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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证据(双更合一)

赵向晚“嗯”了一声, “我们再走访一下附近居民,看11号晚上十一点左右有没有人看到那辆货车。"

二十多公里路,警车开了半个多小时。

天然居酒店南面正对着大马路,西面靠着一座山壁,形成一个天然的停车场。朱飞鹏将车停下,赵向晚抬头看向酒店二楼走廊。走廊尽头处开窗,窗户上方有一块小小的雨篷板。

何明玉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赵向晚指了指二楼走廊尽头紧闭的窗户: “从这里可以翻进去。”

朱飞鹏面容一沉,走到酒店的西边山墙,伸出手跳了跳: “一楼层高四米多,普通人够不着雨篷板,攀爬上去有难度。潘国庆个子矮,难度更大。"

"如果借助货车车厢呢?"

朱飞鹏眼睛一亮,往后站了几步,围

着山墙走了几步: "如果把车停在这里,站在车厢上很方便就能踩在雨篷板上。"

何明玉兴奋地说: “回头让许队带法证科的人过来采集脚印,看有没有攀爬痕迹。”

朱飞鹏感觉看到了曙光: "好,如果能有脚印,那就是铁证!我看那个潘国庆再怎么狡辩。"

接下来,证据越来越多。

酒店前台服务员说晚上十一点左右似乎听到过车辆发动机的声响;对面住宅楼有住户晚上见到货车停在酒店西侧;翁萍芳指甲内残余人体组织检测匹配上了;法证科同事在一楼的雨篷板上采集到了脚印。

当所有证据摆在桌面,许嵩岭一拍桌子: "申请拘捕令!"

赵向晚没有想到,潘国庆的嘴那么硬。

他承认与翁萍芳感情不好,承认自己今年回来发现了她与赵青云的奸情,承认自己到过天然居酒店,但就是不承认杀了人。

"警官,我也是个人,是个男人啊。知道自己老婆在外面有野男人,心里能够高兴吗?11号那天下午,我一直跟着萍芳,跟着她到了对街口的小卖部,听到她打电话给野男人说老地方见。我这心里……就跟猫抓了一样难受。可是,我不敢说不敢闹,我要是闹,她就敢离婚。我好不容易才娶了个这么漂亮的老婆,我舍不得她,我不想离婚。

越想越难受,我一个人憋得受不了了,就想着找钱振业喝酒说几句心里话。正好钱振业老婆孩子不在家,方便说话,所以我带着酒、菜上了他家的门。虽然我们平时来往得不多,但好歹我喊他一声师父,又都是男人,有些话说得出口是不是?

喝酒喝到十点吧,反正已经喝迷糊了,躺在床上感觉整个人都在天上飘,忽然就不甘心起来。我就想看看,萍芳喜欢的男人是个什么样,凭什么让她明知道他有老婆还要凑上去。一时冲动,再加上酒精壮胆,我悄悄起床,拿了钱振业的车钥匙,把车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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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走酒店正门,怕被人拦住。我翻窗户上了二楼,可是当我真正站在2103的门口,看着走廊铺着的红地毯,想着房间里刚刚和野男人幽会的萍芳,想来想去还是没胆子敲门进去,我进去了说什么?骂萍芳吗?她早就嫌弃我了,早就变了心,我骂她有什么用?打萍芳吗?自从娶了她,我把她捧在手心里,挣的每一分钱都给了她,我舍不得。"

听到这里,许嵩岭一张脸似锅底一样黑。妈的!这家伙太狡猾了。

"你怎么知道他们在2103约会?"

"萍芳在小卖部打电话订的嘛,她说不要临街的,要对着落霞山的。然后她打电话给野男人,让他到了之后直接去2103。"

"你脖子上的伤,一开始为什么说谎?"

"警官,我当时心慌啊,怕你们以为萍芳是我杀的,哪里敢说是萍芳挠的,我有罪,我不该欺骗那三位警官,我有罪,对不起!我现在就说实话,保证说实话。萍芳打完电话之后吧,我越想心里越不舒服,凭什么她能和那个野男人上床,和我在一起去推三阻四?我拉着她要过夫妻生活,可是她铁了心不肯,我俩拉扯起来,就是那个时候被她在脖子上抓了这印子。"

