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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红粉世界072

对于自己在北美林堡学院遇到了剧情人物,薇薇安是意料之外,但仔细一想又情理之中。

随着奥斯汀家越来越有钱,所处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想也知道她们接触的人的层次也会越来越高...原书女主角约瑟芬后来所在的那个顶层上流社会,本来就是一个看起来很大,实际上很小的世界。

到最后,不就必然相遇了吗?

不过薇薇安其实也没有想太多,女主角到时候不讲道理地引起一些风波,她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兴风作浪的那几年,她可以带着父母一起离开美林堡,天大地大去哪里不行呢?就连杰克逊一家,之前不也是去坎特伯雷,随便就呆了一两年?

而且这也是最后的路,理论上来说,她只要不主动惹女主角,一般是不会有事的。

黑莲花这种存在,毕竟是小说里的女主角,也不太可能一黑到底。真要是一个纯粹的没底线的坏人,不是不能做主角,但在网络言情小说里,给主角做那种人设还是少见,至少原书之中的女主角约瑟芬就不是那样。

她黑化是黑化了,但也基本属于‘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她对付过的人,要么是曾经的仇人,这次属于是冤报冤来仇报仇。再不然就是‘先撩者贱’那种类型,比如伊丽莎白·哈拉登那种,要对她出手,被反杀了。

另外既不是仇人,也没有对付女主角的,若有被AOE攻击扫到尾,或者剧情需要那么一个炮灰——那一定本身就是个坏人!

挺好的,这样看起来还蛮舒服的,就像是**文和百合文里,介入男主角们或者女主角们感情的异性,拿这个角色做反派,推动主角们的感情升温是OK的,但前提这得是个渣女、渣男,这样读者们才能看的不出戏。

鉴于约瑟芬的人设是这样一个人设,薇薇安其实不太担心。而且就算有‘蝴蝶效应’,她其实也有最后的杀手锏...她清楚女主角约瑟芬的来历,其实就等于握着一个命门,不过如果可以,她也不愿意用那一手。

人家的报仇路、求生路,不是没办法了,她何必去断了?再者,那可是握着系统外挂的女主角啊!天知道随便对上会不会情况有变...看看原书中女主角的敌人们吧!哪一个不是觉得‘优势在我’,最后都被女主角打脸?

平复好见到剧情人物的心情后,又重新整理了一下自己记录的原书剧情细节,确定没问题后,薇薇安就能以比较平常的心态对待伊丽莎白·哈拉登和埃米莉·维奇伍德了。

听到邻桌说她们也要去面试合唱团,也只是笑了笑:“我看到了哈拉登和维奇伍德的名字了...维奇伍德真的只是陪哈拉登吗?”

邻桌立刻活跃地说:“没错,维奇伍德并不擅长唱歌,我听说她更擅长弹竖琴,早就打定主意要参加乐团了...如果不是因为哈拉登,她可不会报名合唱团。”

薇薇安所在的这个班,有一些女孩儿很讨好伊丽莎白·哈拉登,但更多人其实根本不在乎她。说的更明白一些,伊丽莎白·哈拉登也只是一个小女孩而已,就算她是侯爵千金,有一个百万富翁的外祖父,那又和其他人有什么关系呢?

是能把贵族身份给其他人,还是能够将她那预计中十分庞大的嫁妆分享?别说不能了,就是能够,她本人恐怕也不愿意吧。

当然,若真的成为她的好朋友,有机会让家里搭上她家,或者她外公家的线。又或者随她进出那些最豪华的地方,认识最优质的男青年,解决女孩儿们最关注的婚姻大事——那倒是不错,这其实也是埃米莉为代表的女孩子讨好她的原因。

至于其他不在乎她的人,有的是没有那么多想法,毕竟都是11到14岁大小的女孩儿,也没怎么见过外面的世界——像她们这种出身于富裕家庭的孩子,就很容易两个极端,要么极端早熟,早早计划起自己的未来,要么其实是比同龄人懵懂的。

还有的不在乎的人,则是不需要伊丽莎白·哈拉登可能带来的那些好处...她们的家庭或许不如伊丽莎白·哈拉登,但也挺不错的,像她们这样当然不用讨好她了。

而对于不在乎伊丽莎白·哈拉登的人,她的性格就很讨人厌了...能来北美林堡学院上学的女孩儿,谁在家时还不是一个小公主了呢?

