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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3 章

最后的最后,应欢满是泪痕的面庞上露出了一个笑。

“元瑾,你已经有能够与玉堂春博弈的筹码了。”

这是应欢此生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

在数年之前,玉堂春的实际掌控人大约就已然意识到,即便是将成本与价格压到最低,虽说可以凭借妓子的血泪赚一点小钱,却终究无法真正地使玉堂春在邻仙城中立足。

所以他们选中了天生就长着一张漂亮的脸的元瑾,差掌班找来琴艺精湛的老师,令她修习古琴,养出一副千金大小姐一般的秉性与模样。

元瑾诞生于他们的野心,是一次投入成本极高的尝试。

在元瑾的初夜被拍卖的那一日,整个玉堂春攒足了劲,张灯结彩,随着元瑾亮相,琴音响起,一盏盏艳红的灯笼被挂上了高楼。

这是玉堂春最最成功的一次尝试。

在一曲结束之时,屋檐之下,灯笼堆得满满当当,而元瑾在这一片赤红之中,在掌班满意的笑容之前,缓缓拔下了自己的发簪。

一缕青丝散落而下。

元瑾:“掌班,做个决定吧。”

在一片哗然里,在掌班错愕的神色中,她将发簪抵上了自己的脖颈。

“要么互惠互利,要么玉石俱焚。()”

掌班的面色青白:你先说说,你想要什么?究竟要做什么?()”

元瑾:“我只卖艺不卖身。”

台下静默了半晌,随着一声喝彩,众人就看到,高楼之上,元瑾面前的红色灯笼,又加了一盏。

此等情境,台下不喝倒彩就已是万幸,又怎么会有人舍得花真金白银,将灯笼再加一盏?

但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这一盏灯笼就像是落进汽油里的一点火星。

琴艺高超,容貌美丽,却有自己的风骨,在烟花之地,却像是贞洁烈妇、高门贵女一般,以死相逼不卖身。

如此说来,为了这样的女子一掷千金,只为听一曲,似乎也是合理应当。

甚至,“千金只为听一曲”比起“与花魁春风一度”更奢侈,是更体面的谈资。

于是这一点火星点燃了整个会场。

灯笼越来越多地被挂上了高台,灯罩之中的烛火彼此相连,映出了一片血红——

但没有人知道,在一刻钟前,灯笼尚未挂上之时,元瑾找到了掌班。

此时的元瑾已然满头珠翠,画上浓妆:“掌班,要不要同我做一个交易?”

元瑾:“我可以助你,助玉堂春,成为邻仙城,乃至整个凡间,名头最盛,银钱最多的青楼。”

掌班正准备嗤笑,却见寒光一闪,元瑾将一把匕首抵上了自己的脖颈。

一点刀锋没入了白玉一般的皮肉中,溢出了一点鲜艳的红色。

元瑾的态度极其强硬,语气却依旧是柔软的:“只需给我半个月,如若还无成效,就请掌班把我卖出去吧。”

掌班面色难看地沉默了下来,权衡利弊之后,她语气沉沉地问:“你要我做什么?”

元瑾轻轻一笑:“需要委屈掌班,同我演一出戏。”

掌班不知道的是,此时此刻,元瑾的手中已然布满了粘腻的冷汗。

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在心中感慨。

元瑾最最核心的筹码,从来不是她的美貌或是琴艺,而是她的聪慧与眼界。

即便是在玉堂春待过数载,给予了元瑾无数扶持与帮助的应欢,想到的也只不过是令元瑾好生磨炼琴艺,好将自己卖一个好价钱,令她获得更好的待遇。

但元瑾所想的,却是破局之法。

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先通过“卖艺不卖身”将自己的价格炒高,形成锚定效应,再在进行包装之后,将玉堂春之中其他女子的价格与待遇一并拉高,从而使玉堂春赚取更多的银钱。

我不由得在心中想,如若元瑾生在现代,必定能在商场之上叱咤风云。

她一手促成的,是三赢的局面。

元瑾能够卖艺不卖身,其他女子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玉堂春能够赚取更多的银钱。

而嫖客,通过更多银钱,也获得了更高的情绪价值。

毕竟,来青楼消费的客人想要的不止是鱼水之欢。

他们想操的不止是一具具生长于青楼的,便宜下贱的身体,还有自己求而不得的“东西”。

不论何时,人们总是向往好的,更好的,最好的。

与一个走投无路,来自乡野的女子翻云覆雨,和与一名知书达理,温柔小意的粉红佳人春风一度,乃至令一名个性骄傲,洁如冰雪的高门贵女放荡沉沦,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体验。

然而,不论元瑾如何聪慧,却无法从根源之上改变玉堂春。这处地界终究还是将她们敲骨吸髓,食肉啖血的妓馆。

元瑾之举,能让玉堂春的姑娘们好过一点,但也只是好过一点。

在高楼之上,她将簪子抵上自己脖颈的那一刻,“卖艺不卖身”的这一扇大门,就已经朝着玉堂春,乃至邻仙城的其他所有的姑娘们重重关上。

毕竟不论是玉堂春,还是邻仙城,只会,也只能有一个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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