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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一百二十二

古代没有电,蜡烛、油灯又贵,百姓们晚上基本没什么娱乐项目,别说晚上了,白天的娱乐项目都少得可怜。

戏曲是唐朝出现的,说书是宋朝才出现的,在这之前并没有什么大型娱乐活动,权贵人家家中养歌妓还有歌舞可以看,平民百姓天一黑连灯都不舍得点,更别提娱乐了。

乍一看到这种带有戏曲表演韵味的电视剧,不由看呆了。

哪怕在太后,在圣旨面前也要坚决处死驸马,不畏强权刚正不阿的黑脸包青天给各个时空的古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宋仁宗时期

升官发财死老公?

朝臣们嘴角抽了抽了,面色有些扭曲,大宋律法明文规定寡妻无权在丈夫死亡以后将夫家田产私自典卖。

寡妻不能将夫家财产全部带走,在丈夫死后另行改嫁的,不享有夫家财产的继承权,丈夫家产全数留给儿女,由官府代为管理,等到子孙长大成人后归还。若无子孙,则家产没收归国[1]。

想通过死老公发财,若是不改嫁还有可能,若是想改嫁,那前夫的财产必须没收。

应该没有人会为了财产谋杀亲夫吧?

毕竟根据宋刑统,谋杀亲夫属于“恶逆”,是十恶不赦的大罪,无论致死、致伤都会被处以斩首的极刑[2]。

朝臣们想到这里稍稍松了口气,幸好大宋律法规定得明明白白,否则要是人人都想着升官发财死老公,那不就乱套了吗?

**

民间

老学究们纷纷指责: “稚子何辜!!其夫纵有错,自有国法处置,女子不救其夫也算大义灭亲,可稚子何辜,为何连腹中骨肉都不放过?虎毒还不食子,这女子未免也太恶毒了。"

“可不是,一夜夫妻百夜恩,这种情况不救也情有可原,但迁怒于自己的骨肉,将其打掉,未免太狠毒。”

"公主是想救的,不想救人的是那霸占公主身体的孤魂野鬼。这些霸占人身体的孤魂野鬼真真是可恶!怎么就没有人怀疑她们性情大变呢?

要是有法术高深的道长把她收了就好了,这样她就不能为祸人间。"

众人越讨论越激烈,完全忘了“子不语怪力乱神”那套。

“我家婆娘自从天幕出现后性情大变,她

该不会也被孤魂野鬼霸占了身体吧?”"怎么个性情大变法?"

“以前我说一她不敢说二,我让她往东她不敢往西,现在不仅会顶嘴,还敢提出和离。说什么自己有手艺,带着女儿也不会饿死。笑话,没有我这个一家之主,她们母女两能活得这么舒服?"

面摊的老板娘听不下去了,冷笑道: “你家娘子可算想开了,嫁给你这么个一穷二白的穷光蛋除了吃耳刮子外,可没吃到什么好东西。

相反你娘子绣工出众,饭也做得好,离了你这么个只会赌的穷光蛋日子肯定过得比现在好。"

男人面对着众人的指指点点,恼羞成怒道: “呸,我娘子从前温柔贤惠,现在性情大变,肯定是野鬼上身,我这就去请青云观的道长施法,将那孤魂野鬼捉了去。"

大秦

"朕记得天幕曾经提起过这个包青天,似乎是叫包拯?宋朝人?"秦始皇对包青天还有点印象,因为他始终对天幕说他看了‘宋朝庞大的文人天团都要流泪’耿耿于怀。

不就几个文臣嘛,谁没有一样,他是那种眼皮子浅的人吗?

李斯对天幕说过的话那是铭记在心,有空就会研究,便于始皇一提起,他就能对答如流。“陛下记得没错,之前提到唐朝的时候,天幕确实提起过包青天乃宋朝宋仁宗时期的文臣。”秦始皇点了点头,宋朝啊,离大秦远着呢,能参考的也有限。

且看看吧。

不是说这大宋公主也没比大明公主好到哪里去吗?同样没权没势,后世明明不喜欢宋明,却还总写这两个朝代,这是为何?

写他的大秦公主不好吗?

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时期

在汉朝,丈夫死后,妻子是可以继承丈夫爵位和家产的。

朝臣们听到“升官发财死老公”不由头皮一紧,他们怀疑天幕在针对他们。众人纷纷看向刘彻。

然而刘彻正郁闷着,根本没注意到他们。

刘彻:怎么又不是大汉!!

大宋有什么可说的,说好的强汉弱宋呢,你不说强的那个,说弱的那个做什么?

