姝色一句话, 戳了在场四个少年的心窝子。
只有大师兄青松,一心向剑,一身正气, 半点儿不心虚。
他疑惑地问:“姝色姑娘……不,姝色前辈, 您既然曾是合欢宗圣女,为何身上无半分灵气?”
合欢宗也不是什么名不见经传的小宗门, 它在修仙界甚至能和第一宗门万剑宗齐名。
只不过万剑宗是凭实力出名,合欢宗广为人知的,却是门下弟子个个貌美多情, 以及他们那令人面红耳赤的修炼方式……
大道无极,修道之人的道有千万条。剑修是剑道, 药修是药道, 音修是音道……合欢宗弟子皆为情修,修的是情道。
以情入道,行双修之法。
说白了,就是在床笫间行鱼水之欢,不过这种凡间难以启齿之事, 在合欢宗是一种正经修炼方式。他们修习《风月诀》,云雨时运转功法, 可提升双方修为。这双修对象也有说法, 需得是和自身修为差不多的, 才能两全其美。若对方修为远胜自己,自身大有裨益,对方却没什么好处。若自己修为远胜对方, 同样也没有任何好处。
别看这功法听起来荒唐, 却是实实在在的强大。合欢宗弟子个个实力不俗, 若有好色之徒言辞侮辱,都会被打得满地找牙。想抓个合欢宗弟子当炉鼎?先把你投进炉鼎里烧干净。
当然,真正让所有人都不敢招惹合欢宗的原因,还得是那一位。
合欢宗宗主,是一位渡劫大能。
有个渡劫坐镇,这么有实力有魅力的宗门,在修仙界自然是谁都不想与之为敌,还都要交好的存在。人有七情六欲,修仙之人也是人,哪个没有欲望?除了佛修,修仙界的修士几乎都与合欢宗弟子有过露水姻缘。互惠互利,你情我愿,何乐而不为?
这样一个大宗门,普通弟子在外也足够受人尊敬了,何况是圣女。
圣女是合欢宗宗主的继承人,实力未必是宗门里最强的,但一定是最特殊的。
媚骨是最适合修行《风月诀》的体质,修炼起来事半功倍,最有望得道成仙。合欢宗圣女需得拥有媚骨,而姝色正是千年难遇的天生媚骨。
媚骨天成,用来形容她还真没错。
青松记得,现在的合欢宗是没有圣女的,媚骨难寻,圣女之位一直空悬。
但听说二十年前,合欢宗有位身怀媚骨的圣女,年纪轻轻就步入元婴,被宗门上下寄予厚望。后来不知何故,那位圣女与师门诀别,从此杳无音讯。
不想竟在此处见到,还灵气全无,完全成了凡人。
姝色的答案很简单。
“我爱上一个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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姝色是个弃婴。父母重男轻女,见生下来是个女婴就把她丢掉。合欢宗宗主入世游历,捡到这么个婴儿,又发现是天生媚骨,就带回宗门养大。
她自幼就是被当圣女悉心培养,合欢宗最好的资源都堆在她身上。她不负众望,一身媚骨天成,出落得美艳绝伦,修行也远胜同门弟子。
十八岁那年,宗主让她入世,找个看得顺眼的男修破身。
破了身,才算正式修炼《风月诀》,这是最适合她得道成仙的功法。
合欢宗弟子都没什么贞操观念,姝色在合欢宗长大,自幼就耳濡目染,习以为常。他们的宗旨是——不骗真心,不动真情,不夺人所爱,不强人所难,除此之外尽情放浪。
男欢女爱在他们眼里并非羞耻之事,是正经得不能再正经的修炼。
只要看上条件合适的单身修士,就直接向对方提出双修邀请,事先说明好只为修炼,无关情爱,事后一拍两散,莫再纠缠。说清楚讲明白后能接受的,就来段露水姻缘,天亮就好聚好散。
要是对方事后反悔,死缠烂打,整个合欢宗都会为弟子撑腰。
姝色妖颜媚骨,入世数年入幕之宾如过江之鲫,与她双修过的全都功力大增,成为她裙下之臣。修士们口口相传,都渴望能上合欢宗圣女的床榻,更有不少修士慕名上门,自荐枕席。
只要模样过得去,修为跟得上,姝色来者不拒——这不代表她不挑,看了宗主那副妖孽面孔多年的姝色早已眼高于顶,她眼中的模样过得去,全是修仙界中数得上名号的美男子。
那些男子与她春风一度后食髓知味,功力大增,都想要长期双修,姝色一概回绝。她很有原则,每人只双修一次,多了难免生出不必要的感情牵扯。
这种风流快活的日子过了很久,直到姝色遇见一个凡人。
凡人不图她的美色,不贪她的功法,只是单纯地对她好。
那是一个大雪天,她追着一头妖兽来到人间。
收服完妖兽,她在修仙界待腻了,就想在人间多走走。
白雪皑皑中,红裙女子冰肌玉骨,妩媚婀娜。
合欢宗的装束与人间女子不同。别的凡人都在低声议论她伤风败俗的着装,又忍不住盯着她裸.露在外的肌肤,眼中放着淫邪好色的光。
只有一名谪仙般清俊的男子,撑着伞挡住她头顶的雪,将身上的裘衣解给她,温声道:“天寒雪冷,姑娘穿得单薄,恐受风寒。若不嫌弃,请添件衣裳罢。”
姝色见惯了找各种各样借口嘘寒问暖给她献殷勤的男子,却没体会过真正不带目的的关心。
男人的眼神干干净净,姝色却不信他真的只是怕她着凉,而不是跟别的男人一样觊觎她。
姝色笑道:“你们男人的搭讪方式是这样的呀?借我一件衣裳,再勾我上门归还,然后……与我春风一度?”
