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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第 70 章

他们都是军人,有敏锐的观察力,尤其是陆成岭,当过侦察兵,眼利如鹰。

她刚看见了,杨红玉手指上有一道划痕,像是不小心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划伤的,看伤口很新鲜,应该是刚 刚受伤不久,指侧还有没擦干的血渍。

翁华看见的,陆成岭也注意到了。

“那咱们现在怎么办?”陆钧听得两眼放光:“继续找证据吗?”

他听着怎么都觉得杨红玉有问题,一心想抓住一个坏人,显出他的能耐。

陆成岭斜他一眼:“刚不是说了,送保卫科。”

“啊?就这?”陆钧不满地喊道。

陆成岭懒得搭理他,光凭一点儿血渍,就断定杨红玉偷东西,这是不合理的。

哪怕最后澄清了,对杨红玉这样一个小姑娘的名声也不好。

钢笔送到保卫科,丢笔的人自然会来领自己的笔,回头他问一下是谁的,看看跟杨红玉有没有关系就知道了。

如果没人认领,再去提供线索。

陆钧闷闷不乐,他小,说话不如他爹管用,只能跟着父母去保卫科交钢笔。

到了之后,翁华跟保卫科的工作人员说清楚情况,他们当着陆成岭一家的面,写了一张招领启事,钢笔的特征都写上去了,并表示一会儿就贴出去。

陆成岭一家这才往回走,刚进家门,陆钧就往陆老爷子面前跑,边跑边嚷嚷道:“爷爷,我刚才捡到了一支钢笔。”

“钢笔?钢笔怎么了?”陆远峰端着茶壶进来,笑着跟陆成岭夫妻说:“我估摸你们应该到了,看,茶都给你们泡好了。”

“小叔!”陆钧猴儿一样往陆远峰身上窜,他好久没看见小叔了。

翁华也打趣道:”远峰这段时间忙什么呢?多久没回家了,是不是处对象了?”

这只是一个嫂子,对于“大龄”未婚小叔子的习惯性调侃,且并没有指望能得到正面的回复。

这个时候二十四岁没有结婚也没有处对象的青年,确实算大龄青年了。

以往陆远峰听到这个话题,都是一笑而过,哪怕他生了一副讨女孩子喜欢的相貌,可是平时身边干净得让家里人怀疑他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但是今天,陆远峰一笑……一笑没有过。

他今天的笑容格外不同,那股炫耀得意劲儿,简直藏都藏不住:“嗯,谈了个对象。”

“没处对象要抓……什么?”翁华惊讶地看着他:“你处对象了?”

不光是她,陆老爷子、陆成岭,还有陆钧,都盯着他看。

陆钧傻傻道:“爸,你不是说小叔要当和尚,打一辈子光棍吗?”

陆远峰笑容僵了僵,咬牙看着他哥,您在家里,就跟孩子这么编排我?

陆成岭毫不心虚地跟他对视,他又没说错,按照他那个样子继续下去,打一辈子光棍毫不意外。

翁华拍了他一下,让他不要插嘴,又问小叔子:“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

陆老爷子也说:“怎么不带回家来。”

“是京大的学生。”陆远峰骄傲地说。

“刚确认关系,等再处处,再带她回家。”

绣儿想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来!

“行,行。”陆老爷子一听说是京大的,连连点头:“人姑娘什么时候来咱家,你可提前说一声。”

京大的,嘿!

他自个儿是个文盲,进了部队扫盲班才开始识字,两个孙儿,大孙子十几岁就进了部队,大孙媳妇儿也差不多,小孙子还算是家里高学历的,高中毕业。

底下最小的陆钧,也是个不爱学习的。

一家人堵着问了好半天陆远峰女朋友的事,都好奇的不得了。

陆远峰挑挑拣拣说了,眉宇间难掩甜蜜,看得陆成岭贼腻歪,皱眉道:“看他那得意的样儿。”

“你闭嘴,让远峰说!”陆老爷子可爱听他未来的京大孙媳妇的事。

陆成岭:“……”

大人们关注,小孩子听一会儿就觉得没意思了,毕竟是没见过的人,而且陆钧小朋友还是个不喜欢学习的,对叔叔京大的女朋友,只有畏惧没有期待。

好不容易等他们说完了,陆钧凑到陆远峰跟前,表功道:“小叔,我跟你说,我刚才捡到一支钢笔,然后……”

他把刚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开始陆远峰还默默听着,越听越觉得不太对劲。

刻着名字的钢笔?张什么玉?怎么听着都这么耳熟啊……

“小叔,我觉得那个杨红玉有问题,可是我爸妈都不让我管,不然我们两个去……”

“陆钧,怎么能直呼人家的名字,红玉比你大。”翁华说。

“杨红玉?”陆远峰欻地一下站起来,问:“嫂子,那支钢笔上,是不是刻着’张琳玉‘三个字?”

翁华一愣:“应该是吧。”

第一和第三个字都对得住,第二个字也确实有“木”。

“远峰,那是你的钢笔吗?”翁华问。

“是我女朋友的。”他急急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我女朋友的妈妈留给她的遗物,结果被人偷了,一直没找到。”

这两年他和方锦绣虽然没有确定关系,但一直都是极好的朋友,方锦绣过去的一些事,都跟他 讲过,包括她和景年曾经被方老太一家欺负的事。

她就是想给陆远峰打个预防针,提前揭露方老太一家的真面目,免得以后万一有碰面的时候,陆远峰不知道情况,还把他们当长辈尊敬着,那她要呕死了。

陆钧精神一振,嚷嚷起来:“妈,我就说,她是小偷!”

