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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4 章 轻舟已过万重山

那些红红白白的皮肉,花花绿绿的肠子,乱七八糟看得人眼晕,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那被虫子啃得乱七八糟的内脏,只剩了心脏处的零星一点肉。

换句话说,赵康的内脏已经被那只蛊虫吃的不剩什么了。

陆延不明白一个人的五脏六腑毁成这样为什么还能活着,甚至还活了那么多年,他死死盯着赵康那颗残缺的心脏,然后缓缓伸手扯了出来,只见上面千疮百孔,隔着一层血色的肉皮,仿佛还有什么东西在蠕动。

陆延毫不留情捏碎了这颗心脏,然后从一堆乱七八糟的血肉里翻找到一只通体血色的半透明蛊虫,它很像蝉,却又比蝉小得多,翅膀表皮都是透明的,里面的身躯泛着血一样猩红的色泽。

它被陆延从“巢穴”里挖出来,感到了非常的不满,翅膀嗡嗡振动,扇出一阵细风,哪里有鲜血就疯狂往哪里爬,陆延一个没攥住,它就像流光一样嗖地又冲进了赵康那具残破的身躯里,在血液中疯狂打滚。

按照无眉的说法,陆延现在应该在胸膛划出一条口子,将那只母蛊放在伤口出,吸引出身体里的子蛊。

可陆延缓缓举刀,看着铜镜里浑身是血的自己,忽然迟疑了——这蛊毒真的有解吗?

那只母蛊见血就钻,只怕到时候不仅吸不出子蛊,反而会顺着伤口钻进自己的身体啃食内脏,要不了多久就会变得和赵康一样半死不残。

这样狠毒的蛊,真的有解吗?

又或者,自己的身体内部早就和赵康变得一模一样了,他们两个都只是在这世上苟延残喘的蝇虫,本就活不了多久。

躺在地上的赵康早已失去气息,只有那只血蛊仍在他身体里继续啃食,像一个饥饿的大汉疯狂狼吞虎咽。

陆延胸膛起伏不定,喉间又涌上一阵腥甜,他脸色难看,死死盯着镜子,迫切想确认什么,忽然举刀对着自己的心口狠狠刺了进去——

那分寸把握得极好,恰好刺穿皮肉,而又不伤心脏。

刀尖缓缓推入,仿佛在一点点试探着心脏的界限,一寸又一寸。

然而直到贯穿后背,陆延才终于发现什么,捂着心口踉跄跌坐在地,瞳孔惊骇收缩——

他没有心脏?!

他怎么会没有心脏?!

那刀尖刺入身体里的时候就像贯穿了一层普通的皮肉,里面没有任何阻碍,他的心呢?!他的心跑去哪儿了?!

陆延无力倒在了血泊里,视线一片猩红,他不甘而又愤恨地抬起头,将匕首狠狠拔了出来,然后忍着莫大的疼痛将手指顺着伤口进去试探,面色一僵——

果然是空的。

他找不到任何心脏跳动的痕迹。

到底是因为那只蛊虫,还是因为他天生无心?

陆延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这次是真的必死无疑,又负了霍琅一次,心中忽然万念俱灰。外面雷电交加,冥冥中天空上方似乎响起了一道低沉幽远的声音:

【你想起来了吗?】

想起来什么?想起来什么?!

陆延头疼得更加厉害了,仿佛有什么尘封已久的东西在试图疯狂冲破枷锁,将烙印撞出了一道道裂痕。

头顶上方的声音在叹息:

【第七世了,你还没想起来吗?】

第七世?竟然已经是第七世了吗?

陆延摸着自己血肉模糊的胸膛,神色怔然,忽然觉得面前的情景格外眼熟,仿佛许多年前就见过,脑海中电光火石闪过了许多画面,他痛苦抱头,发出一阵低沉的嘶吼声,却在抬手时忽然发现了自己掌心的那一条血线——

那是霍琅给他续上的,不知为什么没有和别的血痕融在一起,反而形成一条清晰的脉络,隐隐有些烫手。

“如今你的命线长了,本尊亲自替你续命……”

“以后再不许妄言生死……”

好熟悉的声音。

他是谁?

陆延浑身鲜血,视线内一片红雾,他双肩颤抖,忽然缓缓抬头看向上空,一字一句道:“我想起来了……”

“轰隆——!”

雷声震耳欲聋,仿佛要将天幕撕裂。

陆延死死盯着上空,眼眶通红:“我想起来了!!我都记起来了!!”

“轰隆——!”

又是一阵雷声滚滚,外间的霍琅忽觉一阵心悸,仿佛心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掐紧,说不出的窒息。而一直躲在柱子旁的墨痕指尖飞速掐算,忽然眼睛一亮,激动大喊道:

“成了!成了!他终于想起来了!”

他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不顾公孙墨的阻拦就闷头冲进了大殿:“贫道有法子救陛下了,任何人都不许进来!”

旁人只觉得他疯了,大殿门关上,依稀还能听见墨痕的疯言疯语,语气狂喜:“宿主!你终于想起来了!上个世界你还剩一次复活机会!现在终于可以用上了!!”

