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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人质

安宁路派出所,所长办公室。

魏勇没有想到,这么快夏木繁就有了收获。

十年了!他足足守了十年,终于有了消息,魏勇内心一团火热,马上打电话给重案组岳渊,请求协助抓捕行动。

岳渊是魏勇一手带出来的,一丝犹豫都没有,立刻从刑侦大队抽调人手进行全面布控,将吴大猛十年前的画像分发下去,只要见到人立刻逮捕。

挂了电话之后,魏勇目光炯炯,腰杆挺直,整个人看上去年轻了十岁。

他看着夏木繁,语气里透着疑惑:“说说看,你是怎么发现的?”

孙羡兵也一肚子不解,盯着夏木繁,想要知道她为什么要让人盯着卖鸡的摊位,为什么说刘爱珍近期会与儿子接触。明明他全程都跟着夏木繁,怎么他什么也没看出来?

夏木繁早有准备。

“根据我们的资料,吴伯谦与刘爱珍日子过得很拮据,平时饮食少有荤腥。今天既不是节日也不是纪念日,突然炖鸡,这不正常。“

孙羡兵插了一句:“刘爱珍不是说了吗?老家人送的。”

夏木繁:“刘爱珍、吴伯谦的父母都已经离世,自从儿子吴大猛被通缉之后兄弟姐妹避之唯恐不及,谁会给她送土鸡?”

孙羡兵想到自己与刘爱珍的对话,皱起了眉毛:“难道就不能是他们素了太久,想买只鸡吃?”

夏木繁:“你进屋之后观察到了吗?刘爱珍眉眼间喜气洋洋,和我们之前看到的愁苦憔悴完全不一样,这说明她遇到了开心的事情。她说鸡是老家人送的时候目光躲闪,明显是在说谎,买鸡吃又不是丑事,为什么说谎?”

孙羡兵:……

对啊,不偷不抢的,花钱买鸡、炖鸡汤干嘛要说谎?为了维持可怜人设骗骗邻居或许还能博得同情拿点好处,但他和夏木繁只不过是两个小小工作人员,刘爱珍却如此警惕,这就不正常了。

虞敬脱口而出:“对!刻意说谎代表她在掩饰什么。面带喜色说明她可能有了儿子的消息,小夏的怀疑很有道理。”

孙羡兵:“她在哪里买的鸡?又是从哪里得到儿子的消息?”

说到这里,孙羡兵与虞敬异口同声。

“菜场!”

“鸡贩子。”

夏木繁点点头:“事出反常必有妖,我们谨慎一点总不会错。”

魏勇兴奋挥手,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小夏心细,发现了吴家的问题,盯着这条线往下走,说不定真的能揪住吴大猛!”

只不过闻到鸡汤香味,夏木繁就能察觉到一丝异常,这一份抓重要线索的敏锐性,让魏勇看向夏木繁的眼神里满是赞许。

警方的调查水平还是过硬的,很快就有了结果。

刘爱珍平时去的都是城西前进路菜场,菜场西南角一共有三个卖鸡的摊位。

一个姓谭,四十岁左右的矮胖子;一个姓黎,三十多岁的离异女子;一个姓关,五

十岁的黑瘦男人。

三人都在菜场摆了三、四年的摊,本地人,十年前与吴大猛并没有联系。

魏勇那张脸太容易惊动吴大猛,他只敢坐在车上,远远地等着。

菜场新增加了几l个摊位,换上便衣警察。

打铁巷巷口多了一个爆米花的大叔、一个卖咸鸭蛋的年轻女人。

从打铁巷到菜场,沿街卖煎饼、米花糖的,都是自己人。

还有几l辆吉普车、小汽车停在路边。

……

杀害刑警的吴大猛携带枪支潜逃十年,罪大恶极,终于有了线索,警方所有人严阵以待。

夏木繁与孙羡兵假扮顾客到菜场巡视。

菜场里有水灵灵的青菜、有活蹦乱跳的鱼、有新宰杀的肉、有吆喝声、有讨价还价的声音,充满烟火气息。

卖鸡的摊位相对偏僻。

鸡屎臭、开水冲泡羽毛的气味、血腥味、铁锈味……各种气味混杂在一起,再加上满是水渍血迹的地面,劝退了不少人。

可是,农村娃夏木繁、孙羡兵很喜欢。

站在第一家谭义坤的摊位前,孙羡兵弯腰看了看鸡笼,问老板:“有没有老土鸡?”

