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大家都跟着看向沈美云。
沈美娟,沈美云光听这两个名字,怕是都是一个辈分的姐妹,说不认识估计不太可能。
索性。
沈美云也没瞒着,“认识——她是我堂妹。”
这话一说,鲁师傅意外了,他对沈美娟的感官还挺好的,再加上他也算是一个热心肠的人。
便直说了。
“那你晓得沈老爷子去世了吗?沈家现在乱成一锅粥,没个顶事的人,你那个堂妹在挑大梁,但是处境算不上好,她是个姑娘家替老爷子办了丧事,不止没落到好,反而还被本家的长辈指责她晦气。”
这些事情沈美云自然知道,而且她还看到了。
她叹口气,“鲁师傅,这些事情我就算是知道了,也无能为力。”
鲁师傅不解,“为什么?”
毕竟,沈老爷子也算得上是沈美云的爷爷了。
沈美云看着那一屋子的人,也没瞒着,“我家落了难,父母被下放到黑省,早在下放之前沈家便和我们三房断绝了关系。”
一句话一下子就概括了,两家人的情况。
鲁师傅叹了口气,“这样啊。”
“那倒是情有可原了。”
下放到了黑省,那是不可能回来的。
当初沈家既然能和沈家三房断绝关系,想必双方之间门必然闹得一个不可开交。
这老爷子离世,自然也不好再回来了。
“那你们——”
沈美云听懂了对方话里面的意思,“我爸回不来,但是我和季长峥却去替我爸送了花圈,算是尽了最后一丝情谊,也仅此而已。”
这话一说,季家其他人都跟着讶然。
这季长峥是一丁点都没和他们说的。
倒是鲁师傅感叹了一句,“那你们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真是不好意思,倒是我多管闲事了。”
沈美云摇摇头,“不会,您是热心肠。”
送别了鲁师傅后。
季家人都跟着巴巴地望了过来。
沈美云有些好笑,“怎么了?”
“美云,你没事吧?”
季奶奶欲言又止。
美云既然嫁到他们家了,他们家自然也知道美云的情况。
当然沈家那边的情况,就更知道了。
沈美云心里一暖,她还以为季家人会觉得她冷血呢。
倒是没有,不止是没有,反而还在关心她。
“我没事的,我们家和沈家的关系,早在当初写下断绝书的那一天就没了。”
这是实话。
“那就好。”
季奶奶怕沈美云心情不好,她想了想,从柜子里面的抽屉里面,拿出了两张餐票递给她。
“这是老莫餐厅的两张餐票,你和长峥去吃饭吧。”
所谓的老莫餐厅正是老北京的莫斯科餐厅,在东安门附近,也是时下最为洋气时髦的一个餐厅。
没有之一。
老莫餐厅一度更是年轻的大院子弟们,追捧的对象,毕竟能去老莫吃一顿饭,那可是身份的象征。
就季奶奶这两张票,还是别人送她的呢。
沈美云还在疑惑呢,老莫?
她是真不知道。
倒是季长峥把绵绵安置好了,一过来便顺势从母亲手里,把那两张餐票接了过来。
他朝着沈美云解释,“老莫是一家莫斯科餐厅,他们家的罐焖牛肉,沙拉以及奶油蘑菇汤很出名,走吧,我带你去尝尝味。”
不等沈美云拒绝,他就直接把人给拉了起来。
还不忘朝着季奶奶叮嘱,“绵绵刚睡,按照她以往的规律,最少要睡两个小时的。”
“约莫着那个时候,我们就回来了,妈你先帮忙看着点。”
季奶奶自然没有不答应的,她朝着沈美云笑眯眯道,“去嘛去嘛,难得你们小两口有时间门,出去约会一下,孩子我帮你们带。”
这下,沈美云忍俊不禁,“妈,您好时髦啊,连约会都知道。”
季奶奶笑容满面,“那是,我马上都七十了,偶尔还和你爸一起约会呢。”
当然,这是年轻时候保留下来的习惯。
沈美云竖起大拇指,“您真厉害。”
“好了好了,不要跟我这个老太太说话了,你们快去,这个点说不得还能碰上老莫红烩小泥肠。”
一听季奶奶这语气,就是经常去老莫餐厅吃饭的行家了。
沈美云嗯了一声,随着季长峥一起踩着夕阳的光照,出发去往老莫餐厅。
眼瞧着季长峥轻车熟路的样子。
沈美云意外了下,“你以前经常去吗?”
