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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激杀

靠着百味玲珑的手段,李伴峰循着空气中一丝香火气,找到了刘良义。

刘良义就是靠着这丝香火来操纵鬼仆。

他说的没错,偷袭的收益率最大。

仗着宅修极易被人忽视,再用随身居送自己一段距离,李伴峰潜行至刘良义背后,用匕首刺进了刘良义的后脑。

按理说,寻常对手挨了这一下,战斗就算结束了。

但魇修不一样,只要刘良义还有一口气,就能用鬼仆反击。

在他身边留守着十名鬼仆,此刻同时冲向了李伴峰。

这个局面很难缠,李伴峰能看见鬼魂,却伤不了鬼魂。

刘良义趁机摆脱李伴峰,回手把后脑勺的刀子拔了出来。

他知道自己可能活不了,但死也要带上李伴峰。

一名鬼仆挥刀砍向李伴峰后脑,含血钟摆突然跳了出来,对着鬼仆连砍数刀,鬼仆当即魂飞魄散。

喝了陆东良的血,钟摆进化了,她能伤了亡魂。

将要丧失意识的刘良义,索性孤注一掷,把所有气力拼光,召集周围亡魂,连同鬼仆一拥而上。

蓝杨村,民风淳朴之地,每日都有血光,亡魂遍地都是。

钟摆即将招架不住,李伴峰打开随身居,房间里传来了娘子的歌声。

“红灯绿酒夜,

围炉消寒天,

谈情说爱乐无边

清歌飘渺腻舞翩翩

快乐快乐比神仙

……”

在荒郊野地过够了凄苦日子的亡魂,在妩媚的歌声之中,迈着整齐的步伐,进了随身居,等着和唱机谈情说爱。

刘良义的鬼仆坚持了几秒钟,跟着一众冤魂一并进了随身居。

这是什么法宝?

鬼仆这是要去哪?

刘良义点了蜡烛,烧了符纸,用尽了所有手段,也不能阻止鬼仆的离去。

李伴峰面带微笑看着刘良义,现在事情好办了。

刘良义拿着匕首上来和李伴峰拼命。

别说他受伤了,就算他没受伤,失去鬼仆的四层魇修,也不是三层宅修加二层旅修的对手。

李伴峰躲过匕首,揪住刘良义的头发,顺势把他扔进了随身居。

呼哧~

唱机笑了一声:“这怎么又来一个,这菜色不够鲜嫩,可小奴饿了这么久,也就不挑拣了。”

铜莲花有些不满,生出了满身露珠。

整个一屋子,能吃的就刘良义一个。

刘良义的儿子刘昌宇被楚二剥了脸皮,愤恨之下想要报仇,他不敢找楚二,只能找马五泄愤。

哪成想,被剥了脸皮的刘昌宇,算是幸运的。

而今刘良义意识还在,魂魄被唱机一丝丝剖剐,剧痛之下,脑海里浮现了一个念头。

是这个人。

宋家森死在了这个人手上。

看走眼了。

要防备的人不是马五

……

刘良义进了随身居,失去了对所有鬼仆的控制。

梦春园舞场,鬼仆茫然无措,纸人也僵在原地不动。

马五趁机带着众人跟着小根子冲出了舞场。

小川子咬牙切齿道:“少爷,舞场怎么办?今天刚开张,咱们不要了么?”

“不要就不要了,日子还长,机会大把,先和我去大仓里躲一躲。”马五没有法宝,但大仓里有不少灵物,或许还能支应一阵。

众人进了大仓,四下搜罗用度,过了大概十几分钟,小根子突然把头探到了外边。

“少爷你听,舞场有动静。”

“什么动静?”马五担心那群纸人烧房子,光烧了舞场不要紧,周围的酒馆、客栈、吉庆班,都得受牵连。

趴在窗边听了半响,马五听到了乐曲声。

“昨夜梦中

桃花依旧迎春风

郎情妹意俩相融

醒来只觉一场空。”

这首歌叫《昨夜梦中》,是马五最喜欢的一首歌。

谁这个时候在舞场里放歌?

是李伴峰。

李伴峰把娘子刻好的唱片,放在了风车唱机上。

鬼仆们纷纷从纸人里挣脱出来,围在唱机旁边,静静听着美妙的歌声。

别看场面上很和谐,眼前的状况非常危险。

四层的魇修死了,鬼仆会失控,很有可能会变成恶灵。

整整一屋子失控的鬼仆,稍有差池,李伴峰就有可能送命。

一首歌曲就三分多钟的时间,在曲子即将放完的时候,李伴峰悄悄打开了随身居的房门。

舞池里的歌声停止,所有鬼仆看向了李伴峰,他们很生气。

李伴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只盼着娘子赶紧接力。

屋里的歌声随之响起。

“莫不是你又痴又呆

莫不是你风情不解

伱到底是爱我不爱

为什么教我空等待……”

鬼仆们被娘子的声音吸引,争相恐后进了随身居。

李伴峰长出一口气,忽听娘子大喝一声:“喂呀相公,赶紧把门关上,这地方熏死人了!”

……

推开舞场大门,李伴峰戴上礼帽走到了货仓旁边,对着窗边的马五道:“叫人打扫去吧。”

一屋子鬼仆都解决了?

马五不敢相信。

他想多问一句,发现李伴峰压低了帽檐,迅速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小川子走到马五身边,压低声音问道:“这位爷到底叫什么?我想问,却又不敢。”

“你叫他七爷就好,其他什么都别问。”

“七爷,他您兄弟?”

“不是告诉你了么?什么都别问!”

马五吩咐众人去舞场打扫,小根子背着桶子,拿着勺子,走在了最前面。

“根子!”马五两步赶上,“打扫这种事情,你就不用去了,到账房领五百大洋,今晚你是头功。”

小根子领了五百大洋,揣在了怀里。

他摸了摸身后的桶子,又摸了摸手里的勺子,走路特别的硬气。

他决定以后要一直背着桶子,哪怕睡觉的时候也要背着!

小川子和他睡一个屋子,他决定换个地方住。

……

李伴峰回到随身居,整理了一下刘良义的遗物。

刘良义出身草寇,在绿林道颇有名气,身上居然只带了不到两千现金和十几块大洋,这让李伴峰非常鄙视。

除了钱之外,刘良义身上还有不少香烛,娘子呼哧一声道:“喂呀官人,这些是魇修操控鬼仆的用具,

要是会用魇修技法,这些东西都有大用处,就算不会用魇修技法,也能招来些孤魂野鬼,却省了郎君买菜的麻烦。”

娘子都说有用,李伴峰自然得收着。

还有一叠黄纸,上面画着奇怪的符文。

唱机解释道:“相公,这些是魇修和鬼仆的契书,魇修时常带在身上,对相公倒没什么用处。”

契书?

李伴峰一怔:“之前收了杜鸿喜的时候,怎么没有这东西?”

“有的,被红莲那个贱人给吃了。”

李伴峰一怔,转眼看了看红莲:“你吃这个东西作甚?”

红莲没有回应,她就算回应了李伴峰也听不懂。

嗤嗤~

娘子替她回答了:“契书有灵性,又不算货物,这种东西红莲最喜欢,

她吃了其实也无妨,能炼成些东西,只是上次吃的契书太少,恐怕还没凑出来一颗莲子。”

杜鸿喜一共就十五个鬼仆,契书只有十五张。

刘良义有六十个鬼仆,六十张契书都喂给红莲,不知道能炼成什么东西。

李伴峰正要把契书交给铜莲花,却见花瓣已经开了。

娘子惊呼一声:“呼呀!这贱人偷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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