猪猪委屈,猪猪不解。

“这黑黑的包拯不会是非洲人吧?”这也太黑了点,刘

彻挑刺道。

朝臣们:

陛下,你的关注点是不是有点不对?天幕在说‘升官发财死老公’,你不管管吗?最可怕的是还有人的脑回路跟陛下一样。

霍去病: “陛下,非洲黑人还要更黑一点,而且他们头发馨曲、鼻子宽扁、唇厚。天幕上的包拯并不符合,他应该只是比旁人略黑了些。"

刘彻: “是吗?朕再看看。”

朝臣们:“……”呵呵,这朝堂之上没有他们说话的份是吗?【赵凌舒没想到她放弃陈世美,厚脸皮的陈世美却不愿意放弃她这个金大腿。

听到公主府的下人来回禀开封府来人,说陈世美供出是受她指使才会买凶杀妻,让她上开封府当堂对峙。

赵凌舒愣了一下,她有点不确定了,毕竟原身和陈世美也算蛇鼠一窝,这事说不准还真有几分原身的责任。

可问题是她刚打胎,这会在做小月子呢。

赵凌舒:对开封府的人说本公主刚落胎,无法登堂,如果包大人有什么问题想问可以来公主府。另外,拿一千两给开封府的人,就说是本公主给秦香莲的,算是之前她在公主府时,本公主欺负她的赔偿。

其他的本公主一概不知。

哦对了,让开封府的人告诉秦香莲,今后本公主和陈世美再无瓜葛,她愿意还做陈世美的妻子就做,反正本公主是不愿意要这么个渣男了。

心里却道:剧中,包拯给了秦香莲三百两让她带孩子回乡,她没同意;后来,最后一次审判时太后给了秦香莲五百两,她也没要。

这一千两她恐怕也不会要吧?这个傻女人,干嘛跟钱过不去呢,男人哪有钱重要。

赵凌舒不知道来的人正是展昭,展昭听到侍女的传话都懵了。

他是见过公主盛气凌人、咄咄逼人的样子,展昭:公主转性了?

展昭拿着侍女给的一千两银票回了开封府。

包拯和公孙策听到展昭的转述,露出二脸懵逼的表情。

他们预想了好几种可能,唯独没有想过这种可能。

最终包拯道:不管怎么说,公主不再插手此事是好事,而且公主能想通,也是一桩好事。

本府在公主成婚之前就告诫过她,陈世美眉长眉短有儿女,肩高肩低必有

妻,可公主不信,若是公主肯信本府当日之言,又何来今日之事。

公孙先生医术高明,不如稍后同本府一同去看看公主。

公孙策颔首应下。】

唐太宗时期

李世民瞪大眼睛,这也可以?

居然能从眉毛和肩膀就能看出一个人到底有没有妻儿,他也试试好了。

唔,就义贞吧,不仅有妻,还有儿有女。

片刻后,李世民狐疑道: “义贞,朕怎么看你的眉毛都是粗的,也没有一长一短啊,还有你这肩膀也没有一高一低。”

程知节:“……”无语了真的。

李世民又道: “你们看朕可有看出来眉眼不同?”

贞观群臣: "……"

虽然无语,但上司的马屁还是要拍的, “陛下龙睛凤颈,贵人之相。”

“这不是袁天罡的话吗?”李世民挑眉, "袁天罡修道这么多年,还不如书里的包拯有本事。"这相面术,绝了!

【傍晚,包拯果然带着公孙策、展昭登门了。赵凌舒得知几人来后,让侍女将他们带到房中,隔着屏风说话。

包拯说让公孙策给她诊脉,赵凌舒以为他们不信,心里不由啧了一声,原身的人品居然差到这种程度吗?连包拯这么刚正的人都不信她。

公孙策给赵凌舒诊过脉后露出震惊的表情,居然是真的!公主还真落胎了!公孙策收回手,说:公主身子并无大碍,好好调理定能恢复如初。赵凌舒隔着屏风道:包大人这回可是信了?

包拯:微臣只是依法行事,敢问公主当真和□□一事无关?赵凌舒:本公主确实不知此事。

包拯又道:若是秦香莲撤诉,公主又当如何?

赵凌舒震惊得坐直了身子,卧槽?她居然还要撤诉?陈世美想杀她耶,这都能忍?

赵凌舒不解,并大为震惊:事到如今已经不是她想不想撤案的问题了吧?陈世美所犯的罪可是欺君之罪,后又买凶杀妻杀子,包大人居然会饶过他?

包拯这下确认了,赵凌舒比秦香莲更想让陈世美死,于是他道:微臣当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之人,请公主放心,微臣定会秉公处置。

公主好好休息,微臣先

行告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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