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随着和贝里斯小姐相处,波多西太太发现她和自己想象中的擅长引诱男人、放.荡、爱慕虚荣的形象完全不同。贝里斯小姐甚至比她过往认识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更符合人们对‘贤妻’的认知。
她一派传统小女人的做派,事事以布莱恩为先,说话轻声细语,擅长针线、家务、烹饪等家庭主妇的伙儿。行为保守,别说是和别的男人睡觉了,她住在波多西农庄的这段时间,连和男人说话她都是尽量避免的!
她还很少出门,出门一定会戴厚厚的面纱。不是此时那种赶流行的网眼面纱或者薄纱面纱,是真的能让别人看不见脸的那种。穿的衣服也都很朴素,从没见她花枝招展过......
这些渐渐让波多西太太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她不再认为贝里斯小姐就是那种道德败坏的女人。她觉得这件事里或许由自己不知道的内情,比如布莱恩欺骗了她,又或者有别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她眼里的贝里斯小姐是非常令人同情的。
布莱恩没有对波多西太太这个‘外人’说太多,更不会随意许诺什么。只是笑了笑,就直接往农庄的房子里走去,波多西太太和她一起进去,才进去就朝楼上嚷嚷道:“贝里斯太太!贝里斯太太!贝里斯先生来了!”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贝里斯小姐出现在了楼梯上方,朝下张望。看到布莱恩时,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然后发现只有他,又觉得失望。两人一起呆在房间里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说了出来:“布莱恩...丹尼斯呢...?”
“丹尼斯在安东尼太太那儿很好。”布莱恩避开了贝里斯小姐的目光,转头看向窗外,就好像窗外的好风景吸引了他一样。
“哦...”贝里斯小姐局促地动了动脚,盯着自己的脚尖看了一会儿,说:“我知道丹尼斯在安东尼太太那儿没问题,安东尼太太那么温和,那么负责任,但我是丹尼斯的母亲,总要亲眼见到他才放心。”
“布莱恩,带我回城里吧,其实我住在丹宁街,还是住在波多西农庄,差别都不大,只要我们小心一些...住在城里,至少我还能自己去看丹尼斯。”贝里斯小姐没有提布莱恩答应过她的,要送丹尼斯来和她同住。只是以‘母亲’的身份、自身的弱势,去打动布莱恩,想要得到他的愧疚和同情。
布莱恩确实有些愧疚,他也想到了自己曾经答应贝里斯小姐的事儿,越是贝里斯小姐不提,他就越心软。他想了想:“下次,下次我一定带丹尼斯来看你,这一次我来的太匆忙了,没来得及去接丹尼斯。”
至于带贝里斯小姐回城里的事儿,他一个字也没提,仿佛贝里斯小姐没提过这件事一样。而贝里斯小姐也没有抓着这点不放,确定布莱恩这次的许诺是认真的之后,她就不再提这件事了。
等波多西太太送了一些食物上来,他们一起吃了饭。吃饭的时候,布莱恩自己先提到了最近的‘进度’:“...我认为,现在的方法更正确,之前追求薇薇安·奥斯汀的计划太不成熟了...如果我能得到奥斯汀先生的欣赏,最好的结果是他主动主张将独生女嫁给我。”
“差一些的结果是,以奥斯汀先生对我的欣赏向薇薇安·奥斯汀求婚,她怎么可能拒绝!最坏的结果,奥斯汀先生对我的欣赏始终没有到对女婿的程度,那我也算是获得了一位百万富翁的欣赏,不算白白浪费时间。”
贝里斯小姐轻轻地点了点头:“亲爱的,你说的都对...不过,我有点儿担心,作为一位百万富翁,奥斯汀先生会不会,会不会希望自己的女婿也是个百万富翁,或者百万富翁的继承人...又或者是个大贵族什么的?”
布莱恩不以为意地说道:“不会,奥斯汀先生还算是个朴素的人,因为他自己是白手起家成为百万富翁的,所以对于白手起家的青年并不会看不起,相反,还更加欣赏。更何况,薇薇安·奥斯汀是独生女,叫她高嫁有什么好处呢?”
“奥斯汀先生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奥斯汀先生这一支,在薇薇安·奥斯汀就停止了。并不存在女儿联姻贵族可以提高奥斯汀家的门楣,又或者联姻商业合作伙伴,能带来利益的想法。”
“对于奥斯汀先生来说,与其选择一个身份极高,极有钱的女婿,不如选择一个出身平平,但有能力的年轻人。这样他的女儿能更快乐,毕竟受了奥斯汀家的‘恩惠’,总要对他的女儿好一些的。”
布莱恩笃定奥斯汀夫妇的心态是这样,类似的心态他其实也在别的只有一个女儿的有钱人身上见过,这也是让他坚定和一个有钱姑娘结婚的原因之一。
是的,奥斯汀夫妇对薇薇安的溺爱是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的,他们完全以她为主。但越是这样,布莱恩就越认为奥斯汀夫妇抱有的是那一类心态——他并不担心奥斯汀夫妇太过溺爱薇薇安,会导致他们完全以她为主,甚至连婚姻不打算给她安排,就随她的意。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宠溺独生女儿的家庭不管给了女儿多少自由,那种宠溺也是一种对不知世事的孩子的宠溺。宠溺归宠溺,最终大事上做决策,还是得父母来!甚至越是宠溺,就越要父母安排的妥妥当当,确保自己的孩子能过上自己安排的美好生活。
女人是没有理性思考的能力的,所以负责任的父亲要提前打算,不能让她‘任性’——布莱恩相信奥斯汀先生的想法不会和此时大多数人有什么不同,他会那样做的!
