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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 27

当时的楚留香:……&……¥%&……%¥!!

就很离谱

他疯狂地摸着鼻子,简直要把鼻子摸下一层皮来,内心复杂至极,一时间没办法直视自己这位读书万卷、学识渊博的义妹,最后默默地把书放回了原处,躺在甲板上怀疑人生去了。

但那本……最起码他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不过就是听了江湖传闻之人,用笔头子写了些他自己的想象而已。

可这本《楚留香传奇》……

楚留香心情复杂极了。

前三本和后五本是分开的,这一套书的篇幅一定不小……他细细地去看目录页,几乎是在第一时间,他就看见了其中一部的名字。

《楚留香传奇之大沙漠》!

这本《大沙漠》的梗概上便写了:本书讲述了楚留香为寻找自己的三位失踪义妹,来到大沙漠之中,却卷入了女魔头石观音与龟兹国的争斗之中。

就是这本!

他立刻点进了这个标题之下,快速地看了起来。

与很多人想得不同,其实古代人看见白话文小说并不会很惊讶、也不会觉得这太过粗浅、有辱斯文之类的,因为文言文其实是一种官方的、书面的用语,其实人们平常说话,都是白话,一个现代人穿越过去之后最可能遇到的问题是听不懂古音,而不是听不懂文言文。

所以楚留香看《楚留香传奇》,并无分毫阅读障碍,反倒是极快地进入了剧情。

不得不说,这个叫古龙的男人,他的文字的确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他的文字是短促而浪漫的,偶尔带出一些用冷淡之语表现出来的幽默,寥寥数语,便能叫人完全地沉浸在这故事里,一页一页,停不下来。

更不要说,这里头还正是描绘了楚留香近些日子以来在大漠中遇到的事,桩桩件件、分毫不差。

楚留香心道:不错,这些事情说的都大差不差,想来这本书的末尾,我便能知晓蓉蓉她们的去处了。老天保佑!她们可千万莫要出什么事情。

他虽然说是心急如焚,但毕竟还心中挂念着姬冰雁和胡铁花,不敢草草翻到结局,而是从自己没经历过的事情开始,一页一页、细细地看了起来。

这一看,就是一个多钟头。

这半个钟头,简直就是楚留香度过的最漫长的时间,书里的楚留香毫无疑问就是他本人,而这个跌宕起伏、诡谲危险的故事,也正是他穿越来这里之前,正在经历的故事。

唯一不同的是,书里的他们上了石观音的轻舟之后,船并未侧翻,他们也没有跳下轻舟在沙漠中迷路,而是遇到了一个名叫吴菊轩的丑人。

这丑人,一点红之前见过,嫌弃得要命。

用他的话来说,此人丑得惊天动地,令人作呕,任谁见了,都绝不会想多瞧上一眼,虐待自己的眼睛的。

谁知这人居然是无花!

无花居然没死!他居然是石观音的儿子!

一点红居然断了一条胳膊,这胳膊还是被胡铁花削掉的!……好在如今他们已来到了另一个时空中,一点红的胳

膊此刻还好端端地安在肩膀上。

蓉蓉她们居然不是被黑珍珠掳走的……那她们究竟在何处?

石观音竟自恋到了这个地步,仅仅是看到镜子里的自己被击碎,都心绪震荡至此……

无花居然被人杀了,画眉鸟……画眉鸟又是何人?她为何要救姬冰雁与胡铁花?与蓉蓉她们又有无关系?