男人一怔,眸光澄澈,晶莹如雪:“姑娘貌美,世间贪色男子众多,姑娘保持戒心并无不妥。但在下并无此意,这件裘衣送给姑娘,不必归还。”
他转身走得利落,不留姓名,也没说府邸。
姝色目送他背影,拢了拢身上的裘衣。
修仙之人,穿得再少也不会冷。
可这件裘衣上身,好像是让她暖了些。
心都暖了些。
她偷偷跟上那个男人,发现这个男人还真不是见色起意才给她衣裳。他心地善良,对路边的丑陋乞丐都会施以援手,眼神跟看她时一样和善干净。
她起了兴趣。
姝色打听到那个男人的名字,叫白清寒。
她主动登门,归还裘衣,又佯装可怜道:“小女子无家可归,公子可否收留?”
白清寒是个温柔君子,收留了她,对她以礼相待。
她却不想以礼相待。她喜欢这个男人,总是言语调戏,想看看这谦谦君子会不会因她而脸红心跳、不知所措。
她进入他的书房为他红袖添香,不满他看书竟比看她还入迷。书有什么好看?比她还好看吗?她的魅力还没一本书大?
于是她出言捣乱,隔几页就问“这句讲的是什么意思”,彰显自己的存在感。
起初白清寒还会认认真真地跟她解释,发现她无心听讲后就无奈地看她一眼,继续心无杂念地看书。后来竟也真会为她陪伴在侧红了脸,手指攥紧书卷,手中的圣贤书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日久生情,二人渐渐心意相通。
白清寒没有“君子远庖厨”,会为她洗手做羹汤。即使她已辟谷,还会被白清寒做的饭菜勾起馋虫。
他读过很多圣贤书,会教她许多世事学问。姝色愿意静下心来听讲,然后发现,读书是能学会许多道理。
姝色实在喜欢他,可她不知道认真喜欢一个人的方式。过去遇上看的顺眼的男人,她就和他双修。白清寒和那些男人不一样,但那些男人有的,白清寒也要有。
白清寒是个凡人,没有灵根,无法修炼,和他双修对姝色没有半分好处,《风月诀》对连引气入体都没做到的凡人也不起作用。可姝色还是想他双修,不,她只是单纯地想跟他欢.爱。
不是一次,是很多次。
她提出这要求时,白清寒一愣,随即红了脸,慌忙道:“我去准备婚事。”
姝色不解:“怎么这么麻烦,去卧房不就行了?在书房也不是不行……”
白清寒脸红得几乎不会说话了:“……夫妻之事,自是夫妻才能做。”
姝色不懂他的坚持,但她愿意顺着白清寒:“好吧好吧,那就做夫妻。”
于是他们在人间拜了堂,成了亲。
新婚之夜,并无落红。
白清寒温柔的笑意微敛,垂眸拥着她,问了她两个问题。
“你以前还喜欢过谁吗?”
姝色斩钉截铁:“没有,我只喜欢你一个!”
至于那些双修工具人,她以前也以为她是喜欢,不然也不会拉来双修。可遇到白清寒,她就知道这才是真正的喜欢。
白清寒又轻声问:“那……有谁伤害过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