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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第三世(嘉佑帝x戚皇后的篇幅 慎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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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前,山东兖州大旱,境内火伞高张、焦金流石, 曾经的肥田沃土被烤得寸寸龟裂。

长期缺水断粮之下, 良民被逼成了流民,四处抢食。

灾情严重的地方, 甚至有人易子相食。

徐馥往他怀里塞了一袋儿馒头,将他扔进那群流民里。

“砚儿,去吧。去了你才知晓, 人为何不能心软, 不能仁慈。”

徐馥笑着,面上的笑意温柔且怜悯。她长手一推,毫不留情地将他从马车里推下。

“嘭”的一声——

干涸的地面扬起一阵沙土,他砸入尘土的瞬间,四周立即涌来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民,映入眼帘的那片清澈天空顷刻间便被一只只枯瘦乌黑的手遮挡住。

那时他只有七岁, 在一群饿得两眼发绿的难民里,不仅他怀里的馒头是食物, 他也是。

他已经忘了自己跑了多久。

绣着如意金丝云纹的鞋早就跑烂, 他光秃秃的脚底血迹斑斑, 被炙热的地面烫出一个个血泡。

他往密林里跑,风声猎猎而过, 灌入他嘴里的风就像火里烤过的细刃, 在他喉头割出一片腥甜。

林子外围的树倒了一大片, 树叶、树根全都成了流民裹饥的食物。

他只能往有猛兽出没的林子深处跑。

顾长晋对密林天生有一种归属感。

幼时父亲背着他上山打猎, 曾谆谆教他如何在山林里狩猎,又如何藏起自己的踪迹。

“岁官儿,脚要轻,手要稳,心,不能慌。”

“记住,永远都不要把你的弱点暴露出来。”

“一旦暴露,你便狩不成猎。反而是那些猛兽,会把你当做猎物,将你生吞活剥。”

密林内围的树还立着,一棵紧挨着一棵,父亲的话指引着他穿梭其中。很快他用力攀上树枝,轻身一跃便上了树。他迅速往上爬,将自己藏在一团阴影里。

那夜的月色如鎏银,密林深处有狼嚎声,密林外充斥着男人的怒吼声、女子的悲泣声,甚至是裂帛声。

他藏在树上,始终不敢闭眼。

三日后,徐馥将他接回马车,问他:“砚儿,姑母再问一次,那只獒犬的命,你可还要留?”

小少年一身血污,口唇干裂,长满血泡的脚汩汩流着血,一步一个血印子。

他抬眼望着徐馥,面无表情道:“不留了。”

徐馥缓缓笑开,拿帕子温柔擦拭他被细枝碎石刮破的脸,欣慰道:“好,回去后,你亲手杀了它。”

那只獒犬叫阿追,是伴着顾长晋长大的伙伴。

顾长晋抿紧了唇,一颗心直直地往下沉,如堕冰窖。

可身体却是滚烫的炙热的,好似头顶那烈阳透过他血肉模糊的伤口,往他的四肢百骸点起了一把燎原的火。

此时的刑部大牢里,那熟悉的火燎之感再次袭来。

不是不疼的,他想。

顾长晋弯腰低身,双手稳稳托起金氏,温声道:“你无需谢本官,本官不过是秉公办案,断担不起你这一声谢。你,且再等等。”

等什么他没说,可金氏明白。

妇人张了张嘴,干涸的眼涌出了泪。

“民,民妇…等着,”她絮絮地说,像是想起什么,又道:“民妇——”

出口的每一个字变得那样艰难,可金氏依旧慢慢地把余下的话从舌尖推了出来:“不曾,认…过…罪。”

她不曾认过罪。

从不曾。

认罪了,她会死,鹂儿一辈子都逃不开那人。

她受再大的罪也不肯松口,是那些人捏起她缺甲少肉的拇指画了押。

恩公为她伸冤,她不能让他以为她曾认过罪。

她要让恩公知道,他救的这人,不曾认过罪,到死都不曾!

金氏被泪水淹没的眼始终望着顾长晋。

顾长晋缓缓颔首,郑重道:“我知道,你从不曾认过罪。”

……

狱中过道狭长逼仄,顾长晋从里行出,大门推开的瞬间,薄薄的曦光如水般涌入。

狱里狱外,俨然是天上地下两个人间。

谈肆元回眸望了望他,道:“既然非要来上值,那便随本官一同去审许鹂儿与金氏的案子。她们翻案的证据是你去昌平暗访得来的,整个刑部也就你最清楚这些证据。”

顾长晋在刑部忙了整整五日,常吉每日都给他送汤药送吃食。

九月初二,他亲手写下许鹂儿案定谳的判牍,这份判牍当天便被送进去大理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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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常吉、横平驱车来接,常吉忧心忡忡道:

“那大理寺卿是内阁那位首揆的门生,都察院那位左都御史又与司礼监的大掌印交好,这两位大人可会从中作梗?”