许嵩岭发现所有线索到这里都断了。

正如赵青云承认与翁萍芳是情人关系,晚上和她在一起,但不承认杀人一样,潘国庆也只承认到过酒店,曾经与萍芳有过拉扯,矢口否认动手杀人。

脖子有伤?他们是夫妻,拉扯打架很正常,只能说明翁萍芳死之前与潘国庆有过争执。

到过酒店、翻窗上到二楼?他的确醉酒开车到过酒店,也真的上了二楼,但他不承认进了房间,一样无法定罪。

"刺——"负责笔录的朱飞鹏没控制好力气,钢笔笔尖将纸面划破,发出刺耳的声响。

潘国庆的目光越过许嵩岭、朱飞鹏,落在坐在最后的赵向晚,嘴角渐渐上勾,露出一个邪气十足的笑容。

【警官,还得感谢你告诉我什么叫疑罪从无。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看是坦白牢底坐穿,抗拒回家过年!你们有证据,我就有说辞,反正只要不承认自己杀了人,谁也不要给我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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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经验不足,说得太多,反而让这个潘国庆钻了空子,找到对付警方的思路。只要他不承认,哪怕证据链完整,移交给检察院之后提交诉讼,也有可能判决无罪释放。

怎么办?

赵青云、潘国庆都有杀人嫌疑,但都证据不足。

借助读心术,赵向晚清楚地知道杀人凶手是潘国庆,但却偏偏没办法一锤子把他钉死,可恨!赵向晚眯了眯眼,眸光锐利,迎上潘国庆的目光。

潘国庆原本有些得意,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赵向晚无畏无惧的模样,心里有些发虚,慌忙敛了笑容,低下头去。

【这个女警和别人不一样,她的眼睛像医院里的X光机一样,能透视。嗯哼,你再能透视又怎么样,未必你能让那个贱人开口说话?半夜三更的,有谁能看到我掐死了她?嘿嘿。】

“许队。”

何明玉敲了敲审讯室的门,神情间有些兴奋。

许嵩岭点了点头,结束审讯,起身离开。

"什么事?"站在走廊,许嵩岭脸上一丝笑意都没有,原本以为这次可以撬开潘国庆的嘴,没想到他这么稳得住。

何明玉压低了声音汇报: "许队,刘良驹那边发现了新的证物。"

许嵩岭来了点兴趣: “什么?”"一个日记本,翁萍芳的日记本。"

日记本?这可稀罕了。许嵩岭眼睛一亮: “走!看看去。”

赵向晚脑中闪过刚刚潘国庆的心声,心中冒出一个念头,让死人开口说话?现在不是正好有了吗?

何明玉一边走一边解释。

翁萍芳的遗物中包包里有一串钥匙,其中一枚小巧的银色钥匙不知道开的是哪一把锁,当时重案组还讨论过,并没有结论。直到把潘国庆抓了之后进屋搜索,在翁萍芳的衣柜里找到一本被藏得非常严实的带锁日记本,大家这才明白这枚钥匙的作用。

打开日记本,略显幼稚的字体映入眼帘。看完所有文字,重案组集体陷入沉默之中。半晌,何明玉叹了一句: "真傻。"

从在咖啡厅第一次见到赵青云,他的风度翩翩、他的温柔有礼、他的成熟的话语,让翁萍芳的一颗心彻底沉沦。这个日记本写的全是翁萍芳对赵青云的爱

,对他的依恋与崇拜。

明知道对方有家室,明知道和他没有未来,但是翁萍芳却一头栽了进去,在日记本里为自己编织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梦。

许嵩岭说:“这个日记本,只能证明翁萍芳爱赵青云,为他们的婚外情披上一层爱的外衣,让这段不正当关系不那么丑陋。"

何明玉指着一段文字说: "许队你看这里。"

“只要一想到潘国庆那张丑脸,我就一点和他亲密的心思都没有。赵青云哪怕四十多岁,身材依然保持得很好,哪里像潘国庆那样一肚子的肥油,胳膊捏起来都是松垮垮的……"

朱飞鹏抬手制止了她: “好了,何明玉你别念了,听着浑身上下不舒服。”

何明玉捉狭一笑:"连你都听不下去,那要是让魏国庆来听呢?是个男人都会愤怒吧?许队,魏国庆不是嘴严吗?咱们用这个日记来撬一撬,说不定他丧失理智,就认了呢?"

许嵩岭沉思一阵,缓缓说道:“可以试一试。何明玉你来念。”

赵向晚举起手: “我来配合。”

朱飞鹏一拍大腿:"对,就让你们两个去审,面对女人的羞辱,潘国庆更容易崩溃。"

再一次被提审,潘国庆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首战告捷,这给了潘国庆极大的信心——警方也不过如此嘛。证据再多有什么用呢?反正只要我不承认,谁也定不了他的罪!