薇薇安的邻桌就是这样的,不怎么喜欢伊丽莎白——但她挺喜欢薇薇安的,至少是有好感,想做朋友的。非要说原因,大半还是薇薇安长得漂亮,毕竟在大家还不熟的情况下,能加分的部分就是印象分了。

和邻桌简单地聊了几句,薇薇安就离开了教室,和她前后脚走的就是伊丽莎白·哈拉登和埃米莉·维奇伍德,她们都是去海德利斯夫人那儿参加合唱团面试的。

面试人数总共11人,说起来其实也不多。海德利斯夫人就在音乐教室里,找了合唱团一个高年级的女孩儿弹钢琴,而她则是专心试这些面试女孩儿的音。

面试的先后顺序并不管年级高低,而是按照‘名’的首字母排序。按照这个排序的话,薇薇安就挺靠后的了,能比她更靠后的就只有伊丽莎白和一个名叫泽西雅的女孩儿。至于埃米莉,她的‘名’首字母是第一个,她也是唯一一个‘A’字母开头的,所以她就是第一个面试的。

面试的时候,除了被面试的那个学生,其他人也没有呆在外面,而是就呆在一旁,靠墙站成一排。这样倒是让薇薇安提前知道了海德利斯夫人是怎么面试的——其实很简单,她首先让埃米莉跟着钢琴来。

钢琴弹哪个音,她就唱哪个音,这是测试音感和音准。也顺便听了音色,试出了高音和低音的极限与表现。

这一套练完,还可以唱一首歌,这是半自选的。如果不需要伴奏,那想唱什么曲子都行,如果需要伴奏,就只能在弹钢琴的高年级女孩儿的琴谱里选了,琴谱之外就是她不熟,甚至不会的了。

埃米莉作为第一个面试者,她的表现薇薇安看在眼里,不能说差,但确实普通——女学生们中学唱歌、练唱歌的人太多了,她又不是那种天赋异禀的选手,在其中就只能说不出挑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她本来就是‘陪太子读书’的,选不上又不用遗憾。

而且作为第一个,表现如此‘平平无奇’,既不怕被前面人对比,也给后面的人松了口气,她感觉还行,其他人也感激她。

而从埃米莉之后,第二个人就不同了。果然敢于来参与合唱团选拔的,都是自信自己唱的比较好,或者对唱歌是真的热爱的(一般真的热爱的话,就会练习更多,水平也就高了)。

她的音准、音色各方面都不错,看得出来基础打的很扎实,在业余选手中算是很好了。她再开口唱歌,唱了一首如今挺有名的曲子《爸爸给我买只小狗狗》,唱的也很动听...这一下让大家稍稍放松的心又紧张了起来。

之后一个又一个的面试者,其实都能看出水平不错,不见得每个人都有第二个的水平,甚至更高,但就算差也不会差的太远。所以只要正常发挥,没有因为紧张而发挥失常,看起来就会挺有竞争力的。

最后,半个多小时后,终于轮到薇薇安了。

她调整了几下呼吸,就站在了钢琴旁、海德利斯夫人面前,一开始的测试没什么,薇薇安和其他人一样,放开嗓子发声就是了。海德利斯夫人听她发声,表面上没说什么,心里先点了点头。

虽然对专业人士来说,没什么唱一个声就能知道好坏的说法——芸芸众生、歌者如云,唱一个‘啊——’就能和别人不同的,那真是万里挑一!而唱‘哆啦咪发’这些就能和别人不一样,令人印象深刻的,也至少是千里挑一了。

要知道一个人唱的好不好,最好还是要正式唱一曲才最明白。

但是,也不是说什么东西都听不出来。至少海德利斯夫人确定了薇薇安音准很好,本身音色上佳,音域也是很宽阔的——在包括薇薇安在内,已经面试的9个学生中,她这方面的条件是最好的。

“那么...接下来唱歌,需要伴奏吗?”海德利斯夫人问她。

薇薇安摇摇头,她太满意自己这辈子的嗓子了,而且对自己找音准的能力有信心。这种面试的场合,需要最大限度展示自己本身的时候,就不用伴奏了。

“是的,夫人,我不需要伴奏...嗯,我唱一支外国民歌,是我听一个流浪歌手唱过的,我给翻译了和礼兰歌词。”

此乃谎言!

实际上薇薇安打算唱的是《斯卡布罗集市》...薇薇安早就发现了,和礼兰真不愧是捏他自英国,这个时代也不愧雷同维多利亚初期,艺术审美各方面真的很像。也就是说,大家接受的音乐风格上也和19世纪维多利亚初期的英国很像。

大而化之的说,其实就是‘浪漫主义’!当时是浪漫主义席卷艺术界的时节,音乐也是艺术的一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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