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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4 章

阿黑缓慢地行走着,沈灵韵与霍风华的身体也随着马匹走动缓缓摆动,好一会,这个令人沉醉又着迷的吻才结束。

结束亲吻的两人紧紧靠在一起,感受着彼此的心跳与略微急促的呼吸。

当马走到湖泊边低头吃草时,两人的状态才打破。

“下去走走?”

霍风华征求沈灵韵的意见。

“好。”

沈灵韵看着眼前的美景,对于下马走走一点不抵触。

“这片马场拥有最优质的草与水源,最开始拿这片地的时候很不容易,比别人报价高了三倍才拿下来。”霍风华扶沈灵韵下马后,一边牵着沈灵韵的手往湖泊边走,一边说起马场的事。

“他们应该还是没想到这么马场能产出这么好的马,现在肯定很后悔。”沈灵韵笑了起来。

霍风华这块土地购买得早,那时候拿地是永久权,也就是说自从这块土地因为纯血马出名后,很多人都在觊觎这块土地。

说不定劳森对他们的为难也有巨大的利益在里面。

“这里我经营了十年,十年来,随着产出马的质量越来越好,不少人眼红不已,很多人捧着钱想入股。”霍风华拍了拍贴过来的阿黑,给对方解了缰绳让其去一旁吃草,他才再次牵着沈灵韵往前走。

眼前有片小树林,里面有栋小木屋,他以前偶尔会在这里过夜。

屋里各种东西都有,住两天都没有问题。

马靴踩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沈灵韵能感觉到草地的顺滑,这让她想到了滑草。

“珍妮公主跟我约好过几天一起去狩猎。”

沈灵韵走着走着,感觉到了骑马的后遗症,调皮地跳到霍风华的背上,虽然她已经能看到树林里的小木屋,还是懒得自己走。

霍风华原本就宠沈灵韵,沈灵韵愿意让他背,他乐意至极。

把人背在背上,大踏步进入林中。

小树林里的树木并不繁盛,也不密集,可以看出应该经常修剪,一点都没有影响视线,一眼看去,能看清楚树林里的情况。

站在树林里,视线也能不受影响地看清楚外界。

“原木修建的小屋,是不是里面也没有什么现代化东西?”沈灵韵在霍风华背上看清楚小木屋的样子,很是喜欢。

整个屋子修建得很北欧。

尖顶平层,加上周围自然的环境,很漂亮。

霍风华一边留意木屋的情况一边回答沈灵韵,“不,里面很现代,因为我喜欢睡得舒服,也喜欢简单点,我是来休息的,不是来锻炼我的生存能力。”

沈灵韵大笑起来,一双胳膊搂紧了霍风华的脖子。

小嘴在对方耳垂边亲了亲,“我也喜欢睡得舒服,不喜欢吃苦。”有条件当然要让自己过得更舒服,有条件还让自己吃苦,那是脑子有病。

“知道我要来,木屋应该是整理过了。”

霍风华脚上的马

靴踩在地面的落叶上,传来阵阵轻响。

木屋经过打扫,小树林里却是没有的。

六月虽说这个季节的树叶不怎么掉,但偶尔也是会落上几片,没有人清扫,干枯后的树叶踩在上面会发出清脆的声音。

偶尔还能听到枯枝踩断后的咔嚓声。

“我们到了。”

霍风华站在木屋前把沈灵韵放下。

沈灵韵没有闻到腐朽的味道,只有草木清香,对于眼前的小木屋,很喜欢。

打开门,果然如霍风华说的那样,非常现代的装修风格,而且里面的设施还很齐全,除了有宽大的卧室,还配置得有开放式的厨房。

“懒得出去的时候,我会自己煮点东西吃。”

霍风华说话间打开了冰箱,冰箱里塞满了早上才准备的肉类、蔬菜、水果。

“今天晚上不回去了。”沈灵韵从卫生间里出来,她刚刚居然在主卧里看到了宽大的卫生间,而且卫生间里所有设施一应俱全。

这里能亲近自然,又有吃的,还能洗漱,难得处于这种环境下的她有了留下来的打算。

“我打电话跟文赋他们说一声。”

霍风华拿起了电话。

自己的地盘,当然是什么都按照自己的喜欢来布置,电话也是不必可少配置品。

齐文赋与罗容良此时还在马场里肆意纵马,肯定是收不到消息的,不过马场那边的管事会在齐文赋他们回去后转告霍风华的话。

“我们去林子里采蘑菇。”

沈灵韵挽起一个小竹篓,兴致勃勃,刚刚她已经看到树林里有不少蘑菇,此时见竹篓也准备得有,有了纵情野趣的想法。

“好。”

霍风华去卧室收拾出一个地垫,又带了一些水果与面包,才出门。

两人今天穿的都是骑装,一身简洁,不管是采蘑菇,还是捡拾枯枝木柴,都很方便。

“这种蘑菇能吃,这种不能。”

蹲在地上,霍风华耐心教沈灵韵怎么辨识蘑菇,这里有山有水,空气偏湿润,林子与草甸子上随处都能见到涨势很好的蘑菇。

就是得分辨好哪种能吃,哪种不能吃。

霍风华在这里经营了十年,早就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哪种蘑菇能吃,哪种不能吃,他也深谙,教起沈灵韵来,不仅架势十足,信心也十足。