带着这份信心,潘国庆再一次踏入审讯室。

发现冰冷的审讯室突然变得温馨许多,潘国庆愣了神。房间中央摆着一张冰冷的铁皮长桌,两把铁椅分列两旁,其中一把椅子属于自己,他很清楚。

不同的是,在那面写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八字仿宋黑色大字的墙下,摆着一张铺着粉色绣花桌布的白色小方桌,桌面上摆着一个洗干净的牛奶瓶,瓶子里插着一枝红色玫瑰。

这熟悉的场景让潘国庆眉毛直跳——这不是自家卧室的一角吗?怎么在审讯里摆出这一幕?警察要捣什么鬼!

脑中警铃大作,潘国庆连自己什么时候坐下来都不知道。

许嵩岭走进来,安静地坐在潘国庆对面。潘国庆却没有看许嵩岭,他的注意力全都被并肩而入的赵向

晚、何明玉所吸引。

她俩反常地没有穿警服,何明玉烫着卷发,穿一件鲜亮的鹅黄羽绒服,看着时尚漂亮;赵向晚则穿着粉色碎花棉袄,刚刚长到齐肩的头发扎成两根小辫子,朴素而秀美。

潘国庆的眼睛有些发热,内心被触动。这两个女警一个像刚从乡下进城的翁萍芳,另一个则像是经过都市繁华洗礼的她。尤其是那个对他爱理不理的高傲劲,都一模一样。

赵向晚与何明玉没有和许嵩岭打招呼,看都没看潘国庆一眼,径直走到墙角的小方桌前坐下,拿出一个漂亮的日记本。

朱飞鹏送了两杯咖啡进来,审讯室里飘散着一股浓浓的咖啡香。

洁白的瓷器带着一圈精致的金边,何明玉端着咖啡在唇边啜了一口,放回底盘,发出清脆的一声。

“叮——”

潘国庆的手不自觉地抖了一下。

何明玉嘻嘻一笑: “向晚,你记不记得我们到省建机厂宿舍,潘国庆疯了一样拉开衣柜,扯出一堆衣服甩在地上?"

赵向晚点点头: "记得。那些衣服都很漂亮,翁萍芳真有眼光。"

何明玉拿着日记本在空中扬了扬: “可惜哦,潘国庆根本没有发现,翁萍芳在衣柜的黑色包包里藏了一个日记本。"

潘国庆听到这句话,被铐在桌面的双手捏得更紧,整个人的注意力全被这她们的对话所牵引,身体前倾,喉咙里无意识地发出咕咕的声响。

【日记本!那个贱人还敢写日记?!她写了什么?她到底写了什么?她有没有爱过我?她为什么嫁给我?她为什么要看上别的野男人?她到底写了什么!】

赵向晚对何明玉说: “写了什么?”何明玉将日记本放回桌面,懒洋洋地抬起左手撑住下巴,随手翻开一页,大声念了起来。

"第一次见到赵青云,我不小心将咖啡洒在桌布上,经理过来骂我,可是他没有,他微笑着说了句:没关系,擦一下就好。他的眼睛真漂亮啊,那双眼睛看着我的时候,让我感觉自己被温柔包裹着,心里暖洋洋的。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一听就知道他读过很多书,他像电影里的男主角一样,帅气、优雅、懂得体贴女性。

不像潘国庆,每次见到我说话就结巴,不爱读书、不喜欢看电影,什么情调都没有,一双眼睛

透着狼一样的光,恨不得立刻把我身上的衣裳剥干净……"

读到这里,何明玉看了赵向晚一眼。眼前少女清纯似雏菊含苞,这些带颜色的文字读出来真怕污染了她的耳朵。

赵向晚眨了眨眼睛,眼神里带着鼓励,仿佛在说:我没事,你只管念,好好刺激潘国庆。

何明玉继续往下读: “1989年10月6日,我终于和青云上床了,幸福就像潮水一样将我包围。他会温柔地抱着我、吻我,动作体贴、缓慢,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才是个真正的女人,这一生才没有白活。"

潘国庆的呼吸声越来越粗重。眼前场景太过熟悉,仿佛就在建机厂宿舍里,漂亮的翁萍芳拿着精致的日记本坐在小桌旁,一边写日记一边和闺蜜诉说,炫耀着对情人的仰慕,无情地嘲笑着丈夫的粗

鄙、无能。

潘国庆被成功激怒。

"哗啦!"他猛地站起,连人带手铐将铁椅带动,发出巨大的声响。许嵩岭一把将他按下,大喝一声: "老实点!"

