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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三位同乡

庭院内,穿着白色锦衣的郑向绕着桃树团团转,凋零的落叶纷纷,显得他心绪浮杂。

一旁穿麻衣的小厮躬身:“是的,小的跟了好多天了,那姓梁的小子不知道为什么好像突然开了窍似的,捕鱼的手段愈发厉害。

大约半月前,居然抓到了一条叫牛角鲳的宝鱼,卖了六两五钱,便去杨氏武馆学了武,那武馆的胡武师还说他有副好根骨,现在有十多天了。”

“杨氏武馆?三少爷也在那里学武是吧?”

“是的。”小厮顿了顿,“哦,还有一件事,前两天秋税,有个叫陈庆江的渔民欠了七斗米,险些要被送去澜州挖运河,是那小子拿出来补上的,补了三斗米和六钱银子,我打听了一下,说是因为之前陈庆江给过那小子一块烧饼,送过几斤粮。”

郑向有些诧异,紧接着眯眼冷笑:“一块烧饼加几斤粮就能换来一石精米,我都想做这样好买卖了。”

小厮阿全沉默不语。

郑向绕着桃树又转了一圈,突然大骂:“那姓林的真是可恨,平白支我出去一个多月,贱畜一样的东西!”

赵府上下一共有两个管家,大管家为林贵勇,二管家为郑向。

郑向其实本不是管家,是赵府上的一个家养小厮,但为人机灵,办事圆滑,渐渐地才成了府上二管家。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大管家林贵勇不可能眼睁睁看着郑向起来,影响自己的地位,所以两人之间常有摩擦,竞争不断。

郑向想方设法的讨老爷子欢心,梁渠就是他的办法之一,可还没成,他就在老爷六十四岁寿日前,被大管家想了法支开,替二公子去黄州送礼办事去了。

等回来都已经是一个多月后了,不仅错过寿日这个大好的露脸机会,连贺礼都只能草草让自己手下送上。

虽然二公子很开心,夸他办事办得漂亮,但家里主事的不是二公子啊,遑论二公子上面还有个大公子。

直到郑向想起来义兴市还留个长相不错的俊少年可以操作时,又听小厮说那小子去学了武,气郁至极。

杨武师极度爱惜羽毛,任学期间的武徒出了什么意外,杨氏武馆必然会查验一番,哪怕是装模作样,那也是要查的。

知道郑向强买强卖,一定会有麻烦。

郑向很奇怪,为什么癞头张口中一个都快要饿死的人,会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莫非真是人常说的开了窍?

郑向有些不信,却又不得不信。

事到如今蛮干是不可能的,赵府在平阳镇无人敢惹,可那是赵府,是赵老爷,大公子,二公子和三公子,不是他!

他还要往上爬!

欺压一个少年是小事,惹出篓子也是小事,可因为自己废了赵府的擦屁股纸,那就是大事!

传到老爷子耳朵里,他以后都别想取代林贵勇,成为赵府里的大管家!

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是郑向的人生信条。

“对了,癞头张呢?”

“上次之后就没见过他,估计是没脸见您。”

“成事不足的东西。”郑向又骂一句,半晌后,他突然问道,“阿全,平阳镇上,有黔首学武出过头吗?”

“这......有的吧。”阿全讪笑一声,“另外两家没听过,杨氏武馆开了有十多年了,出过几个破了关的黔首武者,但绝对不满三十个。”

“那这十多年里,杨氏武馆进去过多少黔首?”

阿全快速算了算:“每月五六个,十几年......有小一千了。”

“小一千?呵,那我们就耐心等上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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