来。
还不忘特意把包装盒给整理好了。
不过,倒是没急着进去,而是扛着自行车,领着沈美云和绵绵一起,折身进了百货大楼旁边的小院子。
那小院便是百货大楼,工作人员上班的地方。
他一到,见沈美云疑惑,季长峥便说,“我当时买的时候,是来找的战友帮忙的。”
这要退货,自然也要去找战友了。
沈美云,“难怪,你能这么短时间内,凑齐三转一响。”
季长峥咧着嘴笑,“这你就小瞧我的能力的吧?”
说这话,里面的赵振总觉得听到季长峥的声音了,便出来探头看了下,果然在门口看到了季长峥。
他还愣了下,“长峥。”
“你怎么过来了?”
还没问完,就看到了季长峥身旁站着的女同志,饶是,赵振天天在百货大楼待着,看过不少客人。
但是,还从未看到过像对方这么漂亮的人。
明艳到不可方物的感觉,只觉得对方往这小院门口一站,连带着这破烂的小院都跟着满堂生辉。
赵振旋即了然,“这就是弟妹吧?”
季长峥点头,“来介绍下,这位是我媳妇美云。”
“这位是我老班长,赵振,也是我这次买三转一响找的帮忙的人。”
沈美云抿着唇笑了下,“老班长好。”
说完,还不忘轻轻拍了下绵绵,绵绵立马脆生生地喊了一声,“班长叔叔。”
这一喊,妈呀。
声音甜甜的软软的,赵振都呆了下,“你好啊,小朋友。”
这真的是大的好看,小的也好看。
难怪季长峥这小子,死活要反悔去,娶媳妇了,这都是有道理的啊。
赵振忍不住抬头看向季长峥。
就见到季长峥得意地朝着他笑了笑,旋即单刀直入说起了正事。
“是这样的老班长,我买的自行车不合适,想给我媳妇换一个照相机。”
这话一说,沈美云下意识地抬头去看季长峥。
她是说想退啊,如果退不了,那在去换照相机。
结果,季长峥直接说要换照相机了。
似乎看出了沈美云的疑惑,季长峥眨了眨眼,示意看赵振怎么说。
赵振思索了下,“倒也不是不能操作。”
“不过要去找人问下。”
“你们等等我。”
等他进去后,季长峥便在沈美云开口,之前说了,“美云,你和绵绵都长这么好看,要多多拍照留下来呀。”
“不然,以后老了看什么?”
这话说的,沈美云好像无法反驳。
但是,她还是觉得有些奢侈啊,七十年代买照相机,这不比买自行车还过分?
还奢侈!
似乎知道沈美云要说什么。
季长峥朝着她咬耳朵,“我媳妇这么漂亮,当然要拍照记录啊。”
声音低沉嘶哑,还带着几分磁性,这可是正儿八经的低音炮啊。
在配着他都说的那话。
沈美云甚至有些恍惚,是不是季长峥也是穿越过来的啊??
不然,他怎么知道,还要给媳妇拍照记录啊?
这是他能知道的事情?
沈美云惊了,下意识地看了过去,“你怎么知道?”
季长峥挑眉,“知道什么?”
沈美云话到嘴边,又变成了,“知道讨好媳妇?”
季长峥一脸的骄傲,“这不该是本能吗?”
沈美云,“……”
好在赵振很快出来了,他朝着沈美云和季长峥说道,“问清楚了,可以换,走吧,我带你们去前面的柜台。”
“照相机很贵重的,都放在三楼的玻璃柜里面了。”
等上去后。
赵振便让售货员把照相机给拿出来了,四四方方的一块,还是银白色的,面前还带着两只圆乎乎的大眼睛,有点类似望远镜的那个连体形。
而且,在照相机的上面,还写着两个字。
海鸥。
一看质量就很好啊,沈美云忍不住喜欢上了。
谁不喜欢拍照啊,她也不例外,只是这个时代有太多的局限性,但是如今可以有拍照的机会,她也不想错过。
见她喜欢,赵振便说,“这一台三百八,比自行车贵六十块,你们要的话还要在补一个差价。”
这——
沈美云犹豫了,说实话三百八太贵了,这是贵到离谱的价格了。
她有点想说,要不算了,还是把自行车退了。
结果——
季长峥直接掏钱出来了,“六十对吗?钱在这里,老班长你帮我们把这照相机给包起来。”
一看到季长峥这动作,沈美云急了,拽他,“三百八太贵了,我们不要了。”
季长峥,“要,我媳妇喜欢就行。”
“不用考虑价格。”
——因为他会赚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