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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章 你们滚开

二爷送的笔墨跟颜料,果然好用。

颜料易着色,画笔不容易掉毛,纸张还不容易透……

阿笙立在桌前,低头瞧着自己花了多日时间赶工出来的画,脸颊泛着淡淡的红晕。

他这酒楼……画得会不会太过气派了一些?

他只是常听客人说,像是省城,繁市还有北城还有的那些大城市酒楼都是气派,菜色又是如何地讲究,便是用来装盘的碗碟都是银制或是玉制的。

那个时候,他就想,要是能够将长庆楼也开到省城去那该有多好。

既是开在省城,店面定然要比现如今的要大一些,装修也要更讲究一些。楼下大厅,楼上包间雅座,都要比现在的气派。当然了,最重要的是,做的东西一定要好吃。

阿笙没出过符城,见识很有限,只是据着客人的回忆,加之他自己的一些设想,画的这张酒楼设计图。

二爷可会……笑话他痴人说梦?

想是不会。

便是觉得他的想法过于稚气了一些,以二爷的修养,应当也只会勉励他。

只要想到二爷,阿笙的唇角便仍不住上扬。

还差一点点,这幅画便彻底完工了。

届时,他就将这幅画给二爷看,同时将二爷先前借他的帕子还回去

他便又能……见到二爷了。

“呃——啊——”

“呃——啊——”

听见驴叫声,阿笙吓一跳。

一抬头,对上一张呆头呆脑的驴脸。

手里头的画笔险些掉落在纸上。

赶忙将画笔放在搁笔上,阿笙瞪圆了一双杏眼。

乌梅怎么跑这儿来了?!

“呃——昂——”

见到主人,乌梅很是高兴,跳跃着蹄子,身子晃动着,还将脑袋伸进阿笙的窗户。

阿笙费劲地将它的脑袋给推出了出去,打着手势,“你先出去!”

乌梅却以为阿笙是在同它闹着玩,眼睛扑闪着,驴脑袋去拱阿笙的手。

定然是方骏那家伙,又没有将乌梅给拴好!

想起大伯一家,阿笙就来气。

大伯倒是半个月前就带着方骏回乡下准备婚礼事宜去了,却将方骏给留在了这里!

大伯还跟爹爹提,让方骏进长庆楼当个学徒,学一门手艺,日后好谋生。

跑堂算不得什么手艺,酒楼的手艺,便只剩一项,跟着师傅学厨。

他已经拜乔伯伯为师,日后是定然要接管长庆楼的,大伯却在这个时候提出,让方骏进长庆楼学厨。

打的什么主意,只要不是个傻子都能猜到。

他原先还担心,爹爹心软,加之爹爹十分信任大伯,会松口让方俊也进店里学厨。

叫他意外的是,爹爹婉拒了大伯的提议。

爹爹以堂跟厨房太辛苦,又

说方骏上过学堂,当个跑堂或是帮厨难免有些屈才为由,婉拒了。

托人给安排去了药铺当学徒。待熟悉了各种品类的药材以及与之对应的功效,日后攒点本钱,开一家药铺,未尝不是个出路。

比起夏天闷在厨房里,累得满头大汗,冬天又要把手伸进冰冷的水里,洗菜,洗碗碟,有时候还难免会被菜刀割破手,被溅起的油给烫伤,自是药铺学徒要轻松、稳当一些。

大伯还想说服爹爹,还是想让方俊跟进长庆楼学厨,倒是方骏自己听爹爹那么一说,便不肯去学厨,吵嚷着要去药铺当学徒。

药铺就开在长宁街上,离他家近,以至方骏仍旧在他们家住着。

方骏如今也交了些个朋友,夜里收了工,也不常按时回来,经常很晚才归家。

一到休息日,便往外跑。

他原本计划着今日要出一趟门,今日方骏休息,一大早便多骑着乌梅出去了,都没跟他同爹爹说一声。

招呼都没打一声就将乌梅骑走也便罢了,骑完了乌梅,又不给拴好。

气人!

