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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 章

工作有条不紊推进之余,明笙在回国一段日子后,到底去见了家人。

周六带明慷去吃了很想吃的网红餐厅,买了他朝思暮想的名牌球鞋,送他回学校时他不肯进校门,一定要明笙答应在国内期间,一周见他一次。

明笙还挺喜欢这个弟弟的,四年不见,小伙子抽了个子,没有以前那种婴儿肥了,但对她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还是很亲。

这也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她笑着点头答应。

“爸爸在开网约车,我妈做家政阿姨,反正我觉得家里现在挺好的,他们都不太吵架了。”

明慷犹豫着,“就是二姐生活不太好。”

在明笙追问之下,明慷告诉她,夏新雨奉子成婚一年多,儿子才半岁,丈夫刘天就出轨了女下属,刘天现在干到了傅远集团的中层,本来跟夏新雨玩玩的,谁晓得她未婚先孕,在汤蔚茹母女逼婚之下,才点头结了这个婚。

谁知道孩子生下来周岁都没到,他就按捺不住本性,和新来的实习生打得火热,以前在外头过夜好歹还会编个理由,最近是谎话都懒得编了,想回家就回,不想回可以几天几夜不回来。

明笙蹙眉:“怎么不离婚?”

都这么被男人欺负了,以夏新雨那个犟脾气,为什么还忍气吞声地过?

明慷也是攥着拳头义愤填膺,说:“妈妈总是劝她忍,说元元还小,我姐现在没工作离婚养不了孩子,可是……姐夫也太过分了,二姐在家带孩子多辛苦啊,我真想马上成年毕业,这样我就可以揍他了。”

这话听得明笙眉头就没有舒展过。

虽然早就跟家里切割,夏新雨过得好不好,完全和她无关。

可前提是她不知道。

现在她知道这事了,就没办法漠然置之不理。

“说了半天,那你二姐的态度呢?”

明慷挠头,“我不知道,每次说起这事二姐就说我还小,让我别管,她自己会处理好。”

“可是她真的能处理好吗?以前她可爱漂亮了,在家都化妆,现在邋里邋遢,我都快不认识她了。”

“我上次看到二姐,二姐戴着墨镜一直不肯摘,姐夫打她,把她眼睛都打肿了,我要去揍姐夫,二姐哭着拦住我不让我去。”

明笙回去辗转反侧想了一晚上

周日起床,她按照明慷给的地址,带着在巴黎买来的精致礼物,去了夏新雨的家。

夏新雨披头散发来开门。

一见门外艳光照人的她,惊讶了几秒,随后那张憔悴许多、明显睡眠不足的脸垮塌下来。

一副完全不欢迎的冰冷态度。

“你来做什么?你不是远走高飞,做了人上人,完全不跟我们来往了吗?”

明笙能感觉到她生活得不如意。

不仅脸色蜡黄,甚至一开口便怨气冲天。

在一起同住多年,她甚至隐隐听得出,夏新雨在埋怨她现在才回来。

“不跟父母来往,没说不跟你来往。”

明笙淡声,甚至不顾夏新雨阻拦,从门缝里硬挤进去,一脚迈进了她的家门。

大概九十来平的小家,不算太整洁,但起码整体上收拾得还过得去。

沙发上扔着几件小孩子的衣物,茶几上的奶瓶里还有孩子没能喝完的奶粉。

明笙视线一转,脱了鞋,兴奋地冲了过去。

夏新雨那才六个月的儿子元元已经能坐了,小小肉肉的一团,正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流着口水懵懵地看着她这个陌生阿姨。

明笙心都化了。

走过去一把抱起小家伙,姿势不算太熟练,不过她在巴黎的华人邻居去年刚生了一个小宝宝,有时太太实在忙不过来,会在周末很抱歉地敲门,请她帮忙看顾一下宝宝。

明笙也是从抱过那个小宝宝开始,喜欢上肉乎乎的小朋友。

“宝宝,我是姨姨哦,姨姨给你带礼物了。”

小朋友不认识她,有些抗拒,她软声细语地哄。

夏新雨沉默站在一边,落寞又疏离:“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回来一段日子了,工作太忙,这几天才稍微有点空闲。”

明笙将小朋友交回到她手上,“结婚生娃,怎么不跟我说?”

