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时跃这么长时间都一直在陪孟璃,没有去工作。这次去京市也是,没有亲自飞,而是同孟璃坐了南航飞京市的航班。
由于要出远门,就算把奶水全挤出来也不够他们吃的,而且这么小还没有开始喂奶粉,所以当下决定连带着宝宝一起去,两个月嫂也跟着去了。
头等舱空间宽敞,宝宝们全程没有哭闹,很是乖巧。抵达京市后,入住酒店后,给俩娃喂了奶,孟璃化了一个精致的妆,精挑细选了一件礼服。
婚礼地点是在京市最大的一家私人体育会所,正处市中心,黄金地段,占地上万平。多少富贵名流绞尽脑汁也求不来一个会员身份。
可他们的车却能畅通无阻。
这里面有高尔夫球场、足球场、下沉广场和停机坪,还有许多其他的活动场地。总而言之大得离谱。
而这家体育会所的老板,正是今天的新郎官,程宗遖。
京市响当当的人物,应该可以说是地产界响当当的人物。早已开拓进欧美市场,总部迁至洛杉矶。
这片宽阔大道上铺满了娇艳的红玫瑰,花瓣还坠着晶莹露水。
车子开过,花瓣纷飞,香气四溢。
玫瑰花道一路延伸至最前方的一个偌大的室内篮球馆。
门口有一个很大的手工木匾,上面刻着“WaitingForMySpring,g&Yu.”
宽敞明亮的篮球馆内布置也以鲜花为主,有乐队乐器、现场调音台、甜点、精雕水晶桌椅以及酒杯,琳琅满目的酒柜倚墙而立,多层定制精美蛋糕,连托盘都是纯银打造。
灯光朦胧缠绵。轻缓的音乐声环绕。
宾客不算多,但世界各地的人都有。
大家手中握着酒杯,侃侃而谈,把酒言欢。
每一位到场的女士都会收到一束捧花。
只是婚礼的主人公还没出现。
靳时跃说程宗遖在加入R大董事会之前就一直是靳氏集团的长期合作伙伴,他见过程宗遖几次,程宗遖这人跟一般商人不太一样,可能他是在美国长大的原因,一点都不古板,桀骜随性,思想也前卫。靳时跃有他的联系方式,昨晚就问发消息寒暄了几句,聊到怎么不在洛杉矶办婚礼。
程宗遖回答说,这个篮球馆承载了他和太太的许多美好回忆,甚至还说了句,当初也是在这里才决定招惹她。
侍应生端着托盘过来,靳时跃拿了一杯香槟浅浅抿了一口,孟璃则去拿了一份小蛋糕慢慢地吃。
她左右张望,发现没有牧师,也没有婚纱照之类的。
正当这么想着时,她看见两个白人男和一个棕发的白人女,白人男穿着西装,白人女穿着浅粉色的礼服裙,看上去应该是伴郎和伴娘。
两个白人男分别走到键盘和架子鼓前,白人女则抓起一旁的吉他。
伴随着架子鼓鼓槌敲下,音乐奏响,充斥整个篮球馆。
《lovestory》的歌声回荡着。
“WewerebothyoungwhenIfirstsawyou
(初次瞥见你身影时,你我还尚且年轻)
Iclosedmyeyesandtheflashbackstarts......”
(我闭上眼睛,过往的碎片在脑中回溯)
尖叫声霎时间响起,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看向门口。
因为男女主人公终于亮相。
新娘虞粒穿着一袭简单鱼尾吊带纱裙,头上戴着头纱,手上拿着一束捧花。新郎程宗遖则是一身黑色西装,他留着背头,浅浅的胡茬儿。他很高,新娘穿着高跟鞋也堪堪过他的肩膀一点。
不过他们无疑是非常养眼的一对,郎才女貌。他们没有像传统婚礼那般,新娘挽着新郎胳膊缓缓入场。而是他牵着她的手随着歌声小跑进来,裙摆不长,甩在身后,活像一条摇曳生姿的美人鱼。她没有过多华丽的装饰,但也美得那样摄人心魄。
所有人都欢呼,他们也是。
程宗遖牵着虞粒来到人群中,扭动着身体,随歌而舞。
灯光氤氲闪烁。
“ThatyouwereRomeoYouwerethrowingpebbles
(你就像罗密欧,朝我的窗棂抛着小石子)
AndmydaddysaidstayawayfromJuliet...”
