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少有点害怕了。
换做是旁人, 我倒是无所谓, 该说什么就说什么。
可是对面是我爸, 我第一反应就是, 现在的我是不是在给我爸添麻烦。
尸检报告出错并不仅仅是在质疑司法鉴定中心的公信力,也是在质疑我爸的法医技术和职业操守, 这对我爸的职业生涯和名誉可以说是一种严重的打击。
“……”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我感觉到越不说话越容易成为尴尬。
我爸的声音再次传了过来,“具体什么情况?”
在心里暗骂了自己一句——真是自己挖坑自己跳, 我开口把我之前说的疑点给提了出来。
这里可以简单介绍一下。
Anubis的司法体系非常泾渭分明,所有的环节都不允许互相交叉。
比如说, 现场调查的警察是不具备法医或者基本的物证调查, 他们通常负责监管现场,根据法医给出的信息情报进行调查, 抓捕凶手。而他们本身不需要学任何的法医技术或者知识。就算有,他们给的建议一般都不会被采纳。
当然,老警察调查案子久了之后,他们本身也形成了经验和判断,有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察接过来查案。可是他们还是必须有法医报告的证明佐证自己的行动的正确性。
如果法医给出的报告与他们的行动和调查相悖,通常是警察会被停职或者得到警告。
由于这种不便利性和风险,其实混得越久的警察越会依赖法医鉴定中心的报告确保自己的行动无误,以及案件调查中的部分免责。
“崔队长的发言在教科书和论文上都是有据可依,有迹可循。”
我爸说话依旧不紧不慢,“我们会以你的给参考,进行第二次尸检结果。不过新报告若没有变化,希望崔队长那边可以尊重我们的工作。”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
尸体被Anubis司法鉴定中心收走之后,基本不会有第二次供给法医之外的人检查的机会。
像这样的意见,我只能提一次。
这种机制听起来很容易出现如果有单方面出错,会导致整个调查的错误。
这确实有这种风险,可这能保证部门职能不交叉,最大限度地保证调查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就好比一个盒子需要有多把钥匙才能打开,而每把钥匙则会交给不同的人保管。
若是一人出错,盒子会再也打不开。
可是比起打不开盒子,很显然,让一个人能自由地随心控制盒子的开关更危险。
再加上有律法和规章程序,其实整体功能性没有那么糟糕。比如说,法医部门的尸体都是只给公民编号,不会具体告知他的职业单位,所以这能极大地缩小法医徇私枉法的可能性。
以上是我在学校里面学到的。
以上也是我在实习过程中经历的。
可是现在,我觉得,这简直糟糕透了。
因为,小螺丝也许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可在那之上呢?
“…如果再出错呢?”我皱着眉头,开口。
我爸公事公办的声音从电话里面传来,“崔队长,这就是过界了。也许,到时候会有人和你聊一聊。”
“……”
讲真,人最难的就是跟规则讲规则。
事情会变成鬼打墙。
我抓了抓头,还是说不出话。
这倒不是因为我真的没辙,只是因为对面的人。我也开始反思,当时的情况是不是我自己看得不够真切。我当时还喝了酒,喝酒会影响我的判断,这也是有可能的。
我把话筒捂住,敲了敲桌子,朝着靠的最近的人征求意见,“你觉得我看起来像是愤世嫉俗的人吗?”
小警员眨了眨眼睛,目光游移,“你想听实话还是好听的话?” ???????????????页??????ü?????n?2?????⑤????????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