两人在微信上已经有三年没有聊过天,上一回聊天还是明笙软磨硬泡,从舅舅手里要回了五十万,将钱转给了夏新雨,请求她将这笔钱转交给傅西洲。

夏新雨去了Bro,也见到了傅西洲。

听说来意后他不发一言地就收下了那笔钱,只是那阴恻恻的看她像在看阴沟老鼠的目光,让她很不好受。

后来夏新雨还在微信里跟明笙发牢骚,发誓以后再也不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

再后来就没了联系。

明笙只是在和明慷不多的电话联系中隐约知道,夏新雨搭上了一个傅远集团的部门总监,结婚后没几个月孩子生下来了,这婚怎么结的,大抵能拼凑出一个大概的故事。

“有什么好说的。”

夏新雨抱着儿子,脸色不太自然,“我跟你的人生,能一样吗?”

明笙有点想念那一年坐在清城大学对面喝奶茶的夏新雨,唇角上翘,谈笑间哪怕都是精明算计,也洒脱直白,那时她勉强算是个好女孩。

并不是像现在这样。

被一段烂掉的婚姻困在其中,别人不拉她一把,她身在泥泞之中,也不想出来。

明笙有些生气,“只要你改变靠男人的思想,你和我的人生就没有高低区分。”

夏新雨表情紧紧绷着,分明委屈:“你有学历有脸蛋,我有什么?我不靠男人,我能住上这样的房子,能养活孩子吗?”

两人在客厅争执,这时卧室那边有了一点动静,随后门开,走出来一个男人。

三十岁上下,浓眉大眼,相貌堂堂,穿着也时尚得体。

仅凭长相,很难相信这

是个渣男。

夏新雨的丈夫刘天。

开门见到家里站着一个明艳大美人,刘天愣了愣,浮起笑脸,用眼神询问妻子:“这位美女是?”

夏新雨当然知道他色心又起,脸色难看地别过脸:“我姐妹,你别打她主意。”

当着外人,这对夫妻已经处得这般紧张。

连演戏都懒得做了。

明笙对刘天这人初始印象差到极点,心想夏新雨怎么找了这么个虚浮的男人,同样冷声:“我是新雨姐姐,刚从巴黎回来。”

她猛地抓过夏新雨的手腕,将她衣袖往上一撸,露出一大块的乌青伤口。

“刘先生,我妹妹的伤是怎么回事?”

刘天见她来势汹汹,就算是再美的美女,只要是夏新雨家的,就倒胃口。

都是一丘之貉,谁知道这女人是什么货色。

多半跟她妹妹一样,都是靠着爬男人床,搞大肚子求上位的贱.货。

“她自己做家务伤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刘天长得人模狗样,一开口便是无赖态度,完全否认自己曾对妻子动手。

他挽起衬衫袖子到手肘处,到镜前照了照,捋了捋油亮的短发,抓起一瓶香水往颈后、腋下喷了喷,随后取了车钥匙,朝门口走。

“我走了。”他头也不回道。

全程没有看过一眼可爱的儿子。

客厅重归宁静。

夏新雨却在这时爆发了,她猛地甩开明笙的手,抱着儿子情绪激动地叫道:“谁要你多管闲事了!你走!我过得很好,好得不得了,用不着你猫哭耗子假慈悲。”

“你过得好不好,你自己最清楚。”

明笙平静地看着她歇斯底里,“你以为你的闲事我真爱管吗?我若是不管闲事,我猫哭耗子假慈悲,今天我压根就不会来这一趟,我的日子清净得不得了,我何必看着你糟践自己好好的人生,给我自己添堵。”

她霸气外露指着门口:“这种打女人的垃圾你还要留着他一辈子?夏新雨你的骨气呢?你照过镜子没有?以前那个连在床上打游戏都要化好妆的女孩子去哪儿了?死了吗?”

夏新雨拧着脸回避她一连串的诘问,只是气焰弱了很多。

“都已经这样了,还提从前做什么。”

她把儿子元元放到羊毛瘫上,坐下,面目疲累,就连头发都毛糙,发尾枯黄。

总之糟糕的婚姻,再加上独自育儿,令她状态非常差。

明笙不请自来地坐下,好一阵无语。

“不想离婚吗?”她问。

夏新雨面上划过苦涩:“怎么不想?让你三天两头被打,被小三发羞辱的床上艳照,你能受得了?”

