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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4 章

越是高级的血族,人血对他们的影响越小,更像是点心,可以偶尔尝尝味道。

季鱼似懂非懂,很快又在他的投喂中转移注意力。

“你最近瘦了好多,要好好补补。”江逝秋给她夹菜,“虽然身体好了,但瘦掉的肉并没有长出来,还要继续多休养。”

血族的血液可以将她的病治好,却不能让她长肉,还是要继续食补。

季鱼差点吃撑,最后捂着嘴表示再吃就要吐了,终于让他意犹未尽地停下投喂。

吃完饭后,他拉着她去散步。

因为实在撑得难受,季鱼也没拒绝。

国内的天气和厄尔浦斯不同,正是秋高气爽的时候,太阳金灿灿的,阳光普照。

这猛烈的阳光,和三伏天有得比。

季鱼看到站在树荫下的血族,差点笑出声。

江逝秋见她脸上憋不住的笑,说道:“其实晒一下太阳也没什么。”

眼看他要逞强走出树荫,反倒是季鱼吓到,赶紧扯着他,“算了算了,你还是走树荫下吧。”

那一瞬间,她回想很多关于吸血鬼的作品,吸血鬼惧怕阳光,阳光可以伤害他们,甚至杀死他们,在阳光下魂飞魄散什么的……

“没有的事。”江逝秋觉得自己应该给她科普一下,“阳光对血族确实有伤害,但不至于杀死血族,也不会魂飞魄散之类的。”

说着,他伸出手,沐浴在阳光下。

季鱼吓了一跳,赶紧将他的手扯回来,然后看到那只手上的肌肤有些红。

他的皮肤是冷白色,导致这一抹红非常明显,就像晒伤一样。

江逝秋解释道:“这边的阳光比较烈,如果是厄尔浦斯的阳光,并不能伤到我。”

厄尔浦斯的阳光非常温和,对吸血鬼的伤害很低。

季鱼看着他手上那抹红,有种想将它消灭的冲动,于是将他拉回屋子里,让莫桑德找药给他擦一擦。

“对了,吸血鬼晒伤了要擦什么药?云南白药有用吗?”

莫桑德:“……”

莫桑德绷着脸,默默地去找了一支没有任何标签的膏药过来,递给季鱼。

看季鱼真

的用它给晒伤的吸血鬼擦手,他深吸口气。

算了,他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这做管家的,还是别去掺和他们的情趣。

这日,季鱼了解到很多关于血族的事——当然,这些了解仅限于江逝秋本人,对其他的血族她还是很陌生的。

如果江逝秋不说,根本无人能发现他是血族。

他可以摸拟出正常人的样子,体温虽然偏低,却不是那种死人的冰冷,连心跳都能摸拟出来,还可以陪她吃饭、睡觉……

也不怪她被骗那么久。

在庄园里住了一天,季鱼打算回家。

先前会跟过来,是怕自己虚弱的模样吓到家人,现在她健康得可以吃掉一头牛,毫无虚弱感,那就回家吧。

江逝秋没有拒绝,说道:“再住一晚,明天我送你回去。”

闻言,季鱼忍不住看他一眼,没有说什么。

晚上睡觉时,看着跟着她进房间的血族,季鱼不禁沉默。

她问道:“你的房间在这里?”

“是的。”江逝秋神色自若。

季鱼道:“好吧,那我去客房……”

人还没走出门就被一只手拉回来,那只手的力气非常大,让她毫无反抗之力,轻飘飘地落入一个坚实的怀抱。

她整个人契在他怀里,搂着她的血族又爱又恨地说:“别装糊涂!”

季鱼沉默片刻,然后搂住他的脖子,仰头吻了过去。

这一晚,人类没能扛住诡计多端的血族的诱惑,房间里的动静持续到天快亮。

人类的体质是没办法和怪物比的,偏偏某个怪物看她坚持不下去时,居然给她喝血,让她能硬扛到天亮。

“阿鱼,张嘴。”

腥甜的味道在嘴里泛开,原本疲惫的身体很快就恢复。

季鱼拥被坐起,觉得自己堕落了。

她突然明白莫菲菲为什么不和托克分手,没办法,血族的活太好,就算一开始笨拙得紧,几个月的努力下来,终于进化成完美情人,像一头不会累坏的牛,不用担心他耕不了地。

江逝秋黏黏糊糊地搂着她,一边亲一边说:“阿鱼,还早呢,再睡会儿。”

季鱼看他睡眼朦胧的,突然有些担心,“你不会虚了吧?”

那双惺忪的漂亮眼睛瞬间睁得老大。

谁?谁虚了?!!

血族精神抖擞地坐起,正色道:“没有的事,我不虚的,如果阿鱼你还想的话,我完全可以……”

季鱼捂住他的嘴,“没有,我不想,我要回家。”

季鱼能下床时,发现已经下午。

她沉默了下,没想到有一天,她居然也会和一个男人在床上鬼混大半天。

季鱼平静地洗漱穿衣,去找自己带回来的行李箱,说道:“我要回家了。”

江逝秋嗯一声,让人安排车送她回去。

看着莫桑德有条不紊地安排,她张了张嘴,最后默默地闭上。

算了,反正都滚到一个被窝里,再拒绝显得挺矫情的。

只是季鱼没想到,驶出庄园的车不仅一辆,一起前往季家的人也不止他们几个人。

-

抵达季家所在的小区时,已经是傍晚。

季家所在的小区是老小区,也是学区房,当初季敏山为了几个孩子读书特地贷款买的,还向亲戚借了不少钱,直到几年前终于还完。

正是放学和下班高峰期,小区里的人进进出出。

当十几辆豪车开进小区时,引来不少人的关注,不管是下班的年轻人,还是买菜回来的老人,或者是放学回来的学生,都忍不住看过来。

由于小区开发得早,并没有人车分流,车也可以开进来。

众人看着数辆豪车开到其中一栋单元楼前停下,然后车门打开,一群穿着黑色西装的精英猛男下车,恭敬地迎向为首的那辆车。

副驾驶的车门打开,一个十几岁出头的金发少年下车。

少年梳着大背头,穿着合身的得体西装,少年老成,气质沉稳,明明长得像个小少爷,却老练得像个管家。

看到那群西装猛男没有动,让人明白这小少爷还不是主人。

围观的群众不禁伸长脖子,期待地看着。

这阵仗一看就是豪门大少爷出行,瞬间拉足人类的期待感。

不少人都在想,难道是他们小区里隐藏了什么豪门?或者是豪门来接流落在外的真少爷或真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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