没有任何人知道那天殿内发生了什么,他们只知道半个时辰过后陆延就浑身是血地从里面走了出来,身上没有半点伤痕,而赵康却被剖心剖腹,五脏六腑都被蛊虫啃得残缺不全,最后悄无声息处理掉,埋在了一个隐蔽的地方。

陆延登基那日,群臣亲眼看见他吐血晕厥,还以为又是一个病秧子,却没想到对方修养几日就重新上朝了,瞧着身子健壮,再活几十年都不是问题,一条条新的政.令变法颁布下去,都是利民利国之事,甚至召回了远在陇川的卫家重新执掌兵权,那些有异议的大臣也没了话说。

公孙墨做了这样惊天动地的一件大事,终于使他家的断狱之名广传天下,只是他却拒绝了陆延的封官请求,只求对方用玉玺在沉冤扇上盖一方印记,承诺北殊境内可遇案便翻,不必受官府管辖,便主动请求辞行想去别的地方游历。

公孙墨离开神京那日(),陆延微服出巡⒗()_[()]⒗『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与霍琅策马相送至郊外,恰是芒种时节,草长莺飞,田间地头满是百姓耕作的身影,一时也无人注意到这三名气度不凡的公子哥儿。

陆延勒住缰绳,似笑非笑看向公孙墨:“你一心想替家族扬名,如今孤予你高官厚禄,却反而推辞不受,将来若是后悔,这个承诺依旧作数。”

天气炎热,公孙墨手里的那把扇子终于显得不那么突兀了,他用力扇了两下驱走暑热,笑嘻嘻道:“我父亲说公孙家的名声是靠天下百姓口口相传堆起来的,若在朝为官,也不过一方水土,终年只对着神京的百姓。”

“这天下很大,不止有神京,还有千千万万个州县,这天下广袤,也不止有北殊一个国家,还有千千万万个部族,我有生之年要去往先祖不曾踏足过的地方,翻尽他们不曾遇到的奇冤,如今父亲心愿已了,我也尽可启程上路,多谢陛下与王爷相送。”

陆延笑着叹口气,他一身白衣轻袍,腰系麒麟玉带,端的风姿不俗,倘若幼时未遭逢巨变,如今兴许也会成为汝州有名的神医:“难为你不忘先祖遗志,孤当年也曾发下宏愿,行医救人,解世间灾厄,却不曾想阴差阳错做了皇帝,孤无甚相赠,便祝你一路顺风,早日名扬天下!”

公孙墨却对他眨了眨眼,疯狂暗示:“其实陛下若想赠些什么,也不是不行。”

金银珠玉他也不嫌弃的嘛。

陆延闻言一愣,只见公孙墨在底下搓了搓指尖,做出一个数钱的姿势,心中瞬间了然,他忍着笑意,长臂一伸,直接从霍琅腰间扯了个钱袋子递过去:“你游历天下,想来也需盘缠,这是孤与摄政王的一点心意,还望不要推辞。”

霍琅不高兴了:“喂!”

他可没说要给对方银钱。

公孙墨却眼疾手快把钱袋子捞了过去,打开一看,只见里面全是金叶子金元宝,顿时乐得牙不见眼,这摄政王也太富了吧:“好说好说,草民谢陛下赏赐,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悔有期!”

他语罢似乎是怕霍琅返回,立刻掉马就走,一个人抱着钱袋子笑得抽了风,差点从上面掉下来。

霍琅不满看向陆延:“你怎么都给他了,里面可全是金子!”

陆延只是笑:“国库里多的是,你自去拿,想拿多少便拿多少。”

霍琅哼了一声:“谁稀罕。”

他语罢不知想起什么,忽然正色问道:“怎么没看见那个妖道?”

自那日从殿里出来,墨痕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没出现过,只留下一封信说要游历四方,有缘自会相见。

陆延隔空牵住霍琅的手,骑着马慢慢往回走:“他办完了他该办的事,自然就走了,不过以后有机会见面的。”

霍琅颇觉可惜,毕竟那人算命确实挺准的:“那得什么时候去了。”

陆延晃了晃他的手,故意沉思片刻才道:“唔……下辈子?”

霍琅不置可否:“谁能知道下辈子的事。”

陆延笃定:“我知道。”

霍琅斜睨着他,唇角微勾:“平常叫你几声天子,你还真拿自己当天子了,那你说,如果有下辈子,咱们还能再遇见吗?”

陆延笑意深深:“能,自然能。”

霍琅眉梢微挑:“那下辈子换老子当皇帝,你当将军。”

陆延拖长声调哦了一声:“可我不会行军打仗啊。”

霍琅轻声骂道:“昏君,这都不会,回去本王教你!”

公孙墨与他们背道而驰,躺在马背上晒太阳,慢悠悠往水路的方向走。他手里摇着一把折扇举在头顶,正面是那首《鱼龙诗》,反面是他新提的词,还饶有兴致谱成了曲:

“君非君,王非王。

公子白衣世无双,

谁言不可登庙堂?

玉带麒麟千金裘,

打马扬鞭胜春风。

衮龙袍下风波恶,

何冠天子十二旒。”

公孙墨在阳光下半眯着眼睛,哼哼唧唧唱道:“何冠天子十二旒啊~~公子王孙乌纱重,怎胜白衣一身轻,小爷我无事赛神仙~~~”

头顶一排大雁成人字飞过,它们天冷南飞,春暖北飞,一年又似一年,见百花,经霜雪。

再回首,轻舟已过万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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