谭义坤殷勤地招呼着孙羡兵,从鸡笼里抓出一只肥大的母鸡,送到他眼前:“看看,散养农村土鸡,肥得很。”

咯咯咯……

喔喔喔……

笼子里的鸡慌成一团。

【要死了。】

【好怕——】

【救命啊……】

生死关头,没有哪只鸡有闲心逸致讲八卦。

隔壁摊位的鸡笼里,因为暂时安全,倒是冒出了几l句有意思的话。

【大花呢?】

【大花昨天送人了。】

【肯定炖成汤了。】

送人?

夏木繁抬头看去,第二个摊位的女老板名叫黎艳玲,长相清秀,胸大腰细,身材很妖娆。虽然天气寒冷,但她穿得不多,一件套头红毛衣,系一条棕色围裙,杀鸡拔毛时动作幅度较大,波涛汹涌,引人注目。

她做事麻利,算账、杀鸡两不误,杀完鸡之后将血水冲得干干净净,生意明显要比左右两档更好。

夏木繁拉了拉孙羡兵,指向黎艳玲:“去她家买吧。”

孙羡兵立马点头:“行。”

谭义坤将鸡往笼子里一放,赶紧拉住孙羡兵:“喂喂喂,我给你算便宜一点,行不行?”

夏木繁停下脚步,看一眼黎艳玲,故意压低声音说话:“她长得好看,摊子也干净些。”两个摊位挨得近,知根知底,想要知道些内幕,挑起矛盾是最好的办法。

谭义坤斜了黎艳玲一眼,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骂了一句:“好看能当饭吃?她家卖鸡卖得贵,人品还不好,你们这些小年轻啊,千万别上她的当。”

黎艳玲听到谭义坤的话,气愤愤将刀往砧板上一砍,冲到摊位前,双

手插腰破口大骂起来:“哪来的红眼病,看我生意好就瞎叫唤!我卖的鸡价廉物美,人人喜欢,哪像你,洋鸡冒充土鸡,专门骗不懂的小年轻!”

谭义坤被激怒,破口大骂。

“你个不要脸的臭婊子,一天到晚往家里带野男人,还敢骂老子!不要以为你胸长得大就不得了,老子做生意的时候你还穿开档裤嘞,狂什么狂?”

污言秽语,滔滔不绝。

黎艳玲气得一张脸绯红:“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有野男人?这么诬蔑人也不怕天打雷劈!”

谭义坤“啧啧”两声,色迷迷地上下扫了她一眼:“老子看你那浪劲儿,就知道屋里没少男人……”

黎艳珍人虽泼辣,但到底是女人,骂不出下流话,争吵落了下风。

紧挨着黎艳玲摊位的老关闷着头剁鸡,眼风都没给一个,仿佛没有听见他们争吵。

看热闹的人群越围越多,众人纷纷好言相劝。

“艳子,别和他一般见识。”

“谭老板,好男不和女斗。”

“都少说几l句,和气生财嘛。”

在众人的劝说声里,黎艳玲与谭义坤同时转过头,发出一声“呸!”暂时歇战。

夏木繁与孙羡兵对视一眼,退出人群。

回到车上,孙羡兵问:“你看出点什么了?”

夏木繁说:“好好查一查黎艳玲,她有可能认得吴大猛,刘爱珍应该就是从她手里买的鸡,说不定就是她从中传递消息。”

孙羡兵用心向她讨教:“小夏,你怎么看出来的?”

夏木繁努力将看到的线索拼凑起来:“对比三家卖鸡的,黎艳玲的摊位最干净、顾客最多,可见她是个勤快利索人。”

孙羡兵点头:“对。然后呢?”

