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繁体版 简体版
格格党 > 长嘴小反派的亲妈[七零] > 第60章

第60章

“好吧。”一宝突然想起了什么,“哥,待会儿你要吃鸡腿吗?”

一宝摇摇头:“不吃,娘生病了,鸡腿给娘吃。”

一宝是个粗心的宝,但他听劝,听哥哥这样说,他觉得有道理:“娘吃一个半鸡腿,三宝吃半个鸡腿,我和你吃鸡翅。可以吗?”

一宝:“听娘安排。”

一宝:“好吧……海才,你要吃哪里?”

海才想了想:“鸡脖子。”他喜欢啃骨头。

这会儿大家都下工了,他们的周边还有不少人在走,听到他们就在大庭广众之下讨论怎么分配鸡,羡慕的同时又感叹,年轻真好。

有人还凑到了钱爱芬跟前:“国栋媳妇对你们家海才倒是真的好,我看海才经常去她那边吃饭。”

钱爱芬笑着道:“三弟妹一向是大方的。”

这话钱爱芬信,别人都不信。所以那人只是笑笑。

不过,也有人到张琴芳面前挑拨:“琴芳啊,我看你们家大房和三房倒是好,把你们一房给撇下了。”

张琴芳瘪瘪嘴,就算妒忌的很,却也不愿意让外人看笑话:“谁家妯娌之间没个矛盾?就像你婆婆只疼女儿,不疼儿子一样。”

是的,这个妇女的婆婆借用现代人的话,叫女儿奴。和林母一样,前头都是儿子,后

头才生了闺女,所以把闺女疼上了天,对儿子就不那么在乎了。也因此,几个儿媳妇还得帮小姑子洗衣服。有时候生理期弄脏的裤子也要洗。

“切,好心当成驴肝肺。”这妇女也气,谁家儿媳妇给小姑子洗生理期弄脏的衣服?可男人听婆婆的话,如果她们几个儿媳妇不听话就宁愿离婚,这女人离了婚日子怎么过?所以她们没有办法,只能给小姑子洗了。

……

路上,林母细碎的说着家里的点点滴滴,自然也包括宁书这段时间的改变,还有拿到肉包子那天,她在外面听到的话,以及宁书和服装厂的事情。

“我看你媳妇是变好了,以前也只是懒了点,可没做过其他的坏事。”说起坏事,让她想起了儿媳妇给儿子下药的事情,又道,“她到底嫁给你的时候到底才16岁,不懂事,既然现在好了,事情也过去了,那些不开心的就不要去想了,向前看才是最重要的。”

林国栋自然明白他娘说的是什么,他嗯了一声:“现在的她很好。”看到娘维护宁书,他更加确信,肯定是现在的宁书足够好了,他娘才会维护。

只是,让他有些意外的是,宁书竟然考上了服装厂的工人,而且还把工作卖了。

林母一愣,没想到儿子会夸宁书很好。这她就放心了。“对了,上个星期六你妹妹回来的时候,说了一件事。”上个星期六,就是林国栋回来的前一天。

林国栋:“什么事情?”

林母朝着周边看了一看,见人都走开了,各自朝着回家的路走,她才轻声道:“那天你媳妇带着三个宝去县城,然后叫上小晶去了国营饭店吃饭……”林母把工作的事情也顺道说了一遍。

这让林国栋十分意外,没有想到宁书和小晶的关系缓和了。不过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不然宁书当年怎么说服得了小晶?只是他没有想到宁书会有本事搞到工作,且会卖给小晶。

卖给小晶的原因他大概也想得到,估计也是对以前的事情抱有几分亏欠。不过主要的,大概是她懒惰,不想去上班。

宁书如果知道,非得说一句,您猜的对。

“国栋,你说这事情是真的吗?”林母虽然听女儿这么说来,但是也不确定,本来就准备问老三媳妇的,可既然老三回来了,她就先向老三打听一下。

林国栋:“我也不知道,饭后我问问宁书。”

“哎……哎……”林母也是这个意思。

说话间,已经到了家门口。宁书正站在院子门口,看见他们来了,她就进去了。等她把菜都端上桌,大家也洗好手进来了。

“爹、娘,你们坐。”宁书没有恢复记忆前,对林父林母客气,仅仅是因为觉得他们人还不错,但也只是礼貌上的客气。现在恢复记忆了,她是把自己摆在儿媳妇的身份里的,所以对于林父林母,她是感激居多了。

