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就不保佑我们了。”
个头还很小的方锐一知半解地点点头,从那时起他再也没对着香烟吹过气。
小时候的事情方锐很多都不记得,他对于以前的记忆很多都是在谢幸出现之后。
方锐晃了晃香火,把香插进小炉里,又说道:“他妈妈找到我了,是位很有钱的女士,但是没啥礼貌。”
“他长得像妈妈,真的很像呢,一眼就能看出来了。”
“他妈妈说他名字叫李昀,见面吃饭的时候一直叫他昀昀呢,我不高兴,我喜欢他叫小幸。”
“小幸比较好听是吧?这可是我取的名字,多好的字。”
“他妈妈说要把他带走,阿嫲,小幸在这儿十二年了,我把他当家人的。”
“我都忘了他不姓方,他甚至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怎么能没有关系呢,我养了他十二年,从身高到我大腿的小孩养到现在,个头都比我高了,怎么就有人说要带他回家呢。”
“这里不就是他的家吗?”
谢幸今年十八岁,他已经成年了,可以不再需要监护人。
如果他是个正常人,他完全可以自主选择想跟谁一起生活。
如果让谢幸自己选,方锐放一百个心,因为他知道谢幸的选择只会是他,唯一的,百分百的,毋庸置疑的。
可谢幸就不是正常人。
医院开的检查报告里说他有病。
他需要监护人。
这让谢幸无法选择,方锐也从他最亲密最信任的人变成在法律上的陌生人。
抚养权就算有第一百个顺位也顺不到方锐这里来。
而方锐以后要是想见谢幸一面,还得事先征求沈清的同意,不然就是骚扰,就是别有目的。
能走吗?能跑吗?
方锐不可避免地想到这个问题。
要是他狠下心,带着谢幸跑到别的地方去生活。
放下他现在的一切,去一个人比较少的小地方。
可以吗?
到时候沈清可以报警,方锐知道她和谢幸的关系还没经过她的同意把谢幸带走,她能告方锐拐卖,让他去坐牢。
那时方锐是小偷,是人贩子,唯独不会再是谢幸的“哥哥”,不会再是锐锐。
以李家那种家庭的人脉和手段,方锐估计前脚刚带谢幸离开S市后脚就被人跟上了,他逃不掉的。
或者这几天他觉得有人跟踪自己并不是错觉。
可能那边真的有派人在监视他,不然他们怎么可能会那么放任谢幸在这呢?
不久之前方锐还动过送谢幸去特殊福利院的念头,那时候谢幸仅仅只是离开他一天半。
不到两天的时间方锐就受不了,连夜把谢幸带回家。
十二年了,谢幸的存在已经成为习惯,人最可怕的就是改掉习惯,他不能习惯没有谢幸的生活,也没法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