阿笙走出房间,乌梅以为小主人终于要跟自己一起玩,兴奋地甩着脑袋,往外跑。

哎,乌梅——

阿笙只好追在后头。

追到前院,总算将乌梅给拽住。

方骏手里头吃着甘蔗,从了外头走了进来。

阿笙一见到方骏,便皱了皱眉,打手势质问他,“你为什么没有将乌梅拴好?!”

方骏将嘴里的甘蔗嚼吧嚼吧,随意地给吐在了地上,一点也没在意阿笙的话,自顾自地凑过脑袋,“哎,我今儿才听说,你把人康小姐肚子搞大了。是不是真的?”

阿笙一听这种粗鄙的说辞,便皱起了眉头,“你不要随随便便诋毁人家康小姐。”

阿笙指着地上甘蔗渣,“还有,你把地上扫干净!“

方骏手里头拿着甘蔗,上下打量了阿笙一眼,阴阳怪气地笑了笑,“这么护着人家啊?这么说,你真是人家姘夫?真是小瞧了你了。怎么样,女人的滋味怎么样?是不是很销魂?”

阿笙抿起唇,双手紧握着拳头,气愤地涨红了脸色,“你不要脸。”

“哈!到底是谁不要脸?你搞大人家康小姐的肚子,还被捉女干在床,这事儿可是全符城都传开……”

方骏话还没说完,自己的怀里,忽然伸进一个驴脑袋,张嘴咬上了他手里头的甘蔗。

娘的!你这只臭驴,你竟然偷吃我的甘蔗!!这是我花三文钱买的甘蔗!!”

被驴啃过的甘蔗,定然是不能吃的了,方骏气得唧哇乱叫,伸手就要去揍驴。

乌梅也不是什么温和驴子,就拿脑袋去拱方骏。

“你竟然还敢拿脑袋拱我……”

话声未落,方骏就被乌梅给撞倒在了地上。

好巧不巧,一屁股坐在他自己方才吐的甘蔗节上,疼得他“嗷”地惨叫出声。

方骏疼得脸都白了,指着阿笙同乌梅的鼻子骂,“好啊!你们一人一驴联合起来欺负我是吧?你们,你们给我等着!”

狠话是放了,可人半天没有从地上起来——

摔着尾巴骨了,疼得压根起不来。

阿笙一点没给面子地笑出声。

笑声不似常人那般自然,很是暗哑,并不好听,甚至于有些刺耳。

方骏就像是活见鬼一般,瞪大了眼睛,双手撑在地上,没出息地往后退,“你,你能发出声音?”

少见多怪!

他只是没有办法说话,又不是完全发不出声音。

阿笙朝方骏做了个鬼脸,伸手摸了摸乌梅的脑袋,牵着小毛驴往门外走去。

“驴圈在后院,你出门做什么?”

“你要出门?”

“那你几点回来?记得赶回来给我做饭!”

方骏扶着后腰,想要站起身,不行,尾椎骨那一块还疼着呢,压根起不来,只能坐地上冲着阿笙的后背喊。

阿笙充耳不闻,拿上爹爹挂在门上斗笠,自顾自地牵着乌梅出了门。

吃住都在他家,他没有收房钱已是看在爹爹的份上了,还想着他做饭伺候着,真拿自己当少爷呢?

想得美!

阿笙将斗笠戴上,遮住大半张脸,骑上乌梅,上了街。

阿笙要去临水街。

算日子,他上回给余(虞)爷爷还有小石头带去的那袋米,应是吃完了。

阿笙便去米铺买了一袋米,买了两个甜瓜、两罐黄豆……

还从沿街叫卖糖葫芦的摊贩手里,买了一串鲜红的糖葫芦。

小毛驴踢踢踏踏,过长宁街。

阿笙上一回是用走的,手上还抱着米、甜瓜同腊肠,走得汗流浃背。

这一回东西都由乌梅驮着,着实轻松不少。

阿笙一只手握着糖葫芦,一只手握着乌梅的缰绳。

临水街的枇杷大都已经被采摘完,枇杷树高,枝繁叶茂,阿笙骑着驴子,打树荫过,清风阵阵,很是凉快。

“你们不许碰我跟爷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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