在她为了避免两个宝给她报仇,特意冷落他们、亏待他们的时候,是林母在照顾他们,且把他们教的很好。光是这一点,宁书就感激

不尽。所以此刻见着他们,她就微笑的打招呼。

林母:“……哎,哎,老三媳妇,你太客气了,你刚出院,难得杀了鸡,就应该好好的补身体,叫我们来吃饭做什么。”

林父则是点点头坐下。

宁书:“……吃不光才叫你们一起来吃的。”算了算了,她觉得自己还是维持以前的人设面对他们吧。

这话林母是不信的,谁家会嫌弃鸡肉吃不光的,就像之前老三媳妇给他们肉包子一样,说的虽然不好听,可她听到了她背后教育孩子要记得她的好。所以她也明白了,老三媳妇是口是心非。

还怕儿子生儿媳妇的气,林母赶忙打趣道:“那你以后有吃不光的肉,可使劲来叫我和你们爹。”说着,又对儿子道,“我养你这么大,你都没给我一块鸡肉吃,还是你媳妇有心。”

林国栋:“……”他娘转变的也太快了吧?“明天给你买一只鸡?”

林母嫌弃:“我缺你一只鸡吗?”

“我缺我缺。”一宝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奶奶,我缺哦,他给你鸡了,你可以给我哦。”

林母听到这话笑了:“还是我们家一宝最机灵了。”

不料一宝却问:“奶奶,小姑姑说大哥最机灵了,到底是我最机灵,还是大哥最机灵啊?”

这话把林母问倒了,两个孙子,说谁也不是。“都机灵,一样的机灵。”

然而这话已经引不起一宝的兴趣了,他又问娘:“娘,哥哥说你吃鸡腿,我们吃什么听你安排,我们吃什么啊?”

宁书不爱吃鸡腿,所以她也如实道:“我不爱吃鸡腿,你们喜欢吃什么自己夹,看谁的速度快。”

“那我要吃鸡腿。”一宝见娘不爱吃,他就想吃了,所以马上动手去夹了。

“我想要吃鸡脖子。”林海才开口。

一宝:“我吃鸡翅膀。”

宁书在吃饭时,是不拘着他们的。因为她也是想吃什么就自家夹什么,所以,她比一宝更快的夹到了鸡翅。

而那些鸡肉又都是剁开了熬汤的,夹的时候也方便。于是三个小朋友欢快的夹着自己喜欢吃的鸡腿、鸡翅和鸡脖子,啃了起来。

林国栋见状,也跟着下筷子了。

就是林母有些不好意思去夹,不过很快,她的碗里也有了一块鸡肉,是林父给她夹的。

相比起来,就算林母觉得宁书是个口是心非的人,可实际上她在宁书面前,也没有想象中的放开。但是林父,比她融入状况,他有的吃就吃,不说话,就安静的吃。

林母又夹了一个板栗,一口咬下去,她有些惊讶:“老三媳妇这板栗炖的可真软,我们一般都是带壳水煮的,倒是没有这样剥壳煮好吃。”

宁书:“带壳煮的口感比较粉,剥壳的口感比较软糯。”就是口感不同。要说板栗的话,还是板栗牛蛙最好吃,不过现在没有牛蛙。

林母:“是这样吗,下次我也试试。”

“三婶做什么都好吃。”

用力啃鸡脖子的海才道,他最喜欢在三婶家吃饭了,如果他是三婶家的孩子就好了。

“对,我娘做什么都好吃。”一宝一口咬下大鸡腿,油渍从他的嘴巴里流了出来,但他依旧吃的津津有味。

“嗯,我娘最厉害了。”一宝在口欲上,其实有些像宁书的,比如两人都喜欢吃鸡翅。

三宝今天没有羡慕锅锅们,因为他也有肉肉吃。宁书把其中一部分的肉剁成了肉碎,和竹筒粥放在一起,所以今天的三宝也吃的香喷喷的。

“对了娘,今天杀鸡放血的时候,碗里没有放盐水,有关系吗?”宁书想起了这事情。

林母:“没事,就是鸡血凝固的慢一些,口感比加了盐水的硬一些。”

听她这样书,宁书就放心了。

饭后,林母要留下来帮忙,但是被宁书拒绝了。最后宁书和林国栋一起收拾,收拾好,林国栋拿到外面去洗,宁书在厨房里打扫。

打扫厨房自然比洗碗快。等宁书收拾好,林国栋还在外面洗……林国栋带着四个孩子在外面洗,还一边教三个宝:“以后爹在外面工作没在家,你们要帮娘洗碗做家务,碗是这样洗的……”

宁书听到这话,嘴角抽搐,他是忘记了回来的第一天发生的事情吗?

