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魔域是一个林琳觉得奇怪,但有的时候又有着不同寻常的美丽的地方。
能够开始欣赏这种美丽的林琳,有的时候都要怀疑自己的审美是不是已经跟着魔王城的大多数一起发生变化。
“并不是,”魔王回答。
“需要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的,无法离开魔王城的魔王只有我。”
林琳陷入沉思。
她觉得这可能和两百年的那一场大战有关。
林琳抬眼,看到魔王的视线不知何时,已经从外面遥远的天空,落在她身上。
林琳有点迷茫地看他。
魔王陛下露出浅浅的笑容,紫罗兰色的眼睛因为眼睛眯起而显得轻松愉悦:“但也有好的地方吧。”
魔王陛下说:“每一次你外出回来,都能够在这里看到我。”
林琳说:“那我回来也会给你带礼物的。”
可恶,她好像旅行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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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的假期结束,她开始继续忙碌的工作。
会计的麻烦之处就是,即使请了一段时间的假期,工作也不会因为假期而减少。
自从萨菲尔告诉林琳,魔王城内部也不一定安全之后,林琳天天把法杖带在身上。
虽然说法师本就该天天带着法杖,但是林琳真的很容易忘记
它(),有一次林琳甚至将法杖丢在了魔王城大门口?()?[(),惹得一群魔物们绕道走。
林琳曾经尝试向魔王建议,把法杖改成手机那么大小,毕竟她在现代社会的时候,确实做到了手机从来不丢。
但是魔王陛下一脸认真地看她:“你能在对方攻击你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把魔杖恢复成正常大小吗?”
这个问题问出来后,林琳就抛弃了折腾法杖大小的想法。
毕竟她如果真被攻击了,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跑,以及被吓到跑不动。
最终林琳给自己腰的地方加了个用于放法杖的挂饰,这让她看起来像是那种不太成熟的,将剑别在身上的骑士。
林琳尝试了几次掏法杖的动作,确认自己动作流畅。
她现在开始抱怨这个世界的法杖为什么这么大个了,毕竟林琳小时候看过的某个讲述魔法学校的电影中,那些学生们从怀里掏出一根魔杖像是掏出一根筷子那样容易。
菲克斯也客观评价林琳的魔王制法杖,尤其是对法杖上面的巨大宝石表示赞美。
“看起来就像是在告诉别人法杖的主人多么有钱,而使用者又多么无能那样,越是初学者越是需要稳定的魔法石来帮助自己。”黑暗精灵耸肩,“简而言之,是很让人心动,很想偷的东西。”
林琳:……
菲克斯被林琳以怀疑的视线打量,林琳当然记得她带着菲克斯盘库,结果金库里的钱越来越少。
菲克斯:“但毕竟是光明属性的宝石,所以你还是将警惕的视线放到人类身上比较好。”
黑暗种即使想偷也很难偷,这个法杖可不像木精灵那个法杖一样属于通用类,它被赋予了过于明显的光明的能量。
菲克斯简直可以想象的到,魔王陛下拿到这颗宝石废了多少功夫。
嗤,黑暗精灵对此嗤之以鼻。像魔王和萨菲尔这样的享受人生派,是根本不懂得简约生活的美感的。
萨菲尔听到菲克斯的想法,必然会讽刺他简约生活是穷困之人的做法。
林琳将法杖带在身上的影响就是,那群小魔物们再也不会拥挤在她的身边,贴着她的小腿求她的抱抱了。
在小魔物们看来,林琳像是拿着一把可怕的柴刀在到处乱窜。
食物上也有了改变。
获得抗毒性后,林琳开始尝试吃与魔王一样的食物,这样就不用麻烦奥里昂专门为她做饭。
而后,林琳将那块如同糖浆冻成的块状物一样的东西填进嘴里之后,林琳突然发现,魔王的小厨房真正可怕的并不是毒性,而是口味。
