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账男人!方知欢咬牙强忍着疼痛,努力保持仪态地走回了房间。刚关上门就忍不住捂住抽痛的心口,她可是一直都被男人捧着的,哪里受过这等屈辱?
昭勇将军正如传闻一般冷硬无趣,毫无怜香惜玉之情,这种又臭又硬的男人给她都嫌硌牙,以后她绝不要跟这种男人说话!
方知欢怨天怨地,怨不给她半点面子的殷泽,怨不给她踩一脚的柳大小姐,甚至连今晚看热闹没帮上忙的恩客和殷唯都一同怨上了。
“我怎么这么命苦!”方知欢翻箱倒柜地搬出一个箱子,从中取出一个黑色的木质佛钵,钵身已经碳化,纹有叶脉一样古雅的纹路,乍看之下有如虫的翅羽。
方知欢打开佛钵,漆黑的阴沉木碗中有一只拇指大小的玉蝉。那玉蝉呈现莹白的玉色,通体温润秀美,翅根还透着一点俏丽的红。
“玉蝉子,有没有办法让柳袅袅去死!”方知欢怨恨地道,“我从没受过这样的屈辱!”
佛钵中的玉蝉振了振翅膀,发出一声尖锐刺耳的嘶鸣:“傻姑,你要拿什么东西来换呢?”
方知欢听见那个名字顿时竭嘶底里地尖叫了起来:“不要叫那个名字,我说过很多次了,不要叫那个名字!”
方知欢原本不叫方知欢,方知欢是她后来自己翻书给自己取的名字,方知欢以前的名字叫做“傻姑”,是她那个被书生辜负的花魁娘给她取的。
傻姑继承了花魁娘的美貌,却生来痴愚,单纯天真,软弱好欺,所以教坊里的姑娘都叫她“傻姑”。
傻姑很善良,但善良不能让生于风尘的女孩吃饱饭,所以傻姑在遇见玉蝉子后,便用自己的善良换了一颗七窍玲珑的心脏。
玉蝉子喜欢善良的傻姑,所以它钻进了傻姑的心脏,给她钻了七个心眼儿,从此傻姑就不傻了。
傻姑变得很聪明,不管什么都能很快学会,她变得长袖善舞,极擅钻营,没过多久便声名远扬,超越了她那已经人老珠黄的花魁娘。
当世上的一切都变得唾手可得,傻姑便开始嫌弃以前懵懵懂懂的自己,遇见玉蝉子后她才知道快乐为何物,所以她为自己改名为“方知欢”。
但对于玉蝉子来说,傻姑就是傻姑,怎么多了七个心眼儿,傻姑就不是傻姑了?
“要夺取他人的性命,需要支付高昂的代价。”玉蝉子回答着方知欢的话,“你美丽的皮囊,你的骨与血,你的眼睛与你能言善辩的舌头。”
“你能付出什么呢?”
方知欢哪个都不想付出,凭什么柳大小姐就那么好命,轻而易举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而她不管想要什么都必须拿已有的东西去换?
方知欢无法忘记自己第一次出台时,她好不容易看上眼的那位恩客与旁人笑谈时的言语。
出道即是花魁,那时的方知欢天真并且傲慢,以为自己只要勾勾手指头,男人便会前赴后继地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
正如方知欢所想的那样,她一舞惊艳了整个南城河的夜晚,而她也如愿在自己在意的那位恩客的眼中窥见了惊艳之情。
“花魁美则美矣,但娶妻果然还是得娶柳大小姐那样的女子吧?”
旁人有些轻佻地说着浮薄的话语,明明只是玩笑,但方知欢没想到那位恩客会突然恼怒地反驳道:“休要将柳大小姐与风尘女子作比。”
说句难听的,方知欢当时幼小的自尊心瞬间被摔得七零八落。她想到母亲说过的话,男人就是这种会一边钟情于你的容貌一边又鄙薄你身份的存在。
名满华京的柳大小姐,与她这种生于风月场所、无法决定自己命运的飘絮不同。
那是生来就拥有一切的天之娇女,不需要拼命努力,只要有一两项拿得出手的才艺,便会被人交口称颂。
也是从那时起,方知欢开始执着于正妻之位,并当众立下了“不做姬妾”的誓言。
而在那之后,她也刻意去模仿世家小姐该有的风骨,不顾一切地想要表现出自己与其他风尘女子的不同。
方知欢不得不承认,殷唯对她来说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他的特殊不在于他的家底以及身世背景,而在于他与柳大小姐的一纸婚书。
和殷唯纠缠的这半年里,方知欢从他的爱慕与殷勤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哪怕殷唯除了金钱以外什么都不能给她,她也乐于吊着他。
因为殷唯是柳袅袅的未婚夫。
当他满怀赤忱地发誓要退掉柳家的婚约娶她为妻时,方知欢会有胜过柳家小姐、拥有一切的快感。
但结果呢?她自以为夺走了殷唯就会让那大小姐颜面大失、悲痛欲绝,但实际上没了殷唯,她又被赫赫有名的昭勇将军捧在了手心上。
“……我给你我的血。”想到今日所受的屈辱,方知欢咬牙,恨声道,“我要她以最凄惨的方式死去!”
玉蝉子猛一振翅,翅根的红色骤然鲜艳了些许,透着一股诡谲不详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