(而我的父亲却对你说,离朱丽叶远点)
当唱到这一句时,虞粒脸上带着笑,却又俏皮地推着程宗遖的胸膛,他顺势往后退了一两步,配合般流露出悲伤的神情。
“Hekothegroundandpulledoutaring…”
(他此时正虔诚地跪在我的面前,捧出一枚戒指)
唱到这里时,程宗遖果然如同歌词中那般,大步上前,在虞粒面前单膝跪地,从西装裤里摸出戒指盒打开。
尖叫声更甚。周围人心潮澎湃。用力鼓着掌。
虞粒惊喜地捂了一下嘴,很显然,这一幕出乎她的意料。不过很快便反应过来,落落大方地伸手,任由他将戒指套上她的手指。
歌词来到“Andsaid,Marryme,Juliet......”(他说,嫁给我吧,朱丽叶)
程宗遖便沉声大喊:“嫁给我,小鱼。”
歌词来到“Itsalovestory,Babyjustsayyes.....”(这是一篇爱情故事,宝贝,请说我愿意吧)
虞粒扑进程宗遖怀里,踮起脚捧住他的脸,献上自己的吻,同样虔诚而热烈地呐喊:“Yes!Yes!”
人群将他们拥簇,所有人欢呼尖叫。
这空气里满是爱与浪漫的气息。
孟璃的血液也仿佛随之沸腾。
谁知道下一秒,更刺激的来了。
虞粒将程宗遖的西装外套一把脱下,随手扔到了一旁,程宗遖也随意三两下将衬衫袖子挽到了小臂,露出了他小臂上的刺青,是一红一黑两条蛇穿梭在荆棘中,他走过去,抓起一把贝斯挂上脖子,而虞粒也走到一个麦克风前。
《lovestory》的歌声戛然而止。
转换成劲爆的摇滚乐《Bones》
两种完全不同的曲风,却又衔接得如此自然,毫无违和感。
前一刻气氛还浪漫悱恻,下一刻,气氛便更加热血澎湃。
程宗遖弹着贝斯,手背上的青筋与手臂上的刺青异常引人注目,虞粒站在麦克风前,纤细腰肢扭动如他手臂上的蛇,他们皆是气氛烘托的一部分。
她唱“Mypatienceiswaning,Isthiseaining?”(我耐心逐渐被磨灭,难道很有趣吗?)
紧接着手比了一个开枪的手势,对准他。
然后他挑一挑眉,捂了下胸口,作出中枪的动作。
接了下一句歌词,“Ourpatienceiswaning,Isthiseaining?”(我们的耐心逐渐被磨灭,难道很有趣吗?)
“I-I-Igotthisfeeling,yeah,youknow
WhereImlosingalltrol......”(你知道我有这种感觉,自己正在逐渐失控)
场面的确逐渐接近失控。
此刻的氛围已经烘至制高点。
这哪里是婚礼,明明就是演唱会现场,狂欢派对。
全场无一不亢奋。
靳时跃全程都牢牢地将孟璃护在怀中,不过还是抵挡不住有些嗨上头的人一时激动就没注意不个小心撞一下孟璃的肩膀。
靳时跃将她抱得更紧,低下头在她耳边问:“还好吗?”
本来担心孟璃会不太适应这样的场面,想带着她往后退,结果孟璃却突然拽着靳时跃往前挤,整个人兴奋得两眼都在冒光。
“好帅啊,真的好帅!好酷!”
孟璃也被传染了,随着旋律活蹦乱跳的,在靳时跃耳边大喊。
她这句话,靳时跃自然第一反应就是去看程宗遖。
不得不说,程宗遖的确帅。
但他还是酸不溜秋地问:“哪儿帅?”
“纹身帅,唱歌帅,哪里都好帅!!!”孟璃非常诚实地回答。
孟璃的眼珠子直勾勾盯着前方,看都不看他一眼,他们嗨得忘乎所以,只有靳时跃一人无动于衷,淡定地站着,但内心和表情都不太平静。
程宗遖曾经在洛杉矶有一支摇滚乐队,他是贝斯手兼主唱。今天的伴郎伴娘就是曾经乐队的成员。
唱歌这方面,程宗遖是专业的,靳时跃确实比不了,可纹身,靳时跃这下立马梗直了脖子,强行挡住了孟璃的视线,“纹身我也有。”
孟璃失笑,故意打趣:“你这叫纹身啊?”
她指了指他脖子上纹的那颗痣,比芝麻还小的一点儿。
“喜欢纹身是吧?”靳时跃怪声怪调的,“我回去就纹,纹遍全身!”
说完又正儿八经补一句,“我没开玩笑。”
他真的非常不喜欢她盯着别的男人看,真的很想蒙住她的眼睛。可还是硬生生忍住了。
因为她很开心,他不想这么自私地剥夺她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