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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章 我们一起入睡的

群里人纷纷给向千兰支招,男人都是贱皮子,就不能满足她,明姝直接让她换了种折磨人的方法。

比如半夜让秦爱国起来干活,一件事情,找茬儿了让秦爱国反复做,什么难听的话都朝秦爱国说之类的。

在深宫多年,折磨人的方式多了。明姝随便说一个,都让向千兰如获至宝。当下她就去村子里逛了一圈,还花了两分钱从隔壁孙大叔家买了两三捆柳条回来。还自发去大队领了二十斤麻回来。

现在向千兰的大名已经在整个秦家川传遍了,她成了小媳妇们暗中羡慕的对象,也成了婆婆一辈最讨厌的存在。跟她同一辈的男人们见到向千兰都绕着她走。

现在秦爱国母子两个都成了整个秦家川前后的笑话了,秦爱国更是被男人们私底下议论,腿瘸了就罢了,居然连女人都降不住,简直就是废物。

秦爱国天天要在家干家务,侍弄菜地,连门都不敢出,他越这样,名声越差。现在私底下,村里的男人都管秦爱国叫爱国丫头了。

向千兰提着麻条从村里招摇过市,那些蹲在大队办公室的男的目送她离开,一个屁都不敢放。

要搁以前,这些贱男人是得朝原主吹口哨的。毕竟原主是从山里嫁过来的,说是嫁,跟买也差不多了。被调戏两句也没什么,也不会有娘家人来给他们撑腰。

至于原主之后会不会被秦爱国打,吹口哨的男人就更加不担心了。秦爱国介意只能说是秦爱国小肚鸡肠,再发散也下,也是原主太妖娆,勾三搭四。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向千兰今天在秦爱国那边憋了气,就想找个地方出一下,奈何那些贱男人们安安分分的。师出无名,讲道理的向千兰更憋气了。

回到家下意识地想要打秦爱国出气,但一想到自己打秦爱国,秦爱国就爽,她硬生生忍住了。直接大步朝着隔壁房间看。

想象中的巴掌没有下来,秦爱国有点失望。他刚刚还想,等会儿向千兰打他的时候,他不经意间露出下/身呢。

秦爱国想起前几天,鞭子抽过他身体时那种仿佛从战栗的爽感,让他欲罢不能。他总算是知道了自己为什么在娶了媳妇儿后总觉得不满足了。

他特别怀念那种感觉。

向千兰看到他那样,害怕的抱住了自己,觉得自己可真是太特么的可怜了。居然遇到了这种变态,本来以为是个家暴狂,谁能想到呢,芯子里装着的,居然是个受虐狂。

·····

向千兰的崩溃大家不知道,林夕第二天起床后没出门,而是在家里给草儿打项圈。首饰匠人天刚蒙蒙亮就来了。

滇省这边的习俗是家里来只要客人了,甭管是什么客人,都要用最好的东西来招待。

池香萍早早的就起床了,在首饰匠人上门之前,她就把昨晚上洗好的腊猪脚给炖上了。她特地去拔的茴香根来炖的。

茴香根特有的味道,混着腊猪脚的香味,让人光闻着就馋得直流口水。

上匠人闻着这香味,就知道主人家的伙食怎么样,他麻利的从工具箱里把工具一样样的摆出来,一边跟池香萍她们寒暄,一边干活。

草儿的项圈好做,镶嵌宝石也没有要特殊的设计图,只需要把宝石镶稳就行。首饰匠人一边镶,一边跟林夕说她买的这个玻璃颜色正,手感好。

林夕但笑不语。首饰匠人很快就做好了项圈,林夕珍而重之的把项圈给草儿戴上。

然后把她抱到石桌子上拍照片。她家的月季花边上开了一从黄色的句话,林夕就用这个做背景,配着天上的蓝天白云,那颗红色的宝石上,好像也闪着光芒一样。

她没忍住,给草儿拍了好几张照片,每一张草儿都是不同的姿态,但一样的高姿态,可爱极了。

阿花花收到照片,激动地来回看了好多遍,林夕是个好主人,草儿跟着她不缺吃喝,生活十分安逸,到了滇省的这几天,它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每天把林夕家来回巡逻好几遍,然后在花丛底下找个舒服的能晒太阳的位置,摊平晒着。

