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要说的事。”艾莱萨嘿嘿笑道:“我需要一点帮助,把雄鸡酒吧周围这一块都吃下来,还有,注册公司不能用艾莱萨的身份,你们谁来当法人?”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老扎赖。
“看我做什么!虽然我假证多——”
“我和艾莱萨的身份都不好弄这个,玛瑞斯与社会脱节得厉害,只有你了,老扎赖。”查潘道,“我帮你锻造个小玩意儿当报酬,怎么样?”
妮戎思量片刻道:“我认为这是我们大家的事,金钱也是十分重要的,虽然我们有部分成员并不缺钱,但是公款仍然有必要存在。”
“妮戎说得对。”莱瓦莎点点头道:“至于改善哥谭河水质,其实我也没什么关系,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很久了,早已习惯。”
在商量了一会儿后,艾莱萨离开迷宫,他的影身化作一只白鸟,朝着东区飞去。
与此同时,钻石区,一只秃鹫也开始朝着东区俯冲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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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一次看见了那个叫阿贝冬的怪人。
他还是戴着那张古怪的黑色面具,蓝色的眼睛冷漠无情,身上的衣服像是影子做的。
“把因雄鸡酒吧倒闭而无处可去的人都找过来。”他这样告诉我,“我会给你们工作。”
他真的来了。
我飞奔向附近的老旧高楼,那些高楼就像蜂巢一样拥挤,现在是晚上十点钟,以往正是我们的工作时间,我爬了三楼就气喘吁吁了,但还是坚持敲开了一间公寓的门。
温德神志不清地开了门,他脸上带着那种两天没嗑药残留的恍惚神情,我一把抓住他,对他说:“去雄鸡酒吧门口,有个怪家伙要见我们。”
“谁啊……”温德嘟嘟哝哝。
“他说他要给我们工作。”
听到这句话,温德立刻就清醒了,我知道他手里的钱快没了,不然现在肯定在“楼顶”和其他人一起嗑药,而不是一个人待在家里。
这栋楼里住了很多我的“同事”,我能记起来的就有十几个,我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地爬上五楼,敲开了鲍普斯的门,他的身体比我健壮,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从来没有磕过药,他听我断断续续地解释完,问我:“那个人是谁?他可靠吗?”
“我怎么知道!”我连翻一个白眼的力气都没有了,“如果那个家伙只是天真地想做慈善,不利用他一下,岂不是太可惜了吗?”
我实在没力气去跑了,鲍普斯比我有力气,也热心得多,最重要的是,他有他们的号码,而我一开始居然该死的忘记了现在是信息时代,他一个号码一个号码地拨过去,我就瘫在他那狭窄公寓里唯一的椅子上喘气,不是所有人都接到了电话,但在日后回想起来,现在接到电话的,都至少沐浴到了一丝阳光。
鲍普斯拽着我跑到雄鸡酒吧门口,那里已经聚集了几个闻讯而来的家伙,阿贝冬站在台阶上,伸手揭下了雄鸡酒吧门口的封条。
等人来得差不多了,他就带着我们走进黑暗的酒吧里,他坐在吧台的位置上,在台上点燃了一根黑色的蜡烛。
那蜡烛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让人能想到许多东西,我在那烛光里看到了许多钱,喝不完的酒,那感觉比嗑嗨了还要踏实、畅快。我不由盯着那朵火光看,我知道,所有人都跟我一样,在盯着那朵火光看。
“你们想得到更好的生活吗?”阿贝冬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