夏木繁继续分析:“她性格火爆,性子直,有脾气就发。”

孙羡兵很捧场,继续点头:“对。”

“吴大猛潜逃十年,昔日狐朋狗友进了监狱,亲人都不与吴家来往,哪里还能在荟市找到信得过的人给他父母传递消息?

谭义坤看到同行抢生意就破口大骂,小肚鸡肠、见不得旁人比他好,这样的人连‘义气’二字都不晓得怎么写,不可能帮吴大猛传话。

老吴年纪大了胆子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会冒着坐牢的风险去帮一个通缉犯。

倒是黎艳玲,热心快肠、爽利大方,如果与吴大猛是老相识,有可能念旧情帮吴大猛一把。”

听完夏木繁的分析,孙羡兵一拍大腿:“有道理!明明我们俩一起去的菜场,怎么这些我都没看出来呢?”

夏木繁并没有沾沾自喜,反而有了更多的压力。

遇到的案子越多、越难、越复杂,她需要自圆其说的地方就会越多。能听到动物心声的能力不能宣于口,只有犯罪心理学这一理论基础远远不够,还需要在观察力、逻辑推理上下功夫。

时间来到三天后。

腊月二十。

朔风呼啸,天寒地冻。

即使穿着厚厚的棉袄,也抵挡不住这股寒冷。

夏木繁缩在车上,搓着手看向窗外。

街道冷清、行人稀少。

这么冷的天,患有类风湿关节炎的刘爱珍会出门吗?

“滋……滋……”

对讲机里传来声音。

“报告,刘爱珍出门了。”

虞敬转过头来,兴奋地叫了一声:“来了!”

孙羡兵也难掩激动,捏着拳头:“小夏,你的判断是对的,刘爱珍真的出门了。”

类风湿关节炎是免疫性疾病,关节僵硬肿胀,遇到天气寒冷更是苦不堪言。如果不是有特殊情况,刘爱珍绝不可能在这样的天气出门。

“滋……滋……”

对讲机里再次传来声音。

“报告,刘爱珍挎着菜篮,前进路方向。”

夏木繁坐直身体,看向路口。

一道蹒跚身影出现在眼前。

刘爱珍裹着条暗红色旧围巾,将头颈护住,花白的头发被风扬起,苍老的脸庞却透着股喜气。

这么多年没有看到儿子,她一定很想念。

即使人人喊打,在刘爱珍心目中,依然是舍不下的骨肉血亲。

“报告,刘爱珍来到黎二摊位。”

一共三个卖鸡的,黎艳玲在第二个,被警方简称为黎二。

夏木繁目光炯炯,盯着对讲机,屏息凝神,听着警方传递来的消息。

“她们在说话。”

“声音太低,听不清楚。”

“刘爱珍离开菜场,往枫杨路方向走去。”

菜场位于前进路以西、枫杨路以东,刘爱珍现在往枫杨路而去,吴大猛可能就在那里等待。

枫杨路驻守的警察接到命令,枪支上膛,全都紧张起来。

吴大猛有枪,必须速战速决。

这一次如果让他跑掉,恐怕再难寻到他踪迹。

主持抓捕行动的岳渊早就下了死命令:一经发现,即刻抓捕,生死不论。

吴大猛在哪里?

他带了枪吗?

还有没有其他团伙成员?

——无数疑问涌上脑海,夏木繁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

枫杨路两侧种满枫树与杨树,黄叶掉光,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

一辆黑色桑塔纳停在路边,车身蒙着一层薄薄的灰尘。

刘爱珍双膝关节僵硬,走路姿势有些奇怪,时不时嘴角抽搐一下,表情看着很痛苦。可当她看到这辆汽车时,眼中绽放出灿烂的光彩,嘴唇开始哆嗦。

以往熟悉的警察都不在附近晃悠,往年一到腊月就紧绷的氛围变了,刘爱珍心中暗自欢喜。打铁巷要拆迁,政府忙着勘测调查、招商引资,早就忘记了十年前的杀警案吧?

只要警察忘记了这件事,那她就能见到儿子了。

这么多年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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