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真万确,据说一个月后就要开庭了。”温德也说,“我之前在汤普力家里的报纸上看到了他的照片,还以为他怎么了呢,结果后来听说,他就是那个杀人犯,人是蝙蝠侠逮到的。”
说到最后一句时,他左右看看,压低了声音。
住在东区的人,多少都听说过蝙蝠侠刚出现时,从一百多个警员的围困里召唤来蝙蝠协助他逃走的传说,而那个传说该死的是真的!他真的成功了,只身一人,从十多辆警车、直升机还有狙击手的面前逃走,那时候我还是个只会咿呀叫的小孩,那时候,詹姆斯·戈登还只是个没什么实权的警探,那时候,在法尔科内的统治下,哥谭的世道比现在还要险恶十倍。
“如果是被蝙蝠侠抓到的,那也不奇怪。”我低声说,怀着恶意揣测,“他平时就有点神神秘秘的,不跟我们一起骂那些混蛋,也不怎么去买货,说不定,最近那些越来越少的流浪猫都被他抓去练习了。”
“我一开始就觉得他很怪,假惺惺地关心别人生意,到处搭话,他的口音跟我们也不一样。”温德也道,“他还劝我不要吸那些让人飘飘然的玩意儿。”
温德还年轻,他才刚入行没多久,就染上了毒瘾,把客人的打赏全部投进了极乐的享受里,要我说,他没多久就会□□烂,然后被赶到和我一样远的街上去揽客。
聚在一起说了几句巴林的坏话,发泄了一通恶意后,我们就各自去自己的老位置等客人了。
突然,我看到了一双眼睛。
蓝色的眼睛,隐藏在阴影里,亮得吓人,我吓了一大跳,定睛看去,发现是个怪模怪样的家伙,带着奇怪的面具,包裹了整张脸,身上的黑衣服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像影子的一部分。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走近了他,他的装扮看起来有点像蝙蝠侠,但又不一样,他身高和我差不多,体型也相仿,这或许是我认为他并不危险的原因。
或许是又一个自以为能够靠奇装异服来拯救东区的蠢家伙。
他将目光放在了我身上,被注视的时候,我才意识到那双眼睛有多冷,就像根本没有感情在里面,但他没有阻止我的靠近。
“你是谁?”我大着胆子问。
他看了我一眼,冷漠地回答:“阿贝冬。”
真是个怪名字,我正想问他来这里干什么,就突然听到了一阵警笛声。
回头一看,好几辆警车围在了雄鸡酒吧的门口。
第91章
“发生了什么?”那个衣着暴露的漂亮男性惊慌地嚷道。
“路易斯·汤普力马上就会被逮捕。”艾莱萨沉声回答道, “你们马上就会自由。”
“什……什么?”他睁大了眼,看起来介于茫然无措和惊愕恐慌之间,“什么自由?”
“你们不用再被迫出卖身体, 给汤普力交保护费。”艾莱萨解释道, “你们可以做别的工作, 其它更体面, 更适合自己的工作。”
“你在说什么蠢话!”
出乎艾莱萨意料的是, 这个看起来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