当初顾长晋一心要将许鹂儿的案子捅到嘉佑帝面前,便是因着大理寺、都察院、司礼监与内阁之间那层道不明说不清的关系。

刑部重审后,将判牍送往大理寺,大理寺只要拖上一两个月,把金氏拖死了,那这案子便彻彻底底盖棺定了论,再难翻案。

顾长晋闭眼道:“皇上盯着,不管是李蒙还是孟宗,都不敢护杨旭。”

李蒙与孟宗便是常吉方才嘴里提及的大理寺卿与左都御史。

常吉肩膀一松,“如此主子总算是没白忙活了!”

看了看顾长晋,又心疼道:“主子这几日都不曾好好歇息,今儿回去好生睡一觉罢。”

顾长晋的确是许久不曾好好睡过了,心口闷闷的,大抵是内伤又复发。

回到书房,他简单梳洗后便在榻上躺下。

然而,睡了不到半个时辰,忽然一片亮光刺入眼帘,他下意识缩了下眼皮,紧接着便用力地睁开了眼。

入目是满屋明晃晃的光,光里立着个少女。

她正低着头,拿着调羹慢慢搅着瓷碗里乌黑浓稠的药。

“郎君的药已经不烫了。”她侧过身,笑意盈然地捧着个青底白花的药碗,“郎君在刑部忙了那么多日,喝了药便早点歇吧。”

柔胰似软玉,比那青花瓷碗上的白玉兰还要美。

顾长晋目光往上挪,对上她那双潋滟的桃花眸,也不知为何,竟乖乖地接过那药碗将药喝尽。

然而药入口时,他却觉着奇怪。

总觉得此时此刻她不该在这,他也不需要喝药。

正欲深思,手上忽然一轻,那姑娘拿走了他手里的空碗,又给他递来块蜜饯。

“郎君吃块蜜饯甜甜嘴吧。”

顾长晋吃药从不怕苦,也从不爱吃那甜甜腻腻的蜜饯。

他心里起了丝不耐,却还是不动声色地接过那蜜饯填进嘴里,想着早些吃完她便能早些离开书房。

她的确是准备离开书房了的,收拾好药碗,温言叮嘱了两句便提步往门口去。

然而离那扇木门尚有一步之遥时,她忽又停下了步子,微微侧身,问他:“郎君因何难受?”

顾长晋微怔,再次抬起眼,细细瞧她。

他知她生得美,可与她成亲半月有余,他从不曾认认真真看过她。于他而言,她只是徐馥强塞给他的人,与陌生人无异。

他弄不清徐馥的用意,只能不远不近地冷着

她。

好在她不是那等骄纵烦人的性子,他虽不喜她,但十分满意她的规矩。

可眼下,当她问出那句“郎君因何难受”,那便是越矩了。

顾长晋心底的不耐俨然到了极点。

金氏死了,他的确是难受。

可他的这点子难受便是连自小在身边伺候的常吉、横平都瞧不出来,她凭什么看出来?

他微后仰,后脑枕着椅背,用淡漠的目光一寸一寸梭巡她的脸。

从细长的眉、清润的眸到花瓣般柔软的唇,仿佛是头一回认认真真看这个人生的什么模样,连她耳垂里那颗小而淡的胭脂痣都不放过。

他承认,这位容家姑娘的确是如娇花般惹人怜爱的大美人。

可这样一个养在深闺里的娇花,她又能懂什么呢?

不过一个锦衣玉食、自幼不曾受过苦的闺阁千金罢了,成日里忧愁的大抵就是花落了多少,明儿是不是个好天,喜欢的簪子、绸缎买不到了这般琐碎无聊的事。

她可曾见过人吃人的惨状?

可曾试过被人推入一群豺狼虎豹里?

又可曾……

亲手把刀扎入同伴的脖颈?

他知她喜欢他,她那双清润潋滟的眸子从不曾掩藏她对他的喜欢。

可她喜欢他什么?这具皮囊么?

还是他少年状元郎的虚名?

又抑或是他不畏权贵、舍身为民的所谓壮举?

她可知,真正的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顾长晋对她的喜欢嗤之以鼻。

看出她对他的担忧,他冷眼旁观着,那句“夫人又懂什么”已然到了嘴边。

可就在这时,他的心狠狠一缩,而后便像是有了自己的意识一般,疯狂跳动,仿佛下一瞬便要炸裂。

这熟悉的心悸令他面色一冷。

顾长晋豁然站起身,抬起眼,环视着这间熟悉的屋子,忽地眸光一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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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

他又入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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