阿花花看着草儿这样,十分想念她。在原始社会的她已经开始在试着养家禽了。她最先圈养的是羊跟一种长得很像兔子的动物。

阿花花有时候看着那类似兔子的动物,就想起草儿,她多想抱抱草儿呢,也不知道往后,还有没有机会了。

阿花花叹着气,越发思念了。

·····

首饰匠人打首饰打了一上午,中午吃饭的时候林夕去叫了她堂爷爷跟堂伯过来陪客。这也是他们当地的习俗了。有男性客人到家里做客的时候,必须要有男性客人陪着。

林夕捉摸着可能是怕人说闲话。毕竟农村这些老太太们啊,好的时候是真的好,不好的时候那一张嘴巴可以压死人。

中午饭刚刚吃饱,大明宝跑过来了。

“小林夕小林夕,我们去乌峰镇玩吧?我男朋友要去那边工作,我在家闲着无聊,也想跟着他去。但他白天要上班,晚上才有时间陪我,我白天太无聊了。”

乌峰镇是个百年的古镇,从很多年前开始,乌峰镇就开始做起了旅游项目,现在小镇虽然已经商业化比较严重,但那古香古色的城、街道却依旧受国内外旅客的喜爱。

甚至还有娱乐圈的公司花了大价钱在乌峰镇搭了一个影视城,这就导致乌峰镇空前的繁华起来。在乌峰镇的影视城附近,经常有路人遇到出来遛弯儿或者工作的明星。

“小林夕~~你陪我去嘛~吃住费用我全包~”有的女孩子天生就会撒娇,大明宝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尤其是她拉长声调,再一脸恳请的看着别人的样子,让人看了心都化了。

林夕明姝就是在乌峰镇穿越的,她心下一动,答应了大明宝的请求。得了大明宝一个的爱的抱抱。

两人约定好了今晚上就出发,她男朋友开车来接,之后大明宝蹦蹦跳跳的走了。

池香萍在她走了以后问:“你不上班啊?”

林夕脸色一僵,她自己做老板的,

根本就忘记了这件事情了(),她只能说:上↓[((),等下午回来我就上。”

池香萍虚空点点林夕的脑袋,虽然觉得自家孙女这样有点不靠谱,但想起自家孙女已经很多年没有出去玩了,到底是心疼占了上风。

“去吧去吧,去玩两天就回来。要是那个工作做不成了再找,到年后再找工作都是可以的。趁着这段时间好好玩玩也行。”

“好。”

林夕蹦蹦跳跳的往房间去,收拾了两套衣裳,晚饭都没吃大明宝就来了,乌峰镇的牛肉火锅好吃,她们要去乌峰镇吃饭。

这件事情大明宝提前跟林夕说了。

林夕提着装有欢喜衣服的小包包上了后座,驾驶室的男人转身来跟林夕打招呼:“林大班长,好久不见啊。”

“好久不见好久不见。”大明宝的男朋友孙显泉跟林夕也是熟人,两人从小学到初中也是在一个班级的,到了高中分文理科了才没在一个班。

也就是在初中的时候,孙显泉跟大明宝处上了对象,这都六七年了,两人也没分手。

从校服到婚纱的爱情,说实话林夕是羡慕的。看着他们,林夕不合时宜的想起了另外一个人。

她的发散思维大明宝跟孙显泉显然不知道,打了招呼后,三人一边聊天,一边朝着乌峰镇开。

乌峰镇距离莲花村直线距离不到一百公里,开车一个小时也到了。他们到的时候天刚刚黑,大家都饿了,直接就到了清真牛肉馆去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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