楚留香快速地翻阅着,书中所描述的楚留香,毫无疑问就是他本人,那些还未曾发生过的事情,简直就好似就在此刻在他身上开始上演一般,令他的心绪也忍不住同书中跌宕的剧情一起起伏。

楚留香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不由地回想到了他还在沙漠时的日子。

他进沙漠,是为了寻找蓉蓉她们,然而大沙漠的危险,却是他没有预料到的,残酷的天气、大漠中的敌人、缺衣少食的现状……这其中的每一项,都要求他必须集中精力去对付眼下的困境,是而……在大漠之中,他其实没分多少心出来担心三位义妹。

而穿越了之后就不一样了,这里太安逸了。

安逸没什么不好,只是这样的安逸就让他格外的……容易想起自己下落不明的三位义妹。

他的目光落在了本页的最后一行,书中的楚留香与他也有一样的疑问:这画眉鸟究竟是什么身份?又为何要这样做呢?

楚留香心道:是了,石观音已经解决了,画眉鸟的身份也该出来了罢?想来蓉蓉的下落也该水落石出,否则这一本小说写来,最初的目的全然没能实现,岂不令读者难受得慌?

他的手指点了一下手机屏幕,这读书app有翻页特效,点上一下,屏幕上就好似是翻书一般翻过一页,只见屏幕上出现了新的字样,不多,堪堪半页而已。

这半页说内容也算不上内容,只是他和小胡还有姬冰雁谈论画眉鸟的身份,最后,“楚留香”

负着双手,悠悠地说着:“画眉鸟一定会来找我们的。”

再往下,只有三个字——全文完。

楚留香:“…………”

楚留香:“………………”

楚留香:“……………………”

就……结束了?下面呢?下面为什么没有了呢?

他一时间目瞪口呆,完全没想到这位古龙古大师,竟然会写这样的结局,这、这……这实在是岂有此理!天底下怎会有这样写书的人?这主角一开始要做的事情,全然没有头绪,下面居然就没有了!

假如让一个古龙小说迷听见楚留香此刻内心的吐槽,一定会犀利地说:你还是庆幸一下自己是楚留香,不是赵无忌吧!

赵无忌,小说《白玉老虎》的主人公,大风堂少主,身负血海深仇,他卧底蜀中唐门,只为报仇,以及将一尊白玉老虎交给他的杀父仇人,而这尊白玉老虎之中,竟藏着他父亲被杀的秘密。

最后,他在当着仇人的面,捏碎了这尊白玉老虎,知晓了这个秘密,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此本奇书就在这里戛然而止,只让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人

都不怀好意地将它传给下一个没看过的倒霉蛋,决不能让自己一个人受伤!

幸好、幸好,楚留香不是赵无忌,《楚留香传奇》也不是《白玉老虎》,楚留香传奇共八部,这才是第二部而已……楚留香切换回书架页,果然瞧见下一本的名字就是《画眉鸟》。

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方才去看《大沙漠》时,他心绪激荡、沉浸其中,简直已不知天地日月,如今回过神来,才觉得自己口干舌燥,再看一眼时间——一个小时居然都过去了。

楚留香定了定神,起身去冰箱里拿了两罐冰可乐出来。

这种叫可乐的饮子味道奇异,却着实有魅力,昨日吃火锅时尝过后,他就已有些爱不释手了。

拿完可乐,他又转身回去,把其中一罐放在了好友一点红面前的茶几上。

一点红仍在低头看书。

楚留香是极喜欢懒人沙发的,这种看起来其貌不扬的墩子,坐上去却实在销魂,每每坐在上面,他都觉得得用上十二分的意志力,才能把自己从懒人沙发上拔|出来。

但一点红不太喜欢这个……不,也不是不喜欢,应该说是警惕吧,他第一次坐在懒人沙发上时,面上便浮现出了一种古怪的神色,而后就对这种奇异小墩子敬而远之,即便是放置在客厅正中的布艺沙发,他坐下时,也不肯用背舒舒服服地靠在后头。

此刻,他就挺直了腰背,端正地坐在沙发上,一只手捏着手机,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罕见地发起了怔,就连楚留香站在了他跟前,他也没有撩起眼皮看一眼。