听到那些羞辱之辞从何明玉嘴里轻飘飘地说出来,看到两个女人坐在那铺着漂亮桌布的桌边叽叽喳喳地将翁萍芳最私密的言语念出来,潘国庆的脑子炸了!

她们怎么敢?她们怎么敢?!

潘国庆感觉喉咙口被一把尖刀划破,尖锐的疼痛让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血在一滴一滴地往下落,落在地面、膝盖、手背……还有他的心上。

"不是!不是这样的——"使出全身的力气,潘国庆终于找到自己的声音。

“我对她那么好,对她那么好啊。我拼命在外面赚钱,为了签一单生意下来,我给建筑工地的老板当孙子,打不还口、骂不还手,陪他们喝酒喝得胃出血了还要喝,我这么辛苦是为了什么?我都是为了她啊。我所有的钱都交给她,明知道她乱花钱也一声不敢吭,生怕惹她生气。只要她对我露一点点好脸色,我就觉得天那么蓝、花那么艳。"

说到后来,潘国庆的声音近乎呜咽: "赵青云有什么好?他年纪比我大、有老婆孩子,就算是当官的又怎样呢?他不给她花一分钱,连订酒店都是萍芳花钱,算什么男人?"

许嵩岭见他的情绪失控,决定再添一把火,嗤笑一

声: “你要不要照照镜子?你这么丑、又没什么文化,拿什么和赵青云比?"

愤怒让潘国庆的眼睛里渗出血丝: “我丑?我再丑,能有那不要脸的赵青云丑?他有老婆还出来找女人,他才丑!"

日记本里露骨的描写并没有让赵向晚脸红,她此刻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引潘国庆说出实情。潘国庆的精神已经接近崩溃,此刻只要对症下药,就能达到目的。

赵向晚转过身来,慢慢走到潘国庆面前,双手支撑在铁桌面之上,她的眼睛里闪着异光,嘴角带着一丝嘲讽。

"觉得赵青云丑,怎么不顺路把他杀了?"

"把他杀了做什么?难道要让这对狗男女在阴间做夫妻吗?休想!老子只杀一个,让另一个当替死鬼。"

许嵩岭与何明玉交换了一个眼神,何明玉只觉得一颗心越跳越快,恨不得跳起来欢呼:他承认了!他承认了!

"翁萍芳在日记本里说过,死亡是一种解脱,因为终于可以摆脱你这个无能的男人,终于不用再看到你这张丑陋的脸……"

这一句话,宛如刺骨尖刀,残忍地扎进了潘国庆的内心,他那颗脆弱的自尊心就像是气球一样,破了。

“嘿嘿,她想摆脱我?她想摆脱我?她可以开口和我提离婚啊?为什么不提?她只不过是想拿着我的钱去养野男人!她这个贱人,她该死!"

"所以,你杀了她。"赵向晚的语速猛然加快。

“是!我杀了她!敲开门这个贱人还以为是她野男人回来了,兴奋地跑过来搂我的脖子。等到看到我的脸,她就变了模样,将手一甩六情不认。我恨,我恨得牙都磨碎了!我掐着她的脖子问:你还有没有良心,你还有没有良心!她不仅不服软,她还用那长指甲挠我,那一下痛得我心窝窝都在疼。我就继续用力,继续用力,我使劲地掐,我看着她脸色变青,我看着她翻了白眼,我心里痛快啊,痛快!这个贱人!"

潘国庆像疯了一样地嘶吼起来,面孔扭曲,两只手成鹰爪状,因为太过使劲指节泛白,腕上的手铐链在铁桌上敲击,发出刺耳的声响。

“剃光头是为了不在现场留下毛发吧?”赵向晚的声音变得柔和起来,仿佛微风吹过湖面,让潘国庆下意识地顺着她的思路说话

“我在北方没事的时候就租录像带看,《便衣警察》的电视连续剧你们看过没?我知道不能留下杀人痕迹,特地剃了个光头。"

"给门卫师傅送酒、和钱振业喝酒也是事先安排好的吧?"“电视里不是有说吗?要有不在场证据。”

赵向晚往后退了两步,站在许嵩岭身后,在心中冷笑一声:故意杀人,你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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