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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4 章 084.

在吵架这件事上,很多男人最先采取的措施永远都是回避。

孟听雨从很小的时候就清楚这一点了,她跟一鸣也会吵架,甚至还会打架,一鸣还是她的弟弟,但吵架时,一鸣的态度很消极。

他会回避,回避不了他会滑跪道歉,当然从他并不真诚的语气中都可以感受到,他并没有觉得自己错了,只是不想惹事不想被她再念叨,所以企图用“对不起”这三个字来让她闭嘴。

当然,如果“对不起”这一招都没用,那他们便会展示最为可恶甚至无赖的一面——

【你非要这样想那我也没办法】

【我都已经道歉了你何必揪住不放,你难道要我下跪才肯放过我吗?】

如果此时此刻,她身旁的人是一鸣。

那她绝对雄赳赳气昂昂地战斗到她胜利为止。

可这一秒,她看着秦渡,她突然也觉得,这场争执没有任何意义。

两人也算是不欢而散。

这次道别,秦渡没有上前来抱她亲她,她的肢体语言也在告诉他,她不想。

秦渡也不理解,他试着回忆了一下整场聚会,的确阿贤说的那句“不要跟老秦客气”是不太合适,但他知道阿贤并没有轻视的意思。他的朋友们怎么会轻视她呢,他们都知道他是真的喜欢她。

他不能说她太敏感。

因为换做是他,他也不会喜欢听这样的话。

但他也不能上纲上线去训斥他的朋友。

他的朋友说的话并没有恶意。

是当时他太得意,身边是他多年的好友,以及他放在心里喜欢的女友,对他而言这是最舒服的环境,因此他便放松了,全没有平日里的清醒。

秦渡也会头疼,所以说不管是多么契合的两个人,相处久了总会吵架。难怪他当初跟朋友炫耀他跟听雨是多么投缘多么合拍时,朋友会冷笑一声说,那是因为你们还不够熟,等你们熟了不吵架算我输。

第二天下午,孟听雨收到了秦渡发来的消息。

秦渡:【临时出差几天,回来了我们再聊。昨天的事对不起,是我考虑不周,没有及时察觉到你的感受,对不起。】

孟听雨的心情也没有多好。

晚上跟李虹君约着去外面涮火锅时,一时心烦,便将昨天的事情倾诉了一遍。

说完后,她攥着筷子问对面的李虹君,“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太敏感了?”

李虹君摇头,“我不觉得。”

“倒是我有个问题,”她顿了顿,“其实你根本就不想去生日宴会,那昨天你为什么没直接跟他讲?”

孟听雨垂头丧气,“所以你还是觉得是我的问题,我应该一开始就明白告诉他我不想去,而不是勉强我自己,然后在不开心的时候还控诉他?”

“拜托,听雨,我是未来的律师。”李虹君认真地说,“我没有反问的意思,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就好。”

因为他在楼下等了我很久(),虽然他说只有一会儿?()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不过从他给我发的消息可以推算出来,最少也等了快一个小时。我看他兴致这样高,所以就不好扫兴。”

“问题就出现在这里了。”李虹君用筷子点了点盘子里的小圣女果,语气严谨,“那我们可不可以将这种行为称之为绑架?你看,你几天前就明确跟他说了你要加班,他也知道你没时间门过去,并且也接受了这件事,然后,他在楼下等你,你根本就不知道,他也没跟你说,那我是不是可以这样推测,他并没有给你选择项,他好像是在告诉你,你看,我都等你这么久了,你不应该拒绝我吧?你拒绝我你好意思吗你?”

孟听雨被她的口吻逗笑,还是为秦渡辩解了一句,“他应该不是这个意思。”

“不管他是不是这个意思,我都建议你跟他说清楚,免得下次又遇到这种事。”李虹君感慨道,“因为男的很容易自我感动,就比如我爸,我爸烧菜把锅弄坏了,我妈骂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就说他是想给她做饭。然后我妈就不好说什么了,听到这里,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妈不该再跟我爸吵,毕竟他是下厨给她做菜呢!”

李虹君一脸郑重其事地看向孟听雨,“可是,最后收拾厨房里一片狼藉的是我妈。他们真的很擅长用这一招,可问题是,我们要他这样做了吗?”

孟听雨佩服得五体投地,鼓了鼓掌,由衷地赞叹道:“不愧是李par哦!有理有据,无从辩驳。”

李虹君谦虚地摆手,“一般一般,我觉得你脑子也挺清醒的,没有被他带着走,只能说他们男人诡计多端、令人防不胜防啊。”

孟听雨若有所思地点头,“等他出差回来,我会再跟他聊这件事。”

*

发生过争吵后的情侣,都会有感觉不自在的时候。

联系频率也会骤然变低,孟听雨猜测秦渡应该也是真的忙,所以他的电话跟短信都少了很多。她并不会因为这样一件事就去否定他,但李虹君给的建议也很好,她是想跟秦渡好好的,所以这两天,她除了工作以外,也还在忙一件事。

她将她记得下来的细节全都写了下来。

她要试图最清晰最真实地还原那天的种种,将整个过程都复盘,到时候她会给他看。

那个时候她也会心平气和地跟他讨论,并不是要争论出究竟是谁的问题,而是要尽量避免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她实在不想以后每次加班的时候都要担心他是不是在楼下等她了。

这样她也会有心理负担。

临近过年,街上的人少了很多,以前挤地铁挤到怀疑人生,现在地铁车厢却很空。交通也不再拥堵,为了方便,孟听雨也习惯了开车上下班,这天组里组织了年前聚餐,吃完喝完已经是快八点,孟听雨正好顺路,便送一个同事回家。

同事打趣道:“我本来还想给你指路,没想到你对这一块比我还熟。”

孟听雨微微一怔,握着方向盘笑道:“以前经常路过这里,所以大致路线是记

() 得的。”

同事住在的小区,离她以前跟徐朝宗租的小区也就只有一条街。

徐朝宗现在又将那套房子租了下来,她还来过一次,原本以为已经忘记了线路,没想到记得还很清楚。

顺利将同事送到家楼下后,孟听雨便掉头准备回家,车辆缓缓行驶,注视前方路况时,不经意地看到街边有人在扶着树弯腰,车辆滑过,她又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人直起腰身,这下终于看清了男人的脸。

居然是徐朝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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