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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大虾奶酪法棍三明治

温崇月想要和夏皎分享的有趣事, 当然不是和淮黑猪的老乡进行友好的切磋。

而是多年前和他一起办辅导机构的朋友忽然致电,告诉温崇月,找到了当时温崇月带课班级学生的一些试卷作业存档。

其中就有夏皎的。

夏皎呆住了:“这么长时间了, 怎么还留着?”

“没办法,”温崇月叹气,“李联是个收集控。”

李联,就是当初和温崇月一块办辅导机构的合作伙伴,夏皎听过他讲写作课,对他的印象就是瘦瘦高高、戴黑框眼镜的洁癖狂。

他一般不会坐下, 每天上课的第一件事就是掏出消毒湿巾, 将讲台反复擦上五遍,才会轻轻地放下自己的书。

重度收集控的李联有两套房子,不住人,专门用来做仓库,用来分门别类地放置他所有的“纪念品”。

他认为这些都是他这一生留下的痕迹,万一今后他飞黄腾达, 成了名人, 这些东西可是都能直接进博物馆的。

夏皎并不觉着这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 如今她已经忘掉自己当时写的英文作文会是什么。

不过能够想象到,一定非常羞耻。

夏皎曾经在整理房间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语文作文, 当时被老师高度赞扬的内容, 放在现在就是回看都要昏厥过去的黑历史。

三天后, 温崇月收到李联寄来的夏皎作业和试卷存档。

事实上, 温崇月对夏皎的印象已经淡到如水,假使不是夏皎主动提起, 他早就忘记自己曾经教过她, 更不要说夏皎提到的下雨天送她回去这件小事。

温崇月的记忆力并不算差, 只是这种细枝末节的东西,不会给他留下深刻印象。隔着多年光阴回望过去,像是铅笔留下的痕迹,只剩下淡淡一团晕染。

教夏皎的时候,温崇月已经在读大学,性格也收敛了很多。

他年少时轻狂气盛,高中刚毕业那会,和朋友组过地下乐队,他是贝斯手,是乐队里性格最好(相对其他人而言),打架时话最不多的一个。地下乐队之间起冲突时,温崇月沉默地按着人的头狠狠往墙上砸。

后来没多久,乐队解散,温崇月读大学没多久,痴迷钻研技术,和几个同学组建团队做黑客。彼时红客联盟早已解散,网络环境监管也少,温崇月带着几个伙伴乘机飞来飞去参加一些比赛,团队里有同学经济困难,温崇月便包揽了整个团队参加比赛的花销——当然,这笔钱并不是伸手向温父要,都是温崇月自己赚的。

和朋友合伙开设假期的辅导机构就是温崇月的赚钱途径之一。

温崇月年少时跑的地方多,做过的事情也多。和其他温室里长大的富家子弟不同,父母失败的婚姻让温崇月提前感知到世界的利己主义和人性。

温崇月的物欲值并不高,不过乐于尝试其他享乐、略带有危险性的事物,他在斯图加特尝试过高空跳伞,也曾在福克斯挑战过冰川徒行,去阿拉斯加体验直升机滑雪,也和表弟一块儿考取帆船证,驾驶游艇出海。

在这些东西的刺激下,温崇月早就忘记了自己教过的学生。他更不会想到,顺手帮助的一个腼腆女学生,会在多年后成为他的结发妻子,他此生的伴侣,枕边人。

周六,夏皎回家探望父母,温崇月白日里去了户外攀岩,归来后拆开李联寄来的包裹,拿到妻子读书时候写的作业和当时一些零散照片。

难为李联花费心思找齐,温崇月打电话过去道谢,李联声音发坏:“行啊你老温,没想到你当时看上去为人师表的,居然找了自己学生当老婆。”

温崇月笑骂他:“贫嘴。”

都说字如其人,夏皎的英文字体写得规整,不出格,就是当时学生们都统一练的所...

谓“衡水体”。

毕竟是为了高考拿高分,整洁干净、易辨认为重,温崇月不会对字体下过多评价,他只是慢慢阅读着夏皎彼时写下的东西,尝试在回忆中拼凑出这个不擅长社交的女性。

当时的辅导班是小班制度,一个班级里的学生数量少。温崇月做事负责,都说潜移默化,他骨子里有点温父的平和从容,随着年龄增加而愈发凸显,授课也耐心。

下课时,来找温崇月问问题和倾诉烦恼的人不少,但夏皎从来没有来过。

李联还寄来了当时的照片,夏皎的位置就在窗边。彼时她骨头都没定型,要比现在更纤弱可怜的多,瞧着像伶仃无助的鸟,就算是合照也微微低着头,眼睛中是一种游离之外的茫然,像是无法融入族群的幼鹿,又如失了队伍的雏鸟。

温崇月捏着照片,想起夏皎在相亲时说过的话。

“有天晚上,我错过了车,您开车送我回了家。”

家中无人,窗外只有清风动枝,三钱月色越过玻璃入户,温崇月抚摸着膝上乖乖巧巧的温泉,终于从记忆中捕捉到一些残片。

他的确送过夏皎回家,不过也是看她可怜,班上的学生只有她是外地人,讲并不怎么标准的普通话,常常分不清“n”和“l”。同学们逗她讲刘奶奶和牛奶奶,夏皎讲不出,憋得脸红眼也红。