为了确保这一次不会再失误,他可比上次要耐心多了。在不动声色地讨好奥斯汀夫妇地过程中,他没有急于做任何事,就仿佛之前追求薇薇安的不是他一样。而他现在除了向奥斯汀先生显示工作上的能力,日常恭维奥斯汀夫妇,在小事上讨好两人,也是做得越来越熟练了!
他渐渐揣摩到了奥斯汀夫妇的心理,说实话,奥斯汀夫妇本质上也没有超出此时大多数人的心态。对于布莱恩来说,可比薇薇安好揣摩多了...薇薇安可以说是他的‘大失败’,到现在为止,他都完全无法理解薇薇安到底在想什么。
在他眼里,薇薇安就是一个古怪的女人...现在她还年轻貌美,加上有财产,所以大家觉得她的‘古怪’也是一种可爱,非常特别。但如果没有财产,随着岁月流逝,布莱恩毫不怀疑,她就是那种大家背后会嘲弄的‘古怪老女人’。
“...是的,上次我在律师协会听到大家谈论到了您,巴克顿先生完全不能和您相比。不只是财富的问题,而是发家方式!您在发家的过程中干干净净,没有伤害任何人,反而一直在造福大众。您的用户称赞您的伟大发明,您的雇员感恩您的工厂始终是最安全、工资最高的工厂......”
“反观巴克顿先生,他当初起家的事儿,别人或许不知道,但我们这些律师,实在是再清楚不过了...虽说这年头,钱就是钱,大家都不讲究钱是怎么来的了。但不管怎样,这个世界是有公论的,干净的钱就是比肮脏的钱更容易花出去!”
“所以您和议员们,还有政府官员们打交道都很顺利,因为大家都知道你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还有您的捐款,从教会,到政府的一些部门,再到民间组织,大家都乐于接受...换做是巴克顿先生,那就不一定了。”
这次布莱恩先生来奥斯汀家,是律所希望他说服奥斯汀先生,将更多的事务交给派克罗律师事务所来办。虽然奥斯汀先生因为往日的情谊,不愿意撇开一直合作的伍德福德先生(那类没有难度的法律事务,相比起律师和律所的能力,更重要其实是信任度),但布莱恩并不着急,依旧借着这次的机会多在奥斯汀家呆了几个钟头。
他和奥斯汀先生吃了个下午茶,言谈中说到了最近上流社会非常火的‘巴克顿先生’。巴克顿先生也是一个白手起家的大富翁,他最早是在美林堡赚到了第一桶金,然后就去了殖民地,在殖民地经营种植园,以及一些特别的贸易,他的财富就这样在十几年内膨胀了。
后来他又结束了殖民地的生意,带着钱回到了祖国,在美林堡立足,什么生意都做一些。有人拿他和奥斯汀先生相比,甚至认为巴克顿先生人生的传奇性还要远超奥斯汀先生。
奥斯汀先生虽然也不是特别在意这些流言蜚语,但布莱恩先生这样说,他还是挺高兴的...任何人都是这样的,愿意听好听的话,特别是这些好听话自己还隐隐认可时!
“哦,倒也没有那样,巴克顿先生也有很多朋友...而且不得不承认,巴克顿先生是一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我同他打过交道。”奥斯汀先生愉快地笑了笑,随口就向布莱恩提及了一些事。
“说起来,巴克顿先生也需要一个律所替他处理一些事,他还询问过我,有没有可靠的律师推荐。我向他推荐了派克罗事务所,还有蒂纳尔先生...哦,请您原谅,并非我不想推荐您,只是对于巴克顿先生这样的人来说,您肯定是太年轻了。”
“我的推荐不见得有用,但我觉得的你们可以主动去争取巴克顿先生,他看起来是认真地想要找一个律所的。”
布莱恩轻轻点头,表示认可了奥斯汀先生所说。他的年龄资历确实是大问题,不容易获得一些大人物的信任是必然的。另外,他也有些好奇:“奥斯汀先生,我不太明白,巴克顿先生应该是有自己的律师的,他需要换律师吗?”
没有听说什么风吹草动啊...这样的大富翁,要换律师,一般都是律师做了什么绝对不能允许的事儿。而这样的事,传播速度是很快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嘛。
“哦,这些我就不知道了。”奥斯汀先生摊摊手,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或许并不是换律师,只不过是巴克顿先生的事务太多了,他需要一个补充呢?又或许,是原本的律师有些问题,但又不是原则性的问题...这是布莱恩你的专业,你应该有更多的合理猜测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