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十五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出县城,来到川城,参加英语演讲比赛。那是我第一次见高楼大厦、纵横交错的立交、川流不息的车辆。比赛的结果已经不算重要,因为我见到了更广阔的天空。可我努力展翅,看不到边际。弱小的我讨厌大城市的无法掌控,我分不清东西南北,也没有手机导航。我发现我更喜欢在田野上跑,携着风;在土地里嬉戏,无忧无虑;在我喜欢的小县城,那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感谢陈老师的建议,今晚我做好了一个决定。综合考虑,我选择划去出国留学的选项,努力备战高考。
接下去在恒誉国际的这两年,我会珍惜,我知道这是一段不可多得的宝贵经历,我们Equalinthedarkness(在黑暗中平等)。
我想,我应该如同一只破茧成蝶的蝴蝶,在外畅游一圈,最终还是会回到原点,编织一个茧,完成自己的最后一次蜕化。
——《来自汤汤分享的歌曲》
*
“不聊了,大少爷又使唤我做宵夜了。”汤之念在沈偲面前流露最真实的情感,一脸的生无可恋。
虽然她表面上乖巧地对他说: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实际上内心真实的想法:这人真的好烦。
沈偲现在对汤之念身上发生的事情了如指掌,在视频那头乐不可支:“汤汤牌贴心小保姆上线。”
“谁说不是呢。”
“你说,大少爷该不会对我们家貌美如花的汤汤感兴趣吧?”
汤之念做呕吐状:“我谢谢你对我容貌的肯定。”
感冒还没好彻底,汤之念的鼻音还有点重。
回了靳于砷消息,汤之念推开房门朝厨房的方向走过去。
想到上次大晚上给靳于砷煮的馄饨他连碰都没碰一下,汤之念多少有点气愤情绪。她气愤的点并不是因为他使唤了她,而是因为他的浪费。
可能对于靳于砷来说,不喜欢吃的食物他可以随随便便就浪费,可是在汤之念的观念里就无法容忍。
食物的获得太不容易了。
一颗水稻从春天种下,到秋天收成,期间要灌溉、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等。风吹日晒,周而复始,横跨几个季节。
外婆的地里,一亩水稻一年产量大概1500斤的稻谷,一斤的稻谷可以产出0.75公斤的大米。
这还是收成好的时候,若是碰上天灾,大旱亦或者水灾,辛辛苦苦一年都没有收成。
在农村,食物永远不会被浪费。老菜叶可以喂鸡喂鸭,馊了的饭菜可以喂猪,家禽又可以变为食物,完成了闭环。
靳于砷那天不吃的馄饨全进了汤之念的胃里。
【你要吃什么?】
汤之念低头走路,给靳于砷发了条消息。
一般情况下,靳家的走廊上亮着壁灯,彻夜灯火通明。今晚却没开灯,只外面的月色洒落进来。
汤之念走到窗边停下脚步,目光被窗外那轮明月吸引。今天是农历十七,因为前两天天气不好,没能见到十五晚上的月亮。
再过不到一个月就是中秋了。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十七的也大差不差。
这个中秋汤之念不可能回到沉镇和外婆一起过,这也是自她从出生以来第一次和外婆分开。
来恒誉市后,汤之念几乎每天都会给外婆打个电话,今天也不例外。一通电话的时长通常也就一两分钟,琐碎的小日常。
“外婆,你吃饭了没有?”
“我刚放学呢。”
“妈妈在给主家的小靳先生做饭。”
“等我赚钱了,我就带你来恒誉市玩玩。”
“你一个人在家也别太辛苦了,那些农活能不干的就不干了。”
“外婆,我想你了。”
在外婆面前,汤之念才像个十六岁的女孩子。
汤之念捧着手机等了一会儿,没等到靳于砷回消息。
睡着了?
不回消息她就不做宵夜咯。
汤之念掉头准备回房间,走廊上的壁灯忽然依次点亮,橙黄色的柔和光线覆盖了月色,一直延伸到走廊尽头。
靳于砷站在走廊尽头的窗边,双手抄兜,微抬头望月。
他身高腿长,穿一套居家的休闲服,短袖和宽松五分裤,少了白日里的那分锋利感,懒懒站在那儿,有种气定神闲的悠闲。
他在等汤之念。
靳家的佣人都住在一楼,朝西北的房间。
靳于砷并不知道汤之念的房间在哪儿,他也不需要知道。
光线亮起的同时,靳于砷朝汤之念的方向望过来。
汤之念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要走不走的停在那儿。
“过来啊。”靳于砷朝她努了努下巴,“去给我弄点吃的。”
汤之念上哪儿说理去啊。
大半夜的,这人跟鬼似的站那儿,也亏的她胆子大,换成一般人早吓死了。
汤之念朝他走去:“你想吃什么?”
“不知道。”
两人并排走在一块儿,朝厨房的方向走。
汤之念问:“吃馄饨吗?冰箱里有。”
“不吃,你煮的没有卖相。”
汤之念:“?”
你吃个东西还那么多讲究啊?
打开四开门冰箱,开始翻箱倒柜。
汤之念像个小保姆似的在忙,靳于砷就靠在岛台旁边,单手抄兜,一只手随意翻阅手机上的消息。
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周末,大好的周五晚上,靳于砷的手机里有不少消息,都是约他出去玩的。
谢彭越问他要不要去一个live,说是一个地下乐队,有不少好听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