“别胡说。”翁华瞪他一眼,跟陆远峰一起往外走:“那我们赶紧去把钢笔拿回来,你放心,在保卫科,不会随随便便给别人的。”

陆远峰也知道钢笔在保卫科很安全,他就是觉得奇怪,按照陆钧的说法,杨红玉真的有很大嫌疑。

况且绣儿的钢笔弄丢的时候,她恰巧在方家坪村当知青,难道真是她拿了绣儿的钢笔?

陆远峰觉得不太对,杨家跟他家没法比,但条件也不差,杨红玉不是苦着长大的,可能最苦的几年也就是下乡当知青那几年。

她要想偷东西,偷钱偷米偷什么不好,要偷一支钢笔,上面还有明显的记号,拿出来用都不方便。

想不通,不过当务之急是先拿到笔,给绣儿送过去。

然而到了保卫科,翁华去一问,保卫科的工作人员说:“钢笔?钢笔已经有人认领了。”

“有人认领了?”翁华下意识扭头去看陆远峰,他不是说,那钢笔是他女朋友的妈妈的遗物吗?

陆远峰也觉得奇怪,皱眉问:“请问是谁领走了?”

钢笔是翁华送过来的,所以工作人员觉得他们有知情权,就说了:“是闻教授。”

“闻教授?”陆远峰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翁华给他介绍:“陈家的女婿,有一对儿双胞胎那个,他们家小孩儿小时候还被你打哭过,你忘了?”

陆远峰想起来了,也不是小时候,十几岁的时候吧。

那家俩孩子皮得不行,惹到他了,他才不在乎什么大不欺小,摁着把男孩儿打了一顿,打得挺惨的,他妈还找上门来了。

“请问闻教授来拿钢笔的时候,怎么说的?”陆远峰问保卫科的人。

工作人员说:“也是巧了,我们刚把招领启事贴出去,正好闻教授从告示牌前面过,扫了一眼,就过来了,来了就问我们这是不是有一支钢笔,他都没看,就把钢笔描述出来了,还说上面的名字是‘张琳玉’,我一看,对的上啊,就把钢笔给他了。”

翁华和陆远峰面面相觑,张琳玉这个名字,又不是很大众的名字,还能有两支都刻了这个名字的钢笔不成?

“哦,他还问我,钢笔哪来的,我说是你们捡到送过来的,他就拿了钢笔走了。”工作人员补充道。

陆远峰:“……”

“现在怎么办?去陈家吗?”翁华问。

“去……先不去了。”陆远峰皱着的眉头一直没有松开,他隐约察觉到,所有的线索好像绕成了一个线团,他还没找到线头,一旦找到,就能解开所有真相。

“嫂子,你回家跟爷爷和大哥说一声,我有点儿急事,出去一下。”陆远峰急道。

闻教授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不知道,但是绣儿可能知道。

这涉及到她妈妈的遗物,陆远峰不敢轻忽,想着赶紧告诉她,是去陈家要钢笔还是怎么办,他都陪着她。

“吃了饭再走啊!”翁华喊。

“急事,不吃了,嫂子你跟他们说一声。”陆远峰说着,已经跑了。

他知道方锦绣今天去了四合院那边,直接开车过去。

到的时候,宗家也正好在吃午饭,这个时间过来,大家都挺奇怪的,一般情况下,做客不会挑饭点儿去。

“小陆吃了吗?没吃一起吃点儿?”陆老爷子招呼他。

陆远峰也有些尴尬,忙道:“吃过了,我找绣儿有点儿事,你们先吃,吃完我再说。”

方锦绣瞅了瞅他,又拿了个碗出来:“陪我再吃点儿。”

女朋友的话要听,陆远峰只好坐下,因为已经“吃过了”,只吃了三碗饭。

吃完了,长辈们各忙各的,体贴地给他们腾出空间说话。

宗夫人还特意把景年带走了,小崽崽超级不乐意,想黏着姐姐,被舅妈一下子抱走了。

“是什么事?”方锦绣问。

她知道,不是要紧事,陆远峰不会突然跑过来。

“我好像知道你妈妈留下的那支钢笔在哪儿了。”陆远峰张口直奔主题。

“什么?”方锦绣一惊:“在哪儿?”

当年母女俩那么难,她妈都没卖了那支钢笔,可见真的很看重,所以钢笔丢了,她心里一直很难过,觉得对不起妈妈,对不起原来的方锦绣,虽然钢笔并不是在她手上丢的。

陆远峰就把今天的那些事,事无巨细给她讲了一遍,务必不漏下任何线索。

方锦绣静静听着,时而皱眉时而惊讶,跟杨红玉有牵扯是她没想到的,难怪她平时在学校一副躲着她的样子,难道是因为心虚。

“我本来打算直接把笔给你送回来,但是现在被闻教授拿走了,你认识他吗?”陆远峰问。

方锦绣摇了摇头:“我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但是……那支钢笔,她猜是她生父送给母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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