或许少年少女之间的玩笑并无恶意,但这应当给她带来切实伤害,温崇月从未见夏皎和人谈笑风生,在课余时间,她永远低着头看书,写作业,背影瘦弱纤细,像甩上去的一道墨点。

温崇月并不记得自己和她讲过什么话,一个沉默胆怯的学生会让老师的用词也变得谨慎。大约是一些鼓励的话,也仅仅是鼓励,不会伤害到学生敏感而脆弱的内心。

仅此而已。

小虾米钻进垃圾桶中,哪怕结束流浪生活,它也习惯性地去垃圾桶中翻一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猫重桶轻,摇摇晃晃地啪啦一声摔倒,声音惊起温崇月,他放下照片,若有所思。

那时候的温崇月的确未曾想过,自己会选择和顺手帮助的学生结婚。

夏皎也没有想过,自己会选择在苏州定居。

她长于江南水乡,习惯了接近一个月的梅雨天气,衣服只能烘干,到处潮哒哒、湿润润,呼吸的空气里似乎都含着缠缠绵绵的雨。夏皎原以为自己永远都会在江苏,但后来有了目标,辛苦读书,终于成功在心仪城市中读大学,在北方生活多年,这里没有梅雨,四季分明,冬天不再湿冷,还有踩上去暖热暖热的地板。只是“春脖子短”和偶尔有雾霾,夏皎努力适应了这个干燥、快节奏的城市。

再度回到梅雨中,夏皎也并未觉着不适。

大概感觉到舒适从来都不是城市,而是人。

花店里的有专门的员工用餐休息区域,也有微波炉。其他人大多选择点外卖,或者去附近的店里吃饭,夏皎不用,她有温崇月做好的便当。

温崇月选择的玻璃便当盒,可以直接放进微波炉叮一下,密封性也好,放到包中不用担心会将书也染上食物的味道,除了重一点外完全没有毛病。

大学看日剧,夏皎对其中妈妈为孩子准备的便当盒惊叹不已,没想到她上班后居然享受到这个待遇。

在前一天晚上,夏皎就会和温崇月一块用酸奶、蕃茄酱、蜂蜜和咖喱粉、酱油等调料腌制鸡肉。第二天,在夏皎还蒙着脑袋睡觉的时候,温崇月就已经起床,先用纸巾吸去鸡肉表层调料,再放进烤箱中烤。

温崇月喜欢为她准备的还有菌菇饭,用五常大米,混合了香菇、蟹味菇、白玉菇,吸足了芝麻和柴鱼的香味,每次加热后都会惹得同事赞叹。

当然,夏...

皎最喜欢的还是三明治,她简直是三明治的狂热爱好者,以前工作时候的早餐永远是三明治,方便快捷不脏手,吃完就可以丢入垃圾桶。

温崇月就变着花样做——最简单的蔬菜沼三明治搭配烟熏三文鱼,奶酪渍物法棍三明治中包裹着苦苣、牛油果和水煮大虾,旁边永远是切得整整齐齐的厚蛋烧。

在夏皎拒绝工作日的早操后,精力充沛无处用的温崇月重新开始了晨跑。不过,在晨跑之前,他会先用烤箱做一份蔬菜鸡蛋马芬或者蓝莓酥饼。等晨跑结束,烤箱里的东西也散发出迷人的香味。温崇月将烤制好的点心放进夏皎的便当盒中,增加她上班背包的重量、也增加她摄入的热量,以此当做自己失去晨间运动权的无声抗议——

是的,如今两个人的运动只剩下夜间。

在经历过好几次晨起锻炼导致的精神不振后,夏皎和温崇月开诚布公地谈了一场。双方权衡利弊,以及体检报告作为重要证据,这对新婚夫妻达成共识。

无意外情况,在两人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一日三餐,坚持不动摇。

新的家庭规则试运行后,获得夏皎的强烈好评,她可以有更多的睡眠时间,上班时候的精神更好,就连陪猫咪玩耍的次数都多了。

温崇月拒绝对此做出评论。

七月夏日长。

绿荫浓,梅雨停,绿塘清水涌。吴江地区有首民谣,“六月六,买点馄饨落一落;七月七,买个西瓜切一切”。

事实上,七月的苏州不止是西瓜,太湖西山的杨梅熟了,李子红,蜜桃甜。

夏皎对桃毛过敏,碰不得,偏偏又爱吃桃子,只能笨拙地戴着手套剥皮——西山的水蜜桃甜啊,又大又白,透点淡淡的粉,一只手握不住,得捧着,小心翼翼在桃子上戳个口,低头吮吸满满的蜜桃汁。对桃毛过敏的人不能这么吃桃,夏皎只能可怜兮兮地揭掉桃皮,在尽量不触碰桃毛的状况下吃桃肉。

西山水蜜桃的优点就是汁多,夏皎当然知道自己这样太浪费,可别无办法。

直到被温崇月发觉。

“早该和我说一声,”温崇月有些无奈,他手法熟练地揭开桃皮,将白白净净的桃肉喂到夏皎唇边,“咬——你以为丈夫的作用是什么?”

夏皎咬了一口甜嘟嘟桃肉。

到底是做菜熟练的人,就连一颗水蜜桃也能揭得这样好,她满足地喟叹一声,回答温崇月的问题:“嗯……丈夫的作用,做家里的顶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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