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杂的大排档大厅里,坐着一群人,这些人,要么纹着纹身,要么耳朵上戴着耳环,要么脖子上挂着粗粗的金链子,一个个嘴里都叼着烟,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什么好人。
为首的男人,脖子上的金链子,有手指头那么粗,明晃晃地闪着,也不怕把人的眼睛闪瞎了。
“三哥,来,您喝一杯。”一个小弟倒了一杯酒,很狗腿地递到为首的男人面前,另一个小弟则是站在他身后帮他捏肩膀。
龙三端起酒杯,一口把酒喝了,喝了以后,还打了个饱嗝:“兄弟们,我跟你们说,最近哥有一笔大买卖,事成之后,哥一定带你们去吃香的和辣的。”
“我们就知道,跟着三哥有肉吃,不管三哥要干什么,我们都跟着三哥干。”帮龙三捶背的小弟一脸狗腿地笑道。
“这件事情嘛,你们可能会吃点苦头。”
“要吃苦头?没事没事,我们跟着三哥,连死都不怕,怎么会怕吃苦头?再说了,跟着三哥,就算是吃苦头,也是我们的荣幸。”
“你小子,嘴巴越来越滑溜了。”龙三哈哈笑道,“其实这个买卖真的再简单不过了,就是有人想来一出英雄救美的把戏,想要我们配合一下,你们跟我去抓了那个妞儿,等那个人来英雄救美的时候,你们就只要给他揍一顿,然后让他带走那小妞就行。”
染着金发的小弟一愣:“就这么简答啊?”
“对,就是这么简单,而且对方给价还高。”龙三比出一个手指头。
“一万?”
“什么一万,一万块钱爷能看上?跟兄弟喝顿酒都不够,是十万,只要抓了人,假装被那人打败,就有十万块,兄弟们,你们说,是不是很划算?”龙三一脸嘚瑟。
“老大,那可真是太好了,咱们什么时候行动?”
“今天晚上。”
“太好了三哥,我们跟着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