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繁体版 简体版
格格党 > 白月光只和灭世魔头he > 第 13 章 小魔头

第 13 章 小魔头

第13章

那只魔的确没有走远。

他带着小眼睛,来到了昆仑山下的集市里。

和仙境一般的昆山不同,这里显得热闹非凡。

这里大多都是些个散修,靠着兜售些东西给昆仑时不时下山来弟子们,在宁静像是一块琥珀的昆仑湖畔,形成了一个热闹的集市。

魔界之主沉默不语,带着小眼睛走过一个个摊位和店家,穿过花灯,灯光照在他冷峻的面容上,没有增添半分温度。

魔族青年身形高大修长,有种说不出的压迫感,就算是收敛了魔气,眼神仍然有种野兽般的凶悍。每一个因为他低调奢华的长袍企图上来兜售的散修,都会被他的气势吓退。

但其实,他只是在漫无目的地逛着街。

小眼睛一声都不敢吭,因为它发现:主人在走神。

魔尊的确是想起了很多年前的事。

如果说魔界是永夜之地,那万魔窟,就是修罗地狱。

那里终年弥漫着永不散去的黑雾,只有杀戮和吞噬。

但是很不幸,几乎魔界所有低级魔族都在那里生活。

万魔窟里面的食物极为匮乏,没有阳光,甚至连水都极为缺乏。

所以里面低级魔族一诞生,几乎都是以互相吞噬为生。

那里没有光,没有和平,只有掠夺和厮杀。

这就是魔残酷的生存法则,想要活下去,就只有在里面不停地互相吞噬、不停地壮大自己,才能爬出万魔窟,来到真正的魔界。

然而有一天,万魔窟里,一只最低级、最不起眼的小魔头,捡到了一个掉下来的白衣服小姑娘。

她白白净净的,衣服干净,长得又好看。

小魔头几乎立马就认出了她来——毕竟,他们小时候曾有过一面之缘。

他以为他和那只红眼睛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再无交集。

一直到十六岁那年,他在地狱里捡到了她。

小魔头几乎是惊慌失措地看着她,然而她身上的血液引诱着其他魔族的嗅觉,无数的黑气眼看着就要朝着这个方向汇聚。少年咬牙,飞快割开了自己手,让自己身上魔族的血将她身上的气息彻底掩盖,然后用衣服裹着她,把她背在了背上。

那时候,他不过是万魔窟里最普通低级的小魔。

哪有什么通天的本领?他没有好的功法、没有被人教导过哪怕一天,在万魔窟里,活下来已经是拼尽全力。

小魔头从未从万魔窟爬上去过。

小魔头是个卑鄙又贪生怕死的混蛋,但是他知道,她留在这里,必死无疑。

他咬牙,看着万魔窟的万丈悬崖。

小魔头都觉得自己疯了。

然而,就这样,在万丈悬崖之上、在遍布魔气的万魔窟中,小魔头像是一条疯狗,护着她,愣是没叫他魔碰到过她一根手指。

小魔头都不记得自己爬了多久,只知道把她丢上去的时候,自己瘫在地上不

停地喘息,每一块骨头都像是被打碎了一样的疼。

他永远会记得那时候看见魔界的永夜、呼吸着和万魔窟截然不同的空气。

然后这个小混蛋愤怒地掐住了身边她的脸,把她的脸捏成各种形状。

魔界的那场暴雨持续了很久,她被雨水一淋,睫毛颤抖,就快要醒过来了。

他把她放在那里,想要去给她找点吃的。

就像是捡到了一只小猫,迫不及待地想要喂饱她。

小混蛋盘算得很好,在魔界养一只猫的确有点难,但是他多打几次架、多和其他魔族争几次,也不是养不活。

但是他要走,她就下意识地揪住了他的衣摆。

小魔头有点得意。

但是他从没哄过人,她又死不肯松手,小魔头只好很敷衍地折了一只草蚱蜢塞给她。

她手里抓住了那只草蚱蜢,果然就不闹他了。

然而等到他回去的时候,却看见了另外一个和她穿着一样衣服的少年。

白衣少年,锦衣华服,正在对她嘘寒问暖。

他们身后仆从如云,显然是误入魔界的世家子弟。

他浑身是伤,龇牙咧嘴地缩在角落里,看着少女被那个衣冠楚楚的贵公子带走。

小魔头扯了扯自己破破烂烂沾满血污的旧袍子,却只能在雨幕里,沉默地看着这一切。

——万魔窟的低级小魔,连件蔽体的衣服都要和其他的魔撕扯争抢,此时正滴滴答答地滴着水。

他有过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动——

冲上去、将她带走,告诉她,是他救了她。

他将她带出万魔窟那么难,流了那么多血,小白眼狼,不许认错人!

他想要往前一步,却发现,自己甚至连一双鞋都没有。

他从前从不知何为羞耻,何为尊严。

魔族都是这样的,天性就是烧杀抢掠,从不觉得自己会低人一等,只有着野蛮至极的生存法则。

然而在那一刻,他从未如此深刻地体会到一个词:云泥之别。

他要带她去哪里?回魔界么?

高高在上的魔尊,那时候,不过是一个最低级的小魔,连三餐温饱都不足,明日能否睁眼看见太阳都未可知,朝不保夕、风餐露宿。就像是路边的野草,在魔界到处都是这样的低级小魔。

不起眼极了。

——能送给她最好的礼物,也不过是一只草做的蚱蜢。

他这样出现在她面前,她那么好心,一定会用同情的眼神看着他,同情他的落魄,接济他、可怜他。

不,这个年纪还不大的小魔头,最落魄的时候,什么尊严都可以放弃,甚至可以和野兽抢食、为一件衣服大打出手。

可唯独在她的面前,不行。

他可以是把她从万魔窟里面救出来的盖世英雄,也可以是威风凛凛救人不留名的侠士,唯独不能做被她同情的乞丐。

他转头大步离去,在暴雨里

再也没有回头。

他想,下一次,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定要风风光光、体体面面,不能遍体鳞伤,不能狼狈落魄,最好一呼百应,最少也要像是他见过的那些威风凛凛的魔族小将一样。

然后上前把她抢回魔族,给她金山银山、吃香喝辣。

那时候再告诉她,是老子救你的,不要理那个小白脸了,跟我回魔界。

那是少年的小魔头,最大的野心和梦想。

后来,他做到了。

他在万魔窟摸爬滚打、为了出人头地无所不用其极。

他果然成了恶名昭彰的大魔头;

她却已经是以斩妖除魔为己任的昆仑少宗主。

她的本命剑,叫伏魔。

命运好像给小魔头的梦想开了一个玩笑。

他越努力,他们之间的距离就会越远。

一个正气浩然,一个恶贯满盈。

他们之间只剩下刀剑相向。

那只草蚱蜢,就埋藏在了岁月的深处,一年年地发黄、褪色。

……

小眼睛很安静地陪着自己的主人。

它其实试图去安慰主人,用尾巴去卷他的手指。

但是效果显然不怎么样,魔尊根本没有给小眼睛任何回应。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