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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

【那是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一身银河帝国笔挺的白色军服,长筒军靴上的银扣子锃亮,军帽上镶着一枚带双头鹰图案的金色军徽,银发下是一双紫水晶般的眼眸。他的肌肤失血般的苍白,手是白的,连眼睫都是霜白的,双唇却如新酿的葡萄酒一样红。美丽如花,锋利如刀。】

【时隔十二年,他再一次见到海因茨,却恍如隔世。】

【海因茨的脸蛋酷似他的母亲海伦夫人,他从母亲身上继承到无与伦比的美貌。十五岁的海因茨曾经和朋友穿过翡冷翠的广场,朋友惊奇地发现,海因茨走过的地方,广场上的人都发自本能地回头去看他,妙龄的少男少女,喂鸽子的老人,年幼的卖花女童……甚至连狗都要对他吐出舌头。】

【十八岁的成人礼上,在帝国贵族们的翘首以盼中,海因茨挽着女伴在万众瞩目中登场,他那完美无暇的面容,再加上骨子里的傲气,让他呈现出一种无与伦比的青春之美。】

【他走上前,所有人都为他让一条道路,犹如摩西分红海。】

【他在二十出头成为银河帝国的元帅,有人说他能得到如今的地位,是因为美貌得到利奥三世的宠幸,同时也是伊琳娜皇后的秘密情人,他将宫廷变成一个充斥交媾,乱伦,婚外情的不洁之地,比文艺复兴时代还要淫乱和下流。】

【但不可否认的是,海因茨身上有一种令人目眩的魅力,他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人物,美貌值得用灵魂作为交换。】

林琅手里拿着《金色的传说》的剧本,他几乎是屏住呼吸把男二海因茨出场的这段描写细细读完,良久才意犹未尽地缓缓吐气。

小说里“海因茨”的美貌太有画面感和冲击力,让林琅不禁想起和周济慈的初遇,周济慈带给他的冲击力并不比“海因茨”带来的要少。

裴律很少在小说里大篇幅地进行外貌描写,但在《金色的传说》里,他却一反常态,从男主的角度,用大段大段的文字刻画男二“海因茨”的美貌。

他的书粉纷纷惊呼:我艹,有男同。

这个角色对演员是极具诱惑力的,林琅对裴律说:“我想要海因茨这个角色。”

激烈的活动后,裴律正瘫在黑丝绒的床单上缓气,听到林琅的要求,他刻薄地冷笑道:“你人长得丑,想的倒挺美的。你也不拿镜子照照,庸脂俗粉,凭你也配?”

林琅被他刺得恼羞成怒,阴阳怪气道:“我长得丑,但我男朋友可是个大帅哥。我和他夜夜洞房,美不死我,你知道我们有多爽吗?”

能混娱乐圈,林琅怎么也不能说长得丑,他五官细致,眉目清秀,还有个可爱的梨涡,看上去比实际年纪要小,身上迸发着青春的活力和热情。

但在俊男美女扎堆的娱乐圈,他这样的容色也不过是过江之鲤,无甚稀奇。

裴律从来都看不上林琅,这傻叉能和学长夜夜笙歌,居然还要出轨,简直没天理。

于是,裴律毫不客气地把林琅当做一个媒介,用来感受学长身上的味道。

有时候林琅刚和周济慈过夜,第二天早上裴律就会把他叫来,甚至反复叮嘱他不要清洗。

两人在一起时,裴律甚至根本就做不到,他本来就不喜欢男人,和林琅在一起时,他需要先吃药,再把林琅的脸用被子蒙住,然后自己在脑海里想象学长的脸,努力使自己支棱起来。

在药物和心理的双重作用下,他才能艰难地完成这项活动。

面对林琅的挑衅,裴律那张俊俏的脸蛋微微扭曲,他拔高声线道:“闭嘴,贱人。”

裴律刚要起身,却因为身上的酸软,无力跌回松软的被褥里,他心里愤愤然:上位者的工作果然不是人做的。

林琅还在喋喋不休:“你不会想反悔吧?我昧着良心背叛我男朋友,可不是想被你白嫖的。”

他接受裴律的潜规则就是想拿角色而已,凭心而论,他其实也相当瞧不上裴律。

这傻叉疯狂地迷恋周济慈,但却连接近周济慈都不敢,别人有他这样的权势和地位,早就威逼利诱,强取豪夺了,结果这傻叉却只敢躲在在角落阴暗地爬行。

他背着老公找林琅睡觉,也只是想间接感受周济慈身上的味道。

这简直不是碳基生物能整出的活,果然搞文艺的都是一群神经病。

听他谈及学长,裴律的火气噌地一下冒起来,冷笑道:“背着正派男友和我偷情,你看起去好像很得意?”

