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当中有五个是熊猫手袋,剩下五个拎着猫咪手袋或者锦鲤孔雀手袋,配着颜色各不相同的旗袍,形成一道□□。
虽有洋服出现,但市民依然以旗袍为主。
陆明珠没太关注明珠绣庄的发展,只知在杨妈妈的管理下发展得很好,外面则由仇秘书负责,已和内地各个刺绣厂签下长期供货合约。
现在是国营刺绣厂了。
品质有保证。
不过,陆明珠今天没有穿旗袍、拎刺绣手袋,而是穿一条绿缎绣繁花似锦的方领大摆连衣裙,配一只黑色皮质手袋。
出门前,谢君峣给她编了一只花环。
此时的她,长发披肩,头戴花环,像漫游于丛林间的精灵。
一开口就不是了。
精灵吸风饮露,她却要吃炸鸡、喝可乐。
“很久没吃了,有点想念。”不是天天吃,陆明珠认为不影响身体。
谢君峣知道地址,带她过去,结果被门口排的长队给惊住了。
从门口沿着两侧路边往后排了大概七八十人。
陆明珠偷偷数的。
男女老少都有,个个不怕曝晒。
虽已进入10月份,但香江的阳光依旧猛烈。
“炸鸡店开很长时间了吧?怎么还有这么多人?”陆明珠难以置信,“我以为他们吃过一两次后就吃腻了。”
“已经开七家分店了,比小食铺发展得还好。”谢君峣道。
陆明珠的大眼睛眨了眨,“我还能吃上吗?”
这么多人。
顾客至上啦!
谢君峣莞尔,“你是老板,当然有特权。”
他拉着陆明珠穿过人群,进门时听到排队的人不满道:“先来后到,排队懂不懂?”
谢君峣回头一笑,“老板来视察工作。”
说话的人听了,顿时睁大眼。
望着眼前这对俊男美女,她眼里闪过一抹惊叹,“老板居然这么年轻吗?还这么好看,怪不得连店里卖的炸鸡都这么好吃。”
陆明珠被逗笑了。
有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在旁边插口:“薯条好吃,蘸着番茄酱。”
“明明
是炸鸡翅好吃。”先开口的女孩子表示抗议。
一大一小分属两个队伍,大眼瞪小眼。
陆明珠和谢君峣没有停留,踏进店中,结果连服务员都不认得他们。
陆明珠偷笑,揶揄道:“谢老板。”
还是经理赶出来呵斥服务员一声,“睁大眼睛看清楚,谢先生和陆小姐是咱们炸鸡店的老板,店名更是以陆小姐的名字命名。”
服务员立刻道歉。
“没关系。”谢君峣并未在意,而是在经理的带领下上楼。
和明珠小食铺一样,炸鸡总店的楼上为陆明珠保留一间私人包厢,随来随用,即使她不来,也不会让别的顾客使用。
炸鸡很受欢迎,食客多是中产。
但是,也有一些富贵人家出身来吃,楼上包厢就派上用场了。
唯一的缺点是隔音不太好。
陆明珠刚坐下就听到隔壁传来一阵放声大哭的声音,紧接着听到有人高声道:“郑月娥,你冷静下来听我说!我和你爸都是为你好。”
是个妇人声音,很苍老。
所以,隔壁是郑月娥和她的父母?
再侧耳听,隐隐约约能听到说话声,但听不清楚。
这才对。
正常说话不会被听到,高声则未必。
要是连正常说话声都能听到,就该让经理整改了。
郑月娥哽咽道:“什么为我好?把我许配给一个有前妻有女儿、另外还有外室和儿女的明先生,是为我好?贺小姐和明小姐就不说了,她们必定是心灰意冷才离开的,可其他的人呢?人人都知道明先生风流成性,就我不知道。”
从闽菜馆离开后,她没去找明辉质问,而是托人打听关于明辉的情况。
虽然她是下乡女孩子,但也在九龙读过中学,有几个同学目前在港岛上班,掌握着一定的消息,很快就告诉她很多事。
明辉还交过很多女朋友,天天上报纸,是头条。
听到女儿的质问,郑父脸色很不好看,他看了妻子一眼。
郑母赶紧开口:“月娥,虽然咱们家在元朗是大地主,丰衣足食,生活得富裕,但和城中富豪是完全没得比。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你从小长得标致,性格乖巧,天生该住在城里做养尊处优的阔太太,总不能嫁给对面地主家的傻儿子吧?他哪里配得上你?你嫁给明先生,你就是上流人士了,以后生的孩子都是上流人士,还能提拔你的兄弟姐妹们。”
“你们把我当成什么了?”郑月娥反而更伤心。
“当然是把你当女儿。”郑母不认为自己和丈夫做错了,语重心长地说:“明先生虽然结过婚,外面也养过女人有孩子,但是他英俊潇洒显年轻啊,根本不像四十多岁的人,倒像三十出头,又有千万资产,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福分,你却不满,有什么不满的?”
“所以你们都知道他的情况。”郑月娥道。
郑母沉默了一下,没有否认。
郑月娥红着眼睛道:“你们什么都瞒着我,还跟我说是疼我。你们知不知道我被人找上门让我把明先生让给她们时有多么难堪!要不是陆小姐出面解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脱身。”
郑父却很惊喜:“陆小姐?是叫明珠的陆小姐吗?”
郑月娥看他,“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
“肯定是。”郑父最了解他女儿,“陆小姐可是全香江最有钱的千金小姐,顶顶上层的人物,你和她认识,真是你的福气!看,我没做错吧?放在乡下,你哪有认识这些大人物的机会?你好好地做明太太,好好地跟陆小姐接触。”
郑母跟着点头,“对对对,你要听话,早点生下儿子,坐稳明太太的位置,不要理会明先生在外面的事情,他们动摇不了你的位置。”
说到这里,嘴角微微一撇,“她们要是有本事,明先生早娶她们进门了,哪里轮得到你?”
看到他们这样的嘴脸,郑月娥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总觉得以前的严父慈母全是假象,根本没把她当成一个人,而是当成一个可以谋取好处的物件儿。
郑母还在喋喋不休:“你要牢牢地抓紧明先生,不要给外面女人可乘之机。男人嘛,你要理解,哪个没有三妻四妾?没让她们进门已经是对你最大的尊重,还肯在咱们乡下办婚礼呢,只可惜没有在城里举办盛大婚礼。不过我和你爸都理解,明先生之前的岳父和前妻都在城里,你们最好低调点儿,免得惹他们侧目。”
郑月娥心里更凉了。
她瞪着母亲,看着她张张合合的嘴,脑海中一片空白。
浑浑噩噩之间,还能听到郑母在说话:“我们女人哪,嫁了人就得认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毕竟明先生对你不坏,对我们也尊重,光是聘礼就抵得上咱们全副家产,可想而知他是多么有钱的富豪,你要珍惜,不要胡闹。”
说到激动时,郑母情不自禁地提高声音,被陆明珠听在耳中。
她咬着炸鸡摇摇头,对一个服务员说:“你到隔壁把郑小姐请过来,就说我请她的。”
服务员答应一声,敲响隔壁的包厢,得到允许推开后对穿着老式长袍马褂和旗袍的郑父郑母说道:“哪位是郑小姐?陆明珠陆小姐有请。”
郑父和郑母惊喜极了。
他们推了郑月娥一把,“快起来,陆小姐找你。”
郑月娥看他们一眼,站起身,拿起熊猫手袋,毫不犹豫地跟服务员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