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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 章 好逸恶劳知青攻重生以后1

又是一年年关,

清芜城里再次热闹了起来。

黑漆漆的天幕中炸开一朵朵绚烂的烟花,噼里啪啦爆竹声此起彼伏,家家户户都正当吃团圆饭看春晚联播的时候,几乎每个窗口都弥漫着食物的香气…

而和外面的热闹截然相反的却是一间昏暗地下室里的场景:

一间黑漆漆的地下小房间里,一个面黄肌瘦的男人躺在一张铁架子床上,呼吸微弱,生死不明。

明明是深冬时节,男人的身上却只穿着单薄的秋装,他身.下躺的那张床的床腿坏了半截,他只拿了块砖垫着的,这样才不至于摇晃。

而那样寒冷的天,床上竟也没有一床被褥,只铺着一层薄薄的废弃纸板。而床上的男人更是出气多,进气少…

如果不是口鼻处还有那么一点点微弱的呼吸,他几乎就像一具尸体。当然,他本身的状态离尸体也不远了。

*

外面大街上的自发聚在一起的年轻人们正在一脸兴奋的为新年倒数:

“十!九!八!七…”

倒数的声音一声比一声高昂,而他们更不会知道就在倒数声数到五时,不远处一个男人断气了。

地下室外的年轻人喜笑颜开,互相拥抱,互道新年祝福,享受新年的愉悦时,另一个人的身体正在慢慢变凉。

*

江逢秋的一生就是一个笑话。

这话不是别的什么人说的,而是江逢秋自己在生命最后那几天里,在浑浑噩噩中,自己深刻认识到的一件事实。

在他因高烧不退而大脑恍惚眩晕之际,被病痛、饥饿,折磨之际,眼前似乎看到了自己过往的走马灯。

那些江逢秋不愿意想起的过往,一幕幕在他大脑里清晰无比的放映:

*

记得江逢秋的父母在没怀他之前,不知看过多少医生,肚子始终没动静。

那会子还有人断言他们就是命中无子的命,江家夫妻一开始不信,后来慢慢一直没动静,也就认命了。

直到母亲三十多岁了,心灰意冷之下都打算从旁支中过继一个时,却意外怀上了他。

老来得子,可想而知,两夫妻是多么多么的高兴,几乎是把江逢秋当眼珠子一样疼着宠着,对其溺爱有加。

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只要江逢秋稍微显露出一点不点舒服,全家里人不知道紧张得成什么样子。

*

在江逢秋十六岁以前,他被娇生惯养得连饭都没主动去盛过一次。

在那个物资匮乏到大多数人吃不饱饭,穿不起衣,文盲遍地的年代,江逢秋在父母的庇佑下,心安理得做着一个无忧无虑的小懒蛋。

少不知事时,江逢秋还以为这样的生活会伴随他的一生。

可好景不长,在那个动荡的时候,哪怕江父江母已足够小心翼翼,足够谨小慎微,却还是被找出了错处,全家被批被斗,

*

事发突然,江逢秋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仅仅只是睡了一觉而已,醒来后家没了,父母不见了。

他和一些比他大不少的知青,一起下放到了一个鸟不拉屎的偏僻乡下,光去的路上就花了大半个月。

江逢秋脾气不怎么好,在家里当然会被疼他的父母给哄着捧着,可出门在外就不一样了,乡下地方可没人惯着他的少爷脾气。

因为他的糟糕的脾气、总无意识不怎么好听的话、以及本身成分就不是很好的种种原因,不仅下放的其他知青不和他玩,连村子里的人也故意为难他,只让他睡臭烘烘的牛棚猪圈。

他被下放的村子名字叫上林村,因为又偏僻又穷,并不像别的地方还有专门提供给知青们居住和生活的知青点。

再加上他们这儿一共也没几个知青,当地大队也觉得犯不着兴师动众,修什么知青所,所以只让那几个知青借宿在当地的农民家。

可当时的问题是…没人收留江逢秋。

*

那会子知青本就是下乡劳动的,可不是去当少爷小姐的,到了地方就得干活,也只有干活才有工分…

胳膊拧不过大腿,不情不愿的江逢秋没办法,只能白天跟着大队一起干活挣工分。

同样是工分,队上其他的成年男人的工分是十分,就是妇女和半大小子也都是六七分,只有江逢秋被嫌弃手脚慢,只有四五分。

干一天活,连一个窝窝头也没有。

晚上又冷又饿,好不可怜。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也就两三天的时间而已,江逢秋白皙细腻的手心被磨出血泡,而他疼得呲牙咧嘴的样子,在当地人看来就是并不觉得有什么,他肯定是装的。

庄户人家天天干的都是那些活,也没哪个像他那样疼得呲牙咧嘴,一定是装的!

*

江逢秋忘记自己当时是躲在哪个山头抹眼泪了,只记得他哭着哭着,一颗水灵灵的梨出现在他面前。

他抬头一看,是一个黑黝黝的陌生汉子。对方个子很高,站在他面前的阴影几乎能够把江逢秋整个人罩住。

男人一声不吭的把梨递给他就打算走。是江逢秋主动叫住他,问他名字,这才知道他叫寇松。

也知道前几天知青们到上林村时,他恰好去隔壁的下林村去帮忙了修屋顶了,上午才回来…

——难怪之前没见过。

“哦…那我,我可以叫你寇大哥嘛?”面容清秀的少年仿佛不好意思般垂下眼帘,“……可以吗?”