双标的男人。

不过宁书也不管他了,她把厨房里的自行车推了出来,又去杂物室拿来箩筐,熟练的固定在自行车里。

三个宝见状,都看向他们娘。

“娘,你要出去吗?”一宝更是直接的问。

宁书:“嗯,我去县城买点东西,你们乖乖在家,不能玩火,不能去河边玩,不然待会儿我从县城买了好吃的回来就不给你们吃了。”说着,又问林国栋,“你的票呢?”

一宝:“知道啦,娘放心,我会看着弟弟们的。”

林国栋起身,从衣兜里抓出一团,票和散钱都了,他也没有挑,直接给了宁书,还问:“要不要我载你去?”想到她生理期,他才有此一问。

“不用。”宁书果断拒绝,他去的话,她怎么把APP的东西从里面拿出来。说着又拉开自己的布包,让他直接把钱和票放里面。

她这样说,林国栋就没有勉强了:“对了,还有一件事,刚才回来的路上,娘和我说……”他把林小晶工作的事情说了一遍,“这是真的?”

“十有八九,但毕竟工作还没到我手上,也不能百分百保证。”宁书对他自然坦诚。

倒是林国栋更加好奇了:“你考的是车间工人,这工作已经转让给服装厂主任了,怎么还会有服装厂的工作?你又去考了?”

“这是我本事好。”宁书也没有隐瞒,把服装厂瑕疵布的事情说了一遍,“你让三个宝穿迷彩服给你看一下,我先去县城了。”

说着,她骑上自行车走了。

一宝和一宝一听,就拉着三宝去了房间里,过来一会儿,三个宝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出来了。

“爹,好看吗?”一宝有

些羞涩的问。

林国栋看着三个宝穿着一样的衣服,确实好看。尤其是他们长相好,就显得更加好看了。

“爹好不好看啊?”一宝在爹面前转了几个小圈圈,小神情傲娇极了。

“好看。”林国栋夸奖。三个宝都肉嘟嘟的,长得贼精神,怎么会不好看?

海才看着三个宝穿着迷彩服,心里有些羡慕,不过他不是羡慕新衣服,而是羡慕他们穿的一样,他也想和他们穿一样的衣服。但也仅仅是羡慕,他笑的憨的,还跟着道:“很好看哦,这是我见过最好看的衣服了,一宝一宝三宝,你们都很好看。”

一宝见状,他的眼睛转了转,然后凑到海才身边嘀咕了几句,海才眼睛一亮:“真的吗?”

一宝点点头:“走,咱们进去。”

林国栋看着一宝,眼神里也有笑意。他听到了一宝和海才嘀咕的话,一宝说:“海才,你要不要穿?我可以脱下来让你穿一会儿。”他发现,一宝不仅是聪明的,而且还非常善于观察,遇事又稳重,很有大局观念。这种性格非常适合当兵,尤其是当侦察兵。

不过现在的一宝还小,距离当兵的年纪还太远了。但是,他可以先培养他的身体素质,身体素质是军人的首要条件。林国栋决定,从明天开始他要带着一宝锻炼身体了。

一宝还不知道,他爹已经把他安排的明明白白了。他在屋子里教海才穿好迷彩服,然后带着海才出来了。

海才有些羞涩的拉着衣服,但他的眼睛很亮,仿佛有光。

“不错,很好看。”林国栋也夸了一句。这个侄子性格内向,但眼神清澈中带着几分大智若愚。

听到三叔的夸奖,海才更高兴了:“谢谢三叔。”

“哇,海才,我们是四胞胎了啊。”一宝围着海才转了一圈,“走,我们穿出去玩玩。”

海才赶忙摇头:“不要了不要了,这是一宝的衣服,我去脱下来。”

一宝:“没关系的,今天借给你穿。”虽然是娘做的衣服,他很舍不得,但海才是我们的好兄弟,借他穿一下没关系。

海才有些犹豫:“那你穿什么啊?你和我们不一样了。”

林国栋见状,直接给他们拿主意:“一宝和一宝只穿衣服,三宝和海才只穿裤子,这样你们就都有穿了。”

海才赶忙把衣服脱下来给一宝:“一宝,你快穿上。”

“嗯。”一宝穿上衣服,这下四人队伍和刚才确实不一样了。也是,一宝也去换了裤子,三宝被他们抓去脱了衣服。

三宝傻呆呆的,不知道锅锅们为什么要脱他的衣服,但是他护不住自己的衣服,只能被脱了。

换好衣服,几个人风风火火的出去玩了,有种小兵进村的感觉。

林国栋也没有管他们,让他们自己去玩,他把碗收拾好,就去了大队长家。他答应宁书要解决小孩掉河里的事情。!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