沈灵韵虚心好学,认真听取霍风华的教学。

然后两人在林子里钻了一个多小时,得了一篓新鲜蘑菇,中途两人还坐在地垫上吃了水果,啃了面包,过得像是郊游一样。

当他们满载而归时,还没走到木屋门口,就看到了提着肉来的齐文赋、罗容良,狄蕾。

这三人之前没有追上霍风华后,也就不追了,相互之间赛了半个小时的马,回程途中撞到有当地人狩猎回来,看到新鲜的鹿肉,就买了一大块。

回到庄园,听说霍风华今天晚上不回来,齐文赋就猜到霍风华他们在哪。

想了想,三人提着鹿肉就来了。

刚出了美的尔家族的事,对于霍风华与沈灵韵的安全,三人还是不放心,明知道可能会打扰到霍风华两人的二人世界,他们还是来了。

果然,还没到木屋,他们就见到了霍风华的阿黑。

跟阿黑打招呼,阿黑尾巴一甩,一点没搭理就跑没了影,只留下一点不尴尬的齐文赋与罗容良,还有略微尴尬的狄蕾。

三人接着走,直到木屋前才停下。

就在几人犹豫着要不要敲门时,身后传来的动静,一回头,就看到了提着一篓蘑菇的霍风华与沈灵韵。

“烤鹿肉配最新鲜的蘑菇汤,绝对是人间美味。”

齐文赋笑嘻嘻地扬了扬手里的鹿肉,代表他们可不是空手而来。

霍风华猜到几人为什么而来,没有反感,反而反省起自己的错误。

他光想着马场是自己的地盘,肯定很安全,就放松了警惕,他没想过这里就算再安全,也不是完全包围起来的,要是真的有人想图谋不轨,完全可以摸进来。

“进屋吧。”

霍风华没有说什么自责的话,而是开口邀请。

齐文赋跟罗容良都松了一口气,狄蕾也赶紧跟着进屋。

木屋不算大,但该有的区域都有,几人坐在宽大的客厅里收拾鹿肉与蘑菇,心情都很不错。

“嫂子,屋里有猎-枪,等吃完晚饭,让华哥教你开枪,这片马场周边的高山上不仅有狐狸,还有棕熊,狼,一定要会用枪才行。”

齐文赋一边腌制鹿肉,一边跟沈灵韵说话。

其实他早就想教沈灵韵用枪了,霍琼华他都教了,他更希望沈灵韵也会用,用枪,不存在伤人,而是自保,沈灵韵要是能自保,霍风华他们也就不用畏首畏尾。

“有猎-枪?”

沈灵韵兴奋地看向霍风华。

“有。”霍风华跟沈灵韵留在木屋,他确实有想教沈灵韵用猎-枪的意思,过几天珍妮公主要来狩猎,沈灵韵不会使用猎-枪是不行的。

结果还没等到他开口,齐文赋这小子就破坏了他的计划。

冷厉的眼神扫过无知无觉的齐文赋。

忙着给鹿肉做腌制按摩的齐文赋没有接受到霍风华的视线,还在乐呵呵跟沈灵韵说话,他早就把沈灵韵当作亲嫂子对待。

亲得很。

沈灵韵听着齐文赋与罗容良说这片马场的趣事,兴致很高昂,也就没有留意到霍风华的视线,唯有狄蕾注意到,但狄蕾并没有提醒。

跟沈灵韵几人相处越久,狄蕾就越明白眼前几人的感情。

别看霍风华现在是嫌弃齐文赋没眼力劲,但齐文赋真要遇到什么事,霍风华一定会第一个挺身相救。

木屋里热热闹闹,木屋外冷冷清清。

一顿丰盛的晚饭绝对会耗时不少,主要是鹿肉的烤制除了腌制时间长,烤的时间也不能短。

在这期间,霍风华带着

沈灵韵出门了。

两人扛着猎-枪。

猎-枪是Y国本土产,双管的,很漂亮,保养得也得宜。

沈灵韵一上手就非常喜欢。

霍风华在林中选了一块开阔的地势教沈灵韵。

标好靶子,霍风华开始教沈灵韵怎么用枪,开枪很简单,难就难在准头。

要想把握好准头,不仅需要大量练习,还需要对准星的把握,霍风华讲解得很细致,甚至在降解完后,手把手起教沈灵韵。

感受着身后宽大身躯的温度,沈灵韵学得很用心。

前世的她虽然有基础,但枪与枪是不同的,也会影响准头,何况她已经很久没有用过猎-枪,在霍风华亲自示范教导下,她缓缓扣下了扳机。

射出第一颗子-弹。

有些人天生感应就灵敏,沈灵韵就算很久没有摸枪,第一枪还是收获了不小的成就,打入靶子,不过没有在中心位置。

这样就得需要大量练习。

“有基础?”霍风华拥在沈灵韵身后,敏锐地察觉到沈灵韵对枪的熟悉,有基础的人跟第一次摸枪的人是有区别的。

“嗯,练习过,还过得去。”

沈灵韵没有谦虚,承认自己有基础。

一听沈灵韵有基础,霍风华就知道自己可以放手了,不过放手前,他还是亲了亲沈灵韵的脸颊,才爬起身,走向一旁监督。

枪声零散地响起,不密集,但也没有消停。

半个小时后,霍风华阻止沈灵韵再开枪,练习这么久,固定靶已经打得很不错,再打下去,一时半会也不会得到长足的进步,还不如明天再练。

“回去,明天练习活动靶。”

霍风华搀扶沈灵韵起身。

趴在地上半个多小时,就算垫得有地垫,对于女性也不怎么友好,霍风华把沈灵韵抱了起来。

“活动靶,得狩猎吧?”沈灵韵安心让霍风华给自己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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