那个叫寇松的男人直勾勾的盯着这个城里来的小少爷,就好像看入了迷,半晌才出声:

“………可,可以。”

*

当时在听完江逢秋的话后,对方几乎没有犹豫,答应了江逢秋想住他家的要求,还说他家简陋,让他别嫌弃之类的。

“不会的,不会的。”

江逢秋那会儿特别高兴,反正住哪里

,都比住臭烘烘乱糟糟的牛棚强数倍吧?

他之前嫌弃太臭都不愿意住里面,只愿意靠在门口蜷缩着睡觉,可门口也一样臭,风一吹,不仅臭,还冷!

*

“真的太谢谢你了,寇大哥,你人真好!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了!()”

当时的江逢秋刻意和男人套着近乎,笑得眼睛眯起来,两个酒窝若隐若现,高兴到还主动抱了他一下。

“寇大哥,你多大啊?我家就我一个,从小没有兄弟姐妹,以前就特别想要一个哥哥,我一看你就特别喜欢…嗯……真甜!?[()]?『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江逢秋一边啃着对方送他的梨,嘴里一边含含糊糊的说着好听的话。

男人也不啃声,就这么看着他,硬等着江逢秋差点把果核都啃得一干二净后,才又出声询问。

“你,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啊?我叫江逢秋。”

吃完一个梨的江逢秋肚子没那么饿了,心情也更好了,还有心思和寇松解释道:“逢就是遇见的意思,我就是秋天出生的。”

彼时大字不识一个的男人压根不知道江逢秋的名字怎么写,也不知道逢到底是哪个逢,但他却牢牢记住了读音。

“逢秋,江逢秋,江逢秋…”男人把江逢秋的名字翻来覆去的念了好几遍,“这名儿真好听…”

男人半露的胳膊肌肉饱满,力量感十足,皮肤是久经风吹日晒的小麦色,这也极好掩盖了他通红的耳垂。

他盯着青年精致的侧脸出神,下意识念叨:“这名儿真好听…”

*

假如说下乡是江逢秋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的话,那么他的第二个转折点一定就是遇到寇松。

以前只能依靠父母的江逢秋在被下放以后简直就像一根飘零无助的浮萍,自从遇到寇松后,他才又一次找到了依靠。

那个男人力气大,干活麻利,别人要干一天的活儿,他一个上午就能干完,并且还不是偷工减料的那种。

他不仅被几句话忽悠得把江逢秋带回了家,还被忽悠着帮着他干活,分粮后,也把好一点的精粮留给江逢秋,自己只吃糙粮。

整个上林村的人都说寇松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时,他也全当没听到,日复一日的固执己见,沉默寡言得很。

也只有在面对江逢秋时,寇松那张风吹日晒的脸庞上才会罕见的露出一点点笑意。

“小秋,你快歇着吧,这儿我来就行,这里晒得很,你等会儿别过暑了。”他经常这样对江逢秋说,也经常亲昵的叫他小秋。

好像江逢秋说把他当大哥,他还真就把自己当成江逢秋的亲大哥了,其实真按照两个人的年纪,他也就比江逢秋大四岁而已。

*

总之在江逢秋和寇松相处的那一年时间里,寇松对他照顾得很。

江逢秋不愿意干活,贪吃懒做,偷闲躲静,同一个队上的社员背后都给他翻多少白眼,明里暗里说他多少次了。

寇松也从不说他,就

() 连一句语气稍微重一点的话都没说过。()

他只是默默的干活,一个人默默的干完两个人的活,而一天得来的工分也都留给江逢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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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得了什么好吃的,都想着江逢秋。好不容易拿到了一点布票,他徒步下山去镇上给他换布做新衣裳。

在那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肉票极为艰难,好不容易有那么一点点荤腥,也几乎都是进了江逢秋的肚子。

*

他对江逢秋可谓仁至义尽,用其他村民的话说:就是疼自个儿的亲儿子,也就这么个疼法了。

他对江逢秋实在是太好了,且从头到尾都没对他索取什么,可那时的江逢秋在做什么呢?

在最基本的温饱解决掉以后,江逢秋开始不安分起来,一门心思只想着回城里。

他当时被带走得匆忙,家里被那些带着红袖章的人暴力破坏的样子,他并没见过,还不切实际的觉得回去了就能回到以前的日子?

一心想回城的江逢秋不会安于现状。

他不愿啃硬邦邦的窝窝头,不想喝寡淡无味的疙瘩汤,也非常嫌弃寇松像锯了嘴的葫芦,实在是…太闷了!

说白了,那会儿的江逢秋有点被寇松宠坏了,好了伤疤就忘了疼。他已经完全不记得以前连窝窝头都没得啃,只能睡牛棚外面的日子是什么样了。

*

在这样的前提下,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江逢秋阴差阳错下认识了一个和他非常合得来的女笔友。

寇松不懂的那些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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