“受不了就离,陷在这样的婚姻里,你会枯萎的。”

“早就枯萎了。”

夏新雨仰面,眼眶中泪水涟涟,又显出一分少女时期的倔强不服气,“可是我不甘心。”

“我

不甘心给这对狗男女腾位置,这房子也花了我好多钱,大到设计图小到花瓶壁画,全是我费心思倒腾来的,房子花的是他的钱,但熬心血的是我。”

她狠狠擦去眼泪:“我受够寄人篱下了,好不容易有个自己的家,难道又要我搬出去?去跟我妈挤一道吗?搬哪儿不是过糟心日子,我才不搬。”

“你以前的气性呢?”明笙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都被男人欺负到这种地步了,这种婚姻是要吃人的,你住这里一天,你就精气神就被消耗一天,你不考虑自己,也要为孩子想想。”

“反正我就是烂泥扶不上墙了。”

夏新雨吸着鼻子,完全自暴自弃,“小三急着想要他离婚,我就不同意,我耗死这对狗男女,等哪天我出够了这口恶气,我再想离婚的事。”

明笙劝不动魔障的夏新雨,铩羽而归。

临走时夏新雨好歹说了一句客套话:“今天没收拾,收拾好了来家里吃饭。”

明笙正窝火,不给面子:“等你离婚了我就来,否则免谈。”

两姐妹不欢而散。

她懒得再管夏新雨,心想随她去了。

古人说得好,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她过自己清净日子不好吗?干嘛要为这种没脑子的女人惹得一身腥。

没想到三天后,她刚下班,接到夏新雨的电话。

“你能不能过来帮我管下元元?”她在电话里硬梆梆说,“我出去有点事。”

明笙匆忙赶过去。

客厅里元元正在哭闹,夏新雨穿着一新,化了精致淡妆,她技术好,一化妆就完全变了一个人,颜值大涨,清秀娇人。

在厚厚粉底的掩盖下,明笙再找不到几天前她的憔悴萎靡。

明笙抱着元元哄,看她在卧室客厅里里外外的进出,哼着轻盈的调子,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你现在收入不错吧?”

夏新雨不经意地问,又瞅一眼她的新款香奈儿包,“这包你自己买的?没靠男人?”

明笙还窝火,一点不给面子,“靠男人,那我还奋斗个什么劲。”

“能站直,我就不想躺着,等哪天躺废,这辈子也就真完了。”

她说话直白,已经完全不考虑夏新雨的自尊心。

以前三句不合两人就要拌嘴,夏新雨今天竟然很平静,将垂在脸颊边的几根头发捋到耳后,轻飘飘说:“我元元有个这样靠谱的姨妈,我也就放心了。”

“那就拜托了。”

她背着一个LV托特包,出门前转身,轻轻巧巧看明笙和元元一眼,“我去去就回。”

她走了,客厅里只剩明笙和元元。

明笙心头那股怪异感挥之不去,想起夏新雨总是在房中进进出出,遂推开房门。

她猛地一怔。

卧室内,一片狼藉,所有的东西都不在原位,能摔的东西都摔了,就连天花板上的顶灯都碎了,掉落一地的碎玻璃渣。

她急急忙忙推开卫生间的门。

地上的血印呈一只脚的形状,脚掌不大。

是夏新雨的脚!

明笙大脑空白一瞬后,命令自己马上镇定。

她想起夏新雨走时穿着高领薄衫,这两天的天气有点反常闷热,完全没必要穿这么高的领子。

夏新雨临走前在厨房待了一阵。

还有,她临走前说的那番话。

问了她的收入,那句“我元元有个这样靠谱的姨妈,我也就放心了”,更是莫名其妙。

夏新雨这么心高气傲的女人,什么时候承认过和她是姐妹?

明笙看了一眼怀里乖巧吸着奶.嘴的元元,想通的霎那,几乎是五雷轰顶。

夏新雨该不会,要出门做傻事吧?

她心急火燎地抱着元元就出门,捏着手机就跑,连沙发上自己的包都来不及拿。

抱着一个十几斤的奶娃娃,明笙踩着高跟鞋狂奔。

好在这几年没有白锻炼,跑到小区门口时,正好看见夏新雨上了一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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