林琅反唇相讥:“五十步笑百步,你也不遑多让让。我们刚才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你老公和我男朋友就在下面打牌呢。你老公知道我们这么爽吗?”

裴律大声道:“我一点也不爽!”

房间里突然变得极其安静,两人之间达成诡异的沉默。

一会儿后,裴律把头埋入松软的枕头里,气息微微道:“除去男主和男二,其他角色随便你选,你想演女主都行。选完赶紧滚,看到你这张脸就烦。”

林琅得意地轻哼一声,开始挑选角色,同时用余光偷瞄裴律。

能让江恕为他放弃一片森林,裴律当然也有一副不错的皮囊。

他裹在黑色天鹅绒的被褥里,皮肤很白,却不是周济慈那种没有血色的苍白,而是玉石般温润的质感。此时,他俊俏的脸蛋上黯然神伤,直教人怜惜。

仔细算来,裴律的前半生也算圆满,他家境富裕,父母都是高知分子,一路升入高校,后来又保送到英国留学。

回国后,江恕这样的天之骄子主动追求他,甚至非他不娶,闹得外人看了不少笑话。

裴律不喜欢男人是真的,但也是个实打实的利己主义者,抵挡不住跨越阶级的诱惑。

和江恕结婚后,裴律转行成为一名导演,有江恕兜底,他有足够的试错成本,不到三年就成为文艺界炙手可热的新人导演,事业到达巅峰。

当然,也不是说他完全不爱江恕,但就像张爱玲的那句话,他也有自己的红玫瑰和白玫瑰。

周济慈便成为那抹可望不可即的白月光,是他唯一的意难平。

这点意难平在再次见到周济慈时,几乎变成一种执念,这点执念甚至让他敢背叛江恕。

但是,裴律还是觉得不够,觉得不满足。

林琅不慌不忙地挑选角色,他看向累得像条狗的裴律,出言嘲讽道:“啧啧啧,你不行啊,济慈很厉害的,你这虚得很啊。”

他原本是想讽刺裴律,谁知裴律听他这么一说,突然张开疲倦的双眼,两眼中射出一道精光。

就当林琅被他阴沉沉的眼神看得有些心里发毛时,就听到裴律幽幽道:“学长怎么把你弄得要死要活的?详细讲讲,我加钱。”

林琅表情扭曲:这傻叉是不是有绿帽癖?

他似笑非笑道:“你要是好奇你怎么不自己试试?”

裴律神色郁郁,他抱着松软的被褥久久不言,良久才语气晦涩道:“学长是个忠贞的人,他绝不会指染有家室的人,我也不会和我老公离婚。”

林琅对“忠贞”这个描述非常满意,他语气轻快道:“反正我昨晚跟他提起你时,他说他根本不记得你这个学弟。”

裴律抿唇,神色愈发黯然,他不禁地回想起和学长初见的场景。

他是去学院的戏剧社看演出时,第一次见到学长。

学院的戏剧社每周都有改编的戏剧演出,那周的剧目是《亚瑟王》。

裴律被好友拉去看戏时本来还有些不耐烦,因为《亚瑟王》的故事太烂大街,再怎么改编也很俗套。

他自己也是个文艺青年,那个时候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地投稿,文人相轻是一种常态,他对戏剧社的编剧不太瞧得上眼。

因为好友扮演《亚瑟王》里的莫德雷德,裴律作为“家属”,也能够去后台候场。

正当他百无聊赖地在后台等待时,有个年轻男人从更衣间走出来。

男人长发披垂,光艳可鉴,穿着很有宗教仪式感的华丽法袍,外袍上缀满巴拉斯红宝石,领口和衣摆都镶有金丝边,戴着一顶类似教皇三重冕的金色法冠。

从服装上看,裴律判断出他扮演的应该是“梅林”。

看到后台有陌生人,男人先是一愣,然后微笑着搭话道:“你是演员还是观众?”

他纤长的睫羽微微垂着,姿态稍显随意地整理着长发,白皙的手指从密密丛丛的发丝间穿过,却仿佛是从云霞间穿过一般,美不胜收。

他的眼眸像紫罗兰井水,在这样的眼神注视下,裴律有些紧张,隐约觉得心底有什么东西被唤醒了。

正当裴律想接话时,更衣室内却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亲爱的,你在和谁说话?你进来帮我一下。”

男人有些歉意地对裴律笑了一声,转身走进更衣间。

因为这个“梅林”,原本不感兴趣的裴律突然开始期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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