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北知很大声的“哈”了一下,用一种仿佛是听到了什么笑话的语气说:“位置有限你不知道自己挪一挪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知道?”
楚白秋说:“我先来的。”
顾北知:“写你名儿了?”
楚白秋:“你知不知道礼貌两个字怎么写?哦你不知道,你连别人的未婚妻都敢动手动脚,礼义廉耻当然是不懂的了。反正你们家那个情况,也谈不上什么素养。”
顾北知:“什么未婚妻?办订婚礼了?还是戴戒指了?年轻人,不要动不动就把礼义廉耻挂在嘴边上,显得好像全世界就你最清高——”
我拖着睡袋头也不回的走了,身后的争吵戛然而止。
傻逼。
不,傻逼们。
次日清晨,我从睡袋里迷迷糊糊爬起来,寒意笼罩了我全身。裹着毯子坐起来,我仅剩的一只眼刚恢复一点视线,还没开口问顾北知和楚白秋为什么坐在草地上却不叫我起床,仰头就先震惊到失语。
只有站在山脚下,才能感受到汗腾格里峰的宏伟。仰头不能见其顶,只能先看到嶙峋瘦削的山石,然后是光裸枯黄的草皮。最后把头仰尽,才能看到我此生以来见过的最壮丽的画面。
天色是半澄半浑的,西边还残留着浓墨一般的夜色,星罗棋布,熠熠生辉;而东边却已迎来一轮浑圆滚烫的红日,带着无边无际的气势,从山峰次第之间一跃而起。随着那轮光华的射出,整片天空都被染得火红,如熊熊燃烧的烈焰,如泼溅挥洒的朱红,一副势要将十万里江山吞尽染遍的恣睢。而在那轮光华四射的红日之下,默默蛰伏的是连绵无际的群峰,此起彼伏的剪影如无数笔直向天的巨手,莽莽漠漠似是要将天地接起,又如要捞尽这轮太阳,将它的光辉永远的留在这片大地上。
群峰之巅,是雪白的积雪。而现在,这亘古不化的白色也被朝霞镀上一层滚烫又壮美的血红,如辉煌的烈焰在月华之中燃烧。这轮朝霞,千万年以来,日复一日的用自己的热量披拂在这片古老而沧桑的山脉之上,誓要染尽一切、吞尽一切。
这就是日月,这就是天工造化,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万古如斯,唯它永恒。
那一瞬间我几乎热泪盈眶,当即就要融化在这片壮丽绝美的画卷之中。这是人内心最深处对于大自然的敬畏,只有在这一刻,我也好、楚白秋顾北知也好,我们都被剥去了各种各样的身份,真正的作为一个“人类”,被大自然所震撼。渺沧海之一粟,无论我们在自己的世界里如何斗得死去活来,最终,都将敬畏于天地的宏大、认识到自己的渺小。
整整十多分钟,我们谁也没有说话,直到那轮朝霞完全的出现,气势汹汹的升上天空,整个日出的过程结束。我才坐下去收纳睡袋,头也没抬的说:“出发。”
诺苏的标记很隐蔽,所以不是很好发现,再加上汗腾格里峰也有一些野生动物出没,多少破坏了一些。我们寻寻觅觅找了大半天,才走完最后一点路,停在了一个被荒草遮盖大半的洞窟面前。
这是一个典型的矿洞,地表的植被显然比同海拔地区稀疏不少,因为底下有金属含量过高的矿石,并且金元素又是极其稳定的金属元素,植物更加无法生长了。我掏出工兵铲在石块上轻轻敲了敲,很轻松的就敲下来一块石头碎屑,证明此处的矿石硬度非常低,也符合金矿石相对较软的特征。手指用力碾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