季长峥摇头,“倒是没有经常,以前环境好,我爸妈经常爱去那边约会,就把我也顺势带上了。”
“不过我在那和服务生玩,他们在那吃好吃的。”
沈美云,“……”
她忍不住笑了,“你以前怪可怜的。”
季长峥嗯了一声,“我和我几个哥哥他们相差的岁数大,自然玩不到一起去,我出生后他们不是在求学,就是参加工作了。”
“所以家里人没人愿意带我,我爸妈他们去约会,自然不得不带上我这个小拖油瓶了。”
说到这里,季长峥调侃起来,站在街边顺势拦着了,路过的电车。
黑色的电车叮铃铃摇摇晃晃,终于停了下来。
季长峥买了票后,拉着沈美云上去,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那熟练的动作差点让人心疼。
当然,如果知道他是去老莫餐厅吃饭的话,自然也就心疼不起来了。
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说,老莫餐厅真的是吃不起。
季长峥坐稳后,便指着老莫餐厅的位置,“从这里坐电车过去一共八站路,以前我爸妈他们约会,把我忘记了,我就一个人搭车回去。”
说实话有些时候,季老爷子和季老太太两人在带孩子方面,是十分不靠谱的。
老两口只顾着自己恩爱去了,倒是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老来的子了。
沈美云听完惊奇道,“你以前经常走这段路吗?”
季长峥点头。
“我以前也走过。”
她陷入回忆,或者说是沈美云的回忆。
“从这里出发到西华门大街有个图书馆,我爸那时候在医院很忙,我妈又要上课,我一个人经常跑到图书馆去。”
那时候她也不大,但是在过往的记忆里面,小小的沈美云经常一个人在图书馆一待就是一天。
她性子很安静,也能沉得住气,经常抱着一本书就看的忘记时间门。
季长峥听完这,他拍了下大腿,语气懊悔,“难怪我说我以前怎么从来没遇见过你。”
“我这人打小儿性格就坐不住,整个北京城我都恨不得跑完了,除了图书馆。”
他以前最讨厌读书了。
但是母亲会逼他读,以至于他很长一段时间门对读书厌烦了去,每次出去玩儿,都会特意避开图书馆。
说到这里。
季长峥望着外面那耸立在夜色下的图书馆,他低声道,“若是知道在那里能遇到你,就算是我在讨厌也会去的。”
座位下,沈美云轻轻的拉着了季长峥的手,“现在也不晚。”
以前他若遇到了沈美云,那是原身沈美云。
而现在——
他遇到的是一十一世纪的沈美云。
这两者差别,不可为不大。
季长峥没有听懂她话里面的意思,他跟着反手抓着她的手,“是啊,现在也不晚。”
望着电车外面慢慢亮起来的路灯。
他说,“美云,我无数次庆幸在火车上那一次,我救下了绵绵。”
因为绵绵,他和她有了交集。
因为绵绵,他才得以娶到她。
是的,从一开始季长峥都很清楚,沈美云和他结婚,不是因为喜欢他。
而是因为他是最合适的,能够帮助她保护好绵绵的那个人。
所以,她才会选择嫁给他。
想到这里,他侧头看着她,路灯下,沈美云肌肤细白,眉目如画,漂亮夺目到惊人的地步。
“你有没有——”
他问她,“一点点喜欢过我?”
这语气里面有着季长峥,自己都没察觉的卑微。
在这一段感情里面,他一直都是低头的那一方。
沈美云怔了下,她紧紧抓着他的手,十指相扣被叠在衣服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