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靳不二竟然肯定了这种说法。
“娶本朝女子,要明媒正娶;纳本朝女子为妾,那说法一大堆!”古羽吸了吸鼻子:“可是你看啊,有的人,一群一群的往家里领番邦女子,就没人管了,生的孩子都是混血,也没人说什么。”
这倒是真的,因为混血不仅出帅哥美女,混血的孩子,身体素质比纯粹的中原人要强一些,换言之,这人高马大的基因,不是说一说的,尤其是一些番邦女子本来就长得健壮,生出来的娃儿也强壮。
而且本朝的确是这样的情况,对番邦和对本朝人,两个待遇好么。
番邦女子来中原,为奴为婢,做歌姬舞姬的不计其数,更有那些人,就喜好胡人女子,觉得有不同的韵味,以至于很多人都在家里养一些胡姬。
这样的女子,就更没有身份可言了,死了就跟家里死了一只猫儿狗儿似的,去衙门打一声招呼,直接拉出去烧成灰,找个地方一埋,就完事了。
有的繁华之地,还有相互换胡姬的事情发生,雅士之间更是引为美谈。
“可是李大花,不是胡人女子。”靳不二觉得李家脑袋进水了。
“所以纳妾一说,看他们怎么处理吧。”古羽道:“入了贱籍,想要搬回来,难!本朝,前朝,甚至是前前朝,都有良贱不得通婚的铁律,想出贱籍入良籍,要过三道坎,想正儿八经的成为正室,那更难。”
所以才有“宁为鸡头,不做凤尾”的说法。
靳不二点头:“他们自己的事情,自己处理。”
“唉,脚下的泡,都死自己走出来的,李大花估计是被做妾的事情给吓着了。”古羽猜测:“也有可能是看过了沈大财主,发现沈老爷跟自己想象中的差了十万八千里之远,甚至是面目可憎,吓着了。”
他觉得自己猜的八九不离十。
可靳不二却觉得,问题应该是在自己的身上。
不管是什么,反正李大花是病倒了。
但古羽的药材是真的好用,喝了一天就退烧了,第二天人就醒了,激动的李贵不断地搓手:“醒了就好,醒了就好,这个钱,没白花。”
李姜氏不乐意的道:“十两银子呢,就这么没了。”
她就是这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