楚留香的目力很好,一眼就看到了最上方的一行小字,上书:《楚留香新传之午夜兰花》。

楚留香是主角,心中又有记挂之事,选择从《大沙漠》开始看,再正常不过。一点红呢,他自认是个孤魂野鬼,又认为楚留香的朋友遍布天下,自己与他区区几个月的交情,即便在文中有出现过,想来也是寥寥数语,不值得一提。

况且,自己的生活什么样,他自己最是清楚,本没必要去瞧旁人是怎么写他的,无非也就是一种猎奇的、阴森的语气罢了。

于是看这书呢,就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了,他看着楚留香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自己又无事可干,于是随便挑选了一本,随便看了起来。

他挑选的这一本叫做《午夜兰花》。

然后……没看懂,完全没看懂。

此书便是讲了一个叫兰花先生的神秘人,要引出楚留香、杀死楚留香的故事,这故事所涉及的人物之多,时间之混乱,对于一点红来说……着实很超纲。

他平日里连话本子都没看过,更不知道什么叫做POV(视点人物写作手法),只觉得自己每翻几页,便立刻换了个不知道什么人的角度去继续讲这故事,看到半拉,他也不知道这飞蛾计划与兰花先生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实在不耐烦,直接翻到结局,确认楚留香没事,才开始随意翻阅了起来。

唯一很意外的是,他竟在文中也有笔墨,

还有一个章节是以他的江湖诨名来命名的。

这个章节是用一种评价视角去描述他这个人的,

而评价他的那些话,

他早已经不知道听过了多少次了。

只是在秦蔻的家中,像个单纯的读者一样去看这些话的时候,他的内心还是产生了一种极其奇特的感觉。

书中说,曾有一个人问他,是不是只要有人愿意出高价,他就会去杀人,即便那人是他的朋友。

书中说,中原一点红回答“是”,却又紧接着说:“只可惜我杀不了朋友,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朋友可杀。”

他忍不住勾起了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对了,这正是他与楚留香初识之时,与他有过的一番对话,只是可惜得很,他有了朋友之后,却发觉自己根本做不到自己所说的话——倘若有人出高价让他杀楚留香,那他就会先一剑抹了那人的脖子。

他又瞧见书中说,他是个独臂人。

独臂……原来自己的右臂,不知什么时候被人削去了么?

他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右臂。

他此刻穿着的,不是交领右衽的劲装,而是秦蔻买下的、那件格外柔软、格外贴身的短袖,袖口只到大臂中段,再往下,便是他的胳膊和手。

一个剑客持剑的手,自然是比他的性命还要珍贵的东西。

自小,师父就告诉他们,杀手就是剑、剑就是杀手,倘若想活着,就只能以身为利剑,什么时候剑折断了,他们也就没有活着的价值了。

他出手一向是以狠辣迅捷出名的,但这“一点红”之名,指的却是他杀人,对手只会流出一滴血。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话给不懂武功的人来听,许氏听不出什么厉害之处的,但叫一个习武之人来看,就立刻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了。

——这意味着他的手腕,能够随心所欲,极为精准地控制力道,想刺进别人咽喉三分,就绝不会刺三分半,这种对自身肌肉恐怖的控制能力,当然要追溯到他年少时艰苦的锻炼。

他还记得,少时自己为了练习腕力,日日天不亮就起,持剑而立,在剑尖上放置一枚石锁,直至手腕分毫不动为至。

原来这只手臂,竟被人削去了么?

明明看到了这样的消息,他的神色却没有分毫的变化,好似在看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事一样,只是略微有些失神,又曲了曲手指,片刻之后,他忍不住无声地苦笑了一下。

罢了,这只手杀人太多,的确应该还一还债了。

倒是另一句话,让他更加失神、更加震惊。

那句话是从一个素不相识的少女的视角来看待他的,说他……无论在事业、友情还是生活上,每个方面都极为成功。

——他是成功而愉快的。

他猝不及防地瞧见这行字,然后就怔住了。

成功而……愉快……?

他这样的人,在十年之后,竟是成功而……愉快的吗?竟是……幸福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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