太难吃了,无论吃什么都像干吞蜂蜜,食物的其他口味都被甜味冲淡,难吃到比食物有毒更令人恐惧。
毕竟有毒只会让人当下上吐下泻,但是难吃却能够在每一个深夜让林琳回忆起这个可怕的口味。
连吃饭的欲望都降低了。
林琳瘦了一段时间,小厨房的厨师才摸索出林琳的口味,制作出她愿意多吃几口的
() 饭餐。
尝试新口味的过程给林琳留下了巨大的阴影,也成为了她祸害别人的素材。
经过林琳的改良和建议,卖给人类城镇的怪味零食古怪程度与销量又提升了一个档次。
“魔王城”这个品牌的食物、日常用品成为潮流,以年轻人为切入口,打开不同种族的市场。
仅仅是将现有的项目稳定下来,就能保持不错的收益。
林琳和菲克斯外出购物的时候,林琳看着那些“魔王城专卖店”有一种精神恍惚的感觉。
甚至于这些专卖店连品牌形象都帮他们固定好了,黑色的招牌,金色的花式字体,售卖的人员都是半人类或者魔族,总之看起来越和魔域沾边越好。
和周围温馨的小店相比,看起来确实冷酷危险一点。
林琳还是没忍住率先进了店里。她真的很好奇里面是什么样的。
林琳一脚踏入店面,脸上斑驳着蜥蜴鳞片的店员小哥就热情推荐卖得最火的产品。
“魔王城水杯,”店员小哥告诉林琳,“价格和四件套相比更为实惠,经久耐用,而且方便炫耀。尤其是像您这样年轻的光明系法师小姐,在同伴中拿出这样的水杯后,别人都会觉得您是个特立独行的光明系法师。”
行吧,就是对立面互相觉得对方很酷,是吧。
“特别是吨吨杯后这对魔族的小翅膀!这对翅膀一比一还原了魔王陛下的翅膀的纹路,让光明神赐福您的同时,黑暗也保佑您!”
林琳:……
怎么回事,怎么说的还怪让人心动的。但是魔王这个家伙的保佑真的屁用都没有啊。
林琳在店里磨蹭了几分钟后,菲克斯也进入店里。
黑暗精灵最不习惯被人关注,菲克斯将自己藏在角落努力降低存在感,依旧被店长小姐姐一眼盯上。
店长小姐知道菲克斯是和林琳一起来的。因为林琳是铂金发色和红眼的半人类形象,店长小姐姐认为菲克斯也是黑暗精灵和人类的混血,只是菲克斯的外表看起来更像纯种黑暗精灵。
店里十分需要黑暗精灵这样的地下种族形象,帮助他们专卖店增强竞争力。
只是摆在那里就很酷。
即使菲克斯看起来安静冷淡,店长小姐姐依旧十分热情地询问菲克斯要不要在他们店做员工,工资很高,而且他也不用像别人那样卖力介绍产品。
“只需要像你现在这样,保持冷冰冰的想杀人表情就好了。”小姐姐说。
还在看四件套的林琳猛地将视线从商品中移开,看向菲克斯。
是的,菲克斯确实快杀人了。
黑暗精灵中的男性是十分忌讳被女性堵在角落的,在店长小姐靠近菲克斯的时候,林琳已经看到他在调整手腕上的毒针了。
林琳立刻冲上前去。
“老板!他性格内向不适合这份工作!”林琳尬笑着将菲克斯挡在身后,将他的毒针按钮摁了回去。
林琳听到身后的菲克斯啧了一声。
店长小姐并没有因此失望,视线转移到林琳身上,店长小姐看到她红色的双眼:“你的眼睛也很漂亮,你有时间吗?我们也很欢迎漂亮的,能够让顾客觉得有眼缘的形象。”
林琳:不愧是老板,真会夸啊……
从店里出去之后,林琳手里揣着魔王城的吨吨杯,觉得自己陷入了自己公司的消费陷阱。
明明当时聊计划的时候那么开心,现在花钱怎么还有一点肉疼呢。
林琳抱着杯子发呆,像是认定了林琳是个很容易花钱的客户,正在卖报纸的小男孩将一份报纸递到林琳手里。
“特大消息!特大消息!”小男孩将头版头条指给林琳看,“圣骑士团失踪于迷雾森林!人类的荣光消失于森林!”
林琳买下这份报纸。
《双头熊》报刊是相当出名的三流报纸,与主流报纸不同,他们家只要收到吸引人的稿子,即使无法核实内容是否正确,也依旧会发出来博眼球。
这就使得他们家销量很好,但是信誉相当糟糕,甚至还被光明神神殿,以及其他机构明面叱责过。
林琳看了一眼迷雾森林所在的区域,想起